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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晓原 刘兵 怎样对待环境才是合理的?——从《一平方英寸的寂静》谈起

2015-02-25作者:江晓原 刘兵刊发媒体:中华读书报浏览人数:137

《一平方英寸的寂静》,[美]戈登·汉普顿、约翰·葛洛斯曼著,陈雅云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4月第一版,63.00元

 

    《一平方英寸的寂静》(OneSquareInchofSilence:OneMan’sSearchforNaturalSilenceinaNoisyWorld)一书,堪称中国书业2014年的黑马,出人意料地获得了诸多奖项。去年我读它的时候,它还没有开始获奖。而当我作为深圳历年“年度十大好书”的评委,目睹商务印书馆的美女编辑为它站台,见证了它成为2014年度十大好书第一名的那一刻,我确实感觉到,它将会获得的荣誉一定远远不止这一项。

    此书从“寂静”入手,强调对环境的保护。作者认为,如今的世界,“寂静就像濒临灭绝的物种”,因为噪音对这个世界的入侵是全面的、无孔不入的。

    谈论环境保护的书籍,这些年来我们当然已经引进过许多,本土原创的著作也已经问世了不少,比如你本人就有《保护环境随手可做的100件小事》(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这样的作品。不过从“寂静”这个角度来谈环境保护,确实尚属独树一帜,至少我以前尚未见过。你推荐的100件环境保护小事中,也只有“不燃放烟花爆竹”一件,与“寂静”能够扯上那么一点关系(可惜的是你也并未从“寂静”着眼)。我提到这一点,主要是因为我对于“寂静”这个词汇真的有那么一点点感觉——它让我想起了我的口头禅“清静最难”,尽管我当然主要是从精神上着眼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就有涉及噪声的条款。其实在人们相关的谈论和关注中,噪声问题也是常见的话题之一。但是,虽然人们意识到作为身边的污染之一的噪声是一个问题,但究竟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却实在是仍大有可讨论之处。

    比如说,通常,人们关心的是噪声过大时,会影响休息,影响工作,当噪声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时,可以投诉甚至诉诸法律来解决,如此等等。但以这样的方式关心和认知噪声问题时,其实是有一些默认的,例如,默认了低于某种限度的噪声是正常的,是可以容忍的。

    而这本《一平方英寸的寂静》,其意识却远远超前于前面所说的这些我们通常关心噪声的一般性认识,而是将寂静,特别是将天然的寂静提升到了一个在价值上、审美上甚至于自然观上的新高度,并且对于那些人为的工业化噪声持一种极其反感的态度。这种对待声音问题上的极端性,也正是此书在关于人和自然问题上的独特之处。这种极端,也恰恰是其意义所在。我们当年在讲保护环境的书中没有达到这种高度,与我们通常并不会以这种极端但却富有新意而且让人更加深入思考的方式去想问题有关,这也正是我们的局限所在。

    说实在的,对于本书作者的那些主张,我并不都是毫无保留的。例如,作者多方奔走,推动对大峡谷国家公园等处上空的飞行管制,以求实现名副其实的“一平方英寸的寂静”——实际上就是不让喷气机从这些地方上空飞过。对于这样的主张和举措,如果深究起来,就会在理论上走得非常之远。

    比方说,公园需要寂静,居民难道不更需要寂静?他们难道不比公园环境更希望远离喷气机的噪音?

    这里且不说公园“环境”作为一个主体能否谈得上主观意志(也许它讨厌寂静,欢迎噪音呢?)。如果照此推论,所有有人居住的地方上空,飞机都不应飞越。再进而言之,如果大峡谷需要寂静,地球别的地方难道不需要?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整个地球都需要寂静,甚至整个宇宙都需要寂静。

    如果我们同意大峡谷公园需要寂静,我们就应该同意整个地球都需要寂静,那我们立刻就要走向否定整个工业文明了。进入工业文明的人类,就是大地之癌。只要我们容忍工业文明,本书作者所期望的寂静就只能是“濒临灭绝的物种”。

    在我的印象中,“人类是大地之癌”这样的观点,对于某些极端的环保主义人士来说确实是顺理成章的。它未尝不能在哲学的意义上取得某种自洽,甚至获得某种合理性,但无论如何,这不是一种务实的观点,因为它至少不具备任何可操作性。极而言之,如果要贯彻这种主张,只有全人类一起自杀才行。可是,地球,或者说环境,凭什么可以获得如此至高无上的地位,以至于我们人类应该为它去死呢?

    我觉得这是两件不同的事。其一,是那种你所说的“极端环保主义人士”的理想追求,其二,是在现实中具有可操作性的务实的可能。

    就前者来说,虽然你也承认这种观点“在哲学的意义上”可以自洽,但你却因为它与现实的可操作性相冲突而不那么愿意接受它。不过,也正像我们另一位朋友曾说过的那样,一些哲学观点其实并不怕荒谬,只怕不自洽。在这种意义上,这样的观点以及基于这样的观点的相关研究,当然有其意义,而且,其意义,反而正在于其理想性。这样的有些绝对的“理想化”追求,其实也是为现实的相对理想化提供了目标,否则,当我们只是满足于服从或是屈从于现实的约束时,我们就会为不追求那种理想化而找到各种借口。

    你说:“公园需要寂静,居民难道不是更需要寂静?”当然居民需要,但如果连相对来说最容易实现寂静的公园都不能实现寂静,居民对寂静的需要就更加是不可能的事了。你还说到公园“环境”作为一个主体能否谈得上主观意志的问题,其实,按照深层生态哲学的理论,恰恰那些非人的“主体”(比如荒野)要被承认其价值,而不是以人的价值去做判断和选择。在这里,那些“主体”所需要回避的,恰恰是人的干预和打扰。

    当然,在承认了这种理想化的、更有哲学意味的研究的自身意义之后,如何在现实中解决我们的现实问题,那是另一个需要讨论的话题。

    实际上,许多现实问题在现有条件下是无法解决的,当然这并不妨碍我们正面肯定本书的价值,毕竟作者也在书中给出了许多关于维护环境寂静的可以实施的建议。

    不过,到底什么是“寂静”?或者说,什么是作者心目中的“寂静”?细究起来,也不是没有问题的。作者在本书序言中是这样描述“寂静”的:“寂静其实是一种声音,也是许多、许多种声音。我听过的寂静,就多得无法计数。草原狼对着夜空长嚎的月光之歌,是一种寂静;而它们伴侣的回应,也是

    一种寂静。寂静是落雪的低语,……”这样的描述确实不乏文学色彩,挺动人的。但是作者贯穿全书的一种情绪是:他讴歌大自然的一切声音,所有这些大自然的声音一概被他赞美为“寂静”,然而一切人类造成的声音却都在他的讨伐和憎恨之列。这难道没有一点荒谬吗?草原狼的长嚎和它们伴侣的回应是“寂静”,为什么人类情侣的呢喃、情歌或男欢女爱时的喘息呻吟不可以是“寂静”?热爱自然,珍惜环境,这当然没错,但也不能走到敌视人类的地步吧?为什么自然的地位、动物植物的地位铁定要比人类高呢?人类之外一切自然环境和动物植物发出的声音都是被赞美的“寂静”,惟独人类造成的声音就是罪恶,这算什么道理呢?

    我注意到,作者书中一直在使用的“寂静”一词的原文是“silence”,这个词通常都是指人类的行为,比如“沉默”、“无语”等等,甚至可以用来指“失联”、“人间蒸发”,总之其行为主体通常都是人类。现在作者却偏偏用来指称人类之外的一切行为主体,反而将人类排斥在外,这一点也是让我有些困惑的。

    确实,此书似乎没有很严格地对“寂静”给出那种哲学式的定义,尽管寂静是这本书最核心的概念和灵魂。但我还是在此书中,发现作者曾区分了“内在寂静”和“外在寂静”。前者,是指“尊敬生命的感觉。我们可以带着这种感觉去到任何地方,神圣的寂静可以提醒我们是非对错之分,即使在城市嘈杂的街道上仍能产生这样的感觉。这种寂静是属于灵魂的层次。”而后者,“那是我们置身于安静的自然环境,没有任何现代噪音入侵时的感觉,它可以提醒我们当今有些问题已经失控,例如经济侵略和对人权的侵害。外在寂静邀请我们敞开感官,再度与周遭的万物产生连接……外在寂静可以帮助我找回内在寂静,让我的心灵充满感恩与耐心。处于外在寂静的环境中,我不会感到疲惫饥饿。置身其中的经验本身,就足以令人感觉圆满。”这段话大约可以作为某种不甚严格的寂静的定义吧。

    你的质问,前提是没有问题的,作者确实把那种自然本身的寂静当作理想的寂静,但一方面,当他说到“内在寂静”的时候,无疑是指向人的。另一方面,作者的立场其实也

    并未达到你所说的“走到敌视人类的地步”,在人与自然的对立中,其实恰恰是人入侵了自然的领地,并最终入侵的后果影响到人自身的利益。

    至于“主体”问题,不用说像“寂静”这种隐喻式的说法了,在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学说中,甚至连“价值”这个本来只与人有关的概念,不也被正式地用于非人的自然了吗?

    说到底,说服人类这个物种爱护环境的根本理由,只能是“破坏环境会危及人类自身利益”,不可能再往前走了。必须承认人类和别的物种之间存在着对地球资源的争夺,理论上的极限,是承认所有的物种具有平等权利。在这一点上,认为“在人与自然的对立中,是人入侵了自然的领地”的说法也有问题。比如,考虑到人类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说“在狼与自然的对立中,是狼入侵了自然的领地”、“在大熊猫与自然的对立中,是大熊猫入侵了自然的领地”?

    如果为了“矫枉过正”,非要让所有别的物种都凌驾到人类之上,甚至要求人类为了别的物种去死,这不仅在理论上荒谬,而且不可能说服任何头脑正常的人——任何持有此种观点的人,他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立即自杀,他“苟活”着向别人宣传这种观点,就每时每刻都在对地球犯罪。我的意思是说,极端的环保主义是不可取的,对环保事业本身来说也是有害无益。本书作者确实在思想上有这样的倾向,这是应该指出的。不过,我并不会因此而全盘否定本书的价值,因为强调工业化、现代化带来的噪音污染,推进对噪音污染的治理,无论如何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对于你谈及的人类这个物种与其他物种以及与非人类的自然的关系的看法,甚至于将那些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归结为“极端的环保主义”的看法,我是不同意的。在当代环境哲学的发展过程中,“非人类中心主义”是继“人类中心主义”之后的重要理论进展,也恰恰是由于这种立场与人们过去习惯的常识性见解不一致,存在着很多争议。但作为一种环境哲学的立场,它的价值却显然是不可忽视的,虽然看上去有些极端,但却绝不能等同于现在一些科学主义者所讲的“极端的环保主义”。实际上,那个所谓“极端的环保主义”的标签,经常是被许多强调发展、强调强人类中心立场的人用作反对环保的说辞。在你的理解中,那样做似乎就是“要让所有别的物种都凌驾到人类之上”,这也是一种误解,就像许多人对于女性主义的误解一样。非人类中心主义所要求的,只是去掉中心的权力,而实现在人类与非人类之间的一种价值上的平等。

    再回到这本书,按照上述看法,也可以很自洽地将其看作是基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带有深层生态哲学的立场,结合日常的实例,对寂静和噪声问题的通俗性论述。虽然作为一些具体的讨论和结果的内容,你是可以承认其积极的意义的,但这种论述的冲击力、给人们留下的深刻印象,又恰恰是与其在叙述背后的“极端”哲学立场不可分割的。而这本书的成功,也表明了其实这种“极端”的哲学立场与现实问题相结合的分析,具有为大众接受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