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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于殿利:产业的法律环境与融合发展之痛
商务印书馆总经理于殿利在2015北京国际出版论坛“出版业的融合发展”分论坛上的发言
2015-08-27作者:于殿利新闻来源:出版商务周报浏览人次:216

编者按

   

    融合发展是新闻出版业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8月25日,2015北京国际出版论坛“出版业的融合发展”分论坛成功举办。论坛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姜革文主持,中外出版业同仁共聚一堂,从不同角度探讨了这一问题。商务印书馆总经理于殿利发表了自己的心得与看法。演讲全文如下:

 

传统媒体发展的两个“不可能”

   

    今年初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蒋建国先生讲了这么一段话,他说在行业间有流传着两个不可能。第一个不可能,是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谁要想取代谁,不可能。第二个不可能,是在传统媒体内部要产生新媒体不可能。

    接着他又说,我们要坚信第一个不可能,要打破第二个不可能。也就是坚信传统媒体不能被新媒体所取代,同时又打破第二个不可能,就是在我们传统媒体内部,要滋生出新媒体。

    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高深的一个见解,同时也使我们传统媒体和出版人深受鼓舞。可以说,这是长期以来我们受到的最大的困扰之一。媒体融合的重要性和意义,不需要多讲。我只想说从数字出版在中国降临的那一天起,我们的数字出版和传统出版,就走上了两条路。以至于我们现在谈融合,是那样的艰难。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当一个新技术或其携带者意欲进入到一个新的产业领域的时候,一定要清楚自己的价值所在,自己能给这个产业带来什么样的新价值,这是其生存的根本性依据。那么,能在哪些方面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取缔传统产业当中的价值,这是其能够存活多久的一个生存方式的选择。

    非常不幸的是,当新技术进入中国出版业的时候,就是瞄准传统的出版,目标就是将其取而代之。所以,就完全违背了产业规律、经济规律和生产规律。

 

观念转变带动数字革新

   

    经过十多年的准备,从2014年开始,我们已经下决心,开始了一个新的颠覆性的生产方式,叫“纸电同步生产”。改变了传统上,一二十年以来的数字化模式,即沿着传统的纸质图书的生产方式继续前行,回过头来再把历史数据加工,这样的一种模式,使数字出版成为传统出版的附庸或者是副产品。

    我们的纸电同步生产需要改变编辑方式、生产方式和营销方式。从编辑开始填写选题单时,就已经有产品形态选择的菜单,纸质的图书产品仅仅是一种选择,而其他的多种数字产品的选择,是根据内容的需要确定的。所以,从编辑的选题策划开始,就把传统的选题策划观念转成产品设计的观念。选题策划的观念要转变成产品设计的观念,其本质上的改变在于原来传统上的一个选题,只能对应一种纸质产品。那么现在一个选题可以包括纸质产品在内的N多种数字产品叠加。这就从根本上颠覆了原来传统的编辑方式。

    在生产方式方面,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传统的中国出版社都使用北大方正排版系统。而北大方正排版系统,只支持纸介质图书的生产方式。那么要想实现一体同步的全媒体生产方式,就必须改变这种传统的排版方式,采用新的排版方式,使得这种排版方式能够兼容所有产品形态的出版。在传统的纸质图书付型的时候,同样内容具备出所有的数字产品形态。

    大家知道,我们无论怎么样谈融合,无论怎么样谈投入,目前的情况毕竟是数字产品能给我们带来的销售和利润是有限的。一方面,要改变这种传统的排版方式、生产方式,另一方面,还要依靠传统的纸质图书产品带来更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结果是又要去花更多的成本去支撑数字产品,本身它带回来销售收入形不成利润,造成了看似比较浪费的成本投入。但是,你要想真正的实现融合,就不能够还按照原来传统的纸介质图书的生产方式继续走,回过头来再做历史数据的加工,没完没了的历史数据加工,就永远不能实现真正的融合,不能真正地实现全媒体的出版。所以,所有的变革都是要付出成本的,都要忍受阵痛。

    在这里,我们又重新定义了我们原来的数字出版部门,原来数字出版部门把它当作一个编辑部门去对待。从选题策划、产品设计开始,一直到生产销售一条龙。现在发现,这种理念在当前数字产品不能带来巨大的销售收入的时候,不能激发所有的编辑部门投入到数字产品融合当中来,所以这个部门又重新把它定义为一个生产部门。为此,我们又专门成立了全媒体生产制作中心,与传统的出版部门是并列关系。当传统的纸质内容具备生产纸质图书内容的时候,同时就进入到全媒体制作中心,全媒体制作中心就根据内容需要,制作成适合的数字产品。所有数字产品的销售、产品都计在编辑选题策划的一个部门,所以激发了所有的编辑部门,积极进行数字产品的策划和开发设计。而全媒体制作中心和传统的出版部门一样,只是负责生产的一个加工部门。这样的话,以编辑为核心,以选题策划为核心,以产品设计为核心,造就了新的价值链和新的生产方式,将和传统的纸质的生产方式并列而生。这仅仅是生产方式转变的基础。

    我们自己认为,真正体现数字技术巨 大魅力的,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电子书,能够体现数字技术更大的魅力,包括各种专业的数据库的建设,各种专业服务平台的建设,这样还有另外的生产部门,专门负责这类产品的开发,包括技术研发、融资等。所以,产品、编辑方式、生产方式、销售方式的转变,是成为我们转型的基础。

    新兴的全媒体出版,可以说是站在一个新的时代的前沿。同时,体现数字技 术魅力那些个产品,依靠我们自有的品牌资源优势,还有整合各方资源的优势。希望无论是行业内还是行外的,是提供内容的还是提供技术的合作伙伴,都能够跟我们一起来发展。  

 

直面挑战,真正实现融合发展

   

    接下来还面临着其他的问题,我们面临的有技术问题、人才问题还有资金问题,这些都是以前传统纸质出版不曾涉足的问题。所以这些问题,都不能仅仅依赖于我们自己来解决,都依赖于广泛合作,合作的对象就是有志于出版业的健康发展,有志于为社会广大读者提供健康内容的所有的合作方,我们都欢迎。

    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还面临着很多的困惑。最大的困惑用一句话来概括,新的产业方式,需要新的法律环境保护。大家知道,企业的发展不需要别的,就需要法律。法律对企业的发展,要起到健康积极的促进作用。我有的时候会感觉到,当我们进入到一种新的业态的时候,当我们面临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的时候,当我们面临一个新的竞争环境的时候,我就仿佛赤膊在山野中奔跑,布满荆棘,缺乏保护。

    人类文明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告诉我们,社会和文明的进步依靠的是秩序,没有秩序,人类社会不可能健康发展。所有的无论是国泰还是民安,无论是产品还是产业,健康的发展都依赖于秩序。互联网正在打破原来传统的秩序,同时,新的秩序还没有形成,于是人类社会便进入了一个混乱的时期。这就是我们现在面临的深深的危机,不仅是我们产业的危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危机,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危机。

    我的脑海中甚至曾经闪现过这样一种非常恐惧的想法:在地球上,已经没有任何的生物可以跟人类抗衡,没有任何生物能把人类打败,能够打败人类的只有人类自己。人类打败自己的方式和途径,就是用我们自己的发明创造,最终埋葬我们自己。我现在恐惧的是,互联网现在正有这样一种苗头,就是因为它在砸烂旧秩序的同时,并没有能够建立起一个新秩序。这样的一种混乱状况,不知道还能持续多久,它持续多久,对人类的伤害就有多深。但愿我这是杞人忧天,相信人类有智慧应对这样的危机。

    融合发展的第一个大难题,来自于就是网络盗版。现在国家对网络盗版、著作权的保护,不能说不重视,但是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网络盗版问题不仅制约融合发展,而且制约整个知识界的创造力。当我们把精心打造的内容资源投到网上的时候,结果呢?盗版铺天盖地。你的产品再好,没有人去买。所以,我说在互联网时代,法律环境更重要,互联网出版时代比单纯的纸介质图书时代,打击盗版更显其重要性。这是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著作权的授权问题。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中的著作权授权分离,是阻碍媒体融合的又一大问题,在这方面尚缺乏法律保障。现在中国的作者习惯于只授予出版社纸介质图书的出版权,而同时,电子书的出版权和其他数字产品的开发权要再另谈,所以在整个融合发展方面,出版社就陷入了非常大的被动。现在有的作者甚至是,不仅仅是数字的传播权和纸介质图书传播权分离开来,连纸介质传播权的平装版、精装版都要分别授给各个不同的出版社,以获得所谓最大的利益,这样造成了多大的一种混乱。从根本上来说,是对出版社编辑价值的一种否定。

    我经常讲这样一句话,在数字出版与纸介质图书出版分别授权的情况下,如果作者拿原稿给其他数字商去做数字产品,我们没有任何意见。但是,你拿了经过我们编辑加工了的稿件,把一个原稿加工成合格产品的东西,再去拿给别人做数字产品,回过头来,还要来打我的纸介质产品,这是多大的不公平。这还在其次,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对编辑价值的一种否定,对出版社价值的一种否定。我们现在呼唤法律制度来保护,在保护著作权的同时,同样需要保护出版权。不仅是中国的出版业,还是国际的出版业,要想健康的发展,真正支撑起这个产业的毕竟是出版社。出版社的出版权不能得到充分保障的话,只片面地强调著作权保护,同样对这个产业的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这是我说的第二个法律环境。

    第三个法律环境,可能更大一点,就是现在的免费获取。我们用自己创造的某些产品免费提供给读者,作为营销手段,为了招揽顾客,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出版产业以外的其他产业,拿我们的知识产品做免费获取,把知识创造当作附庸,当作仆从,这就是毁灭。这对知识产品的创造和人类的智慧,将是一个巨大的摧毁。这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而是全人类的问题。知识产品跟其他的产品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于,人类是仰赖知识和思想在这个地球上生存的。如果我们的知识产品的创造能力被减弱,我们人类的生存能力都会下降。在这方面,不能只片面地强调经济价值,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而置一切于不顾。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讲的,不能让文艺成为市场的奴隶。我们的出版业不能让我们的图书,以及其他的智力产品成为金钱的奴隶。如果我们的产品都沦为别的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赠送品的话,我们的价值还有吗?我们的未来还有吗?这样保护知识和智力创造的法律不值得在国家层面上去深思吗?

    所以,我说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不是简单的一个产业的问题,我们面临着整个国家的知识结构体系,国家的未来发展战略的支撑体系,甚至是人类还要不要知识创造这样大的问题。因此,我们呼唤好的法律环境。否则的话,再大的资本,再大的融合,创造出来的产品,都被免费获取所冲垮。人类的特性和弱点,决定了谁都喜欢不要钱的东西。而且,再看看不要钱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就更应该引起警醒了。免费提供的东西有科学性,有真实性,有系统性吗?没有。这些东西多是一种信息消遣,不能当作人类的知识,科学、准确的知识,真正投入到学习、科研和生产工作当中去的。我经常说,提供免费获取的所有这些不科学、不真实、不系统的知识,和投放假药到市场有区别吗?没有区别。这类的免费获取不应该由法律来制止吗?

    我们产业自己也需要深思,需要监督和鞭策我们自己,要为读者提供好的东西,要树立牢固的责任意识,为社会提供科学知识、系统知识,同时也希望整个社会有一个好的法律环境。没有好的法律环境,再好的思想,再好的技术,再好的政策推动融合,也不一定有好的效果。

    今天就跟大家交流这么多,说得不当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本文根据作者现场演讲录音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