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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黎东:发展数字出版先过版权关
2013-11-14作者:李黎东新闻来源:新华书目报浏览人次:131

    近日,笔者参加了由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组织的“2013年版权经理海外培训班”,收获颇丰。主讲人均是国际版权贸易的专家,如德国著名大众出版商费舍尔出版社版权经理UlrichBreth先生、国际出版咨询专家Dr.RüdigerWischenbart先生、贝塔斯曼集团旗下维森传媒版权经理InesKillat女士、利特尔&布朗英国出版社版权经理DianeSpivey女士等。他们不仅向学员们介绍了大量版权贸易的案例,还谈到了数字出版的发展趋势和出版业所面临的问题,特别是提到了在取得版权许可及版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这个新形势下产生的新问题,笔者也是深有感触的。

 

  如今,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IT技术和互联网应用水平的持续提高,以及阅读习惯和阅读环境的变化等,数字出版产业迎来了一个高速发展期。依托于网络和信息技术而发展起来的数字出版,其优点十分明显,与传统纸质出版相比,一方面它更具有开放性、即时性、多媒体性等特点;另一方面,它降低了出版的成本,大幅度地减少了传统出版的许多中间环节,使出版产业更加绿色和环保。因此,今后数字出版将成为出版业重要的出版经营模式。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笔者所在的人民音乐出版社正在组织开发“中国音乐数字出版与发行平台”,通过项目建设不仅要实现人音社传统资源的整合和利用,还要引进国外优秀音乐资源,实现纸质出版(包括图书、期刊、乐谱等)向数字出版的转型。该平台以“音乐数字图书馆”为核心,分为数字乐谱下载、数字乐谱样页展示、音频试听、音乐课程培训、按需印刷等板块,搭建完成后将为国内外数以亿计的客户提供服务。虽然数字形式的作品具有很多优点,但我们在数字作品取得著作权所有人授权及防范、打击网络盗版的措施等方面,还没有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近几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迅猛,无论技术实力还是出版规模都已跻身于全球领先地位。但与品种巨大的纸质图书相比,数字图书的品种可以说是极少,完全满足不了读者的需求。因此,尽管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但在整体上尚不足以对传统出版产业的垄断地位构成颠覆性冲击。笔者认为,影响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数字出版的“版权”问题。对于数字出版而言,版权是一个难以回避的话题。随着数字图书出版产业的发展,传统版权制度越来越显现出其在网络出版领域的不适用性和不可操纵性。

 

  在中国严格的出版管理制度下,只有出版社才有出版权。传统纸质图书的数量非常丰富,如果我们不能利用这些资源,那么数字图书的品种数量根本无法满足读者的需求。但从出版社获得数字图书的授权,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一方面,是很多出版社不看好数字图书市场,不重视数字图书出版,他们认为难以从数字图书出版中获得一定的收益。另一方面,出版社要从权利人手中取得作品的数字图书出版权利也是很困难的事情。因为现今出版的作品绝大多数都是纸质图书,出版社在取得著作权所有人授权时,如无特别约定,出版社只拥有纸质图书的出版、发行权,而没有数字图书的出版权和网络传播权。因此,即便是出版社对数字出版有兴趣,也无权向网络经销商提供其所出版图书的数字出版权。

 

  网络经销商直接从著作权所有人手中取得授权,更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现有的版权授权方式已经不适合现今的数字图书出版发展。现行的版权授权,是权利人将作品的出版、发行权授予出版社,出版社向权利人支付版税,即作品使用费。出版社出版作品后,再通过发行商将图书销售给读者使用。一般是一本书对应一位购买者(借阅者除外)。数字图书的发展打破了这一格局,形成海量使用者以各种方式使用海量作品的新格局,而不再需要中间的出版和发行环节。读者不再以一部作品为单位使用作品,而是在海量作品中收集所需的信息。读者既可以阅读,也可以以查找、检索、引用、分析、比较、链接等等方式使用所需作品。而这些作品对应的著作权人的数量可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提供数字图书平台的网络经销商要与海量的著作权所有人洽谈版权,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

 

  此外,如果按照现行的稿酬支付标准,向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作品使用费,算下来也是天文数字,是使用者无法承受的。而且,所有这些使用费必须在作品使用之前支付,这也是使用者无法承受的。

 

  现行的著作权管理体系虽然保护了著作权人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传播者利益,但是,数字技术的发展却打破了原有的格局,导致著作权人、社会公众和传播者的利益都受到影响。因此,从法律上调整授权方式已势在必行。尽管现行的著作权管理体系已不适应数字出版的发展,但是数字出版通过技术手段、稿酬支付等手段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仍然是数字技术发展的基本前提。因此,发展数字出版并不需要对现行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作颠覆性更改,仅需要在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基本前提下,对著作权的使用方式及作品的付酬方式等增加一些适应新环境的内容,从而进一步推动数字出版的发展。

 

  另外,与传统出版业一样,盗版问题已成为影响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大问题。新技术的诞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与阅读方式,对于数字出版版权的保护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难题和挑战。如果不能对数字出版产品进行有效的版权保护,数字出版产业就不能快速健康地发展。

 

    我们只有将传统出版的资源优势和数字出版的技术优势很好地结合起来,并同时加强对版权的保护,下大力气打击网络盗版,数字出版产业才可能进入到一个良性发展的阶段。这一工作任重而道远!

 

    通过这次学习,使笔者对国际版权贸易及数字出版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也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民族音乐图书的版权输出,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传统、促进中外音乐艺术交流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立足于传统,吸收外来有益成果,民族文化才能彰显其独特魅力。我们要通过更加努力地工作,让优秀的中国民族音乐,奏响世界音乐舞台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