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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生活的法律社会史

2022-12-07作者:刘文科刊发媒体:法治日报•法治周末浏览人数:0

《私人生活:家庭、个人与法律》(商务印书馆2022年出版)

 

  继承法与信托法的嬗变
 
  继承法建立在这样一个朴素的事实基础之上:财产死不带走。
  在一个富裕的国家,人的离世导致财富易手,其规模是惊人的。但是,继承对社会的影响要大于财富本身。根据法律,死者究竟有多少权力?死者之手的控制程度可以有多大?死者的控制变得更弱还是更强?这个主题——在多大范围内死人可 以统治活人——提出了家族万代和长期安排的法律命运之问题。
  我们必须要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总体上,19世纪或更早,人的寿命比今天人的寿命要短很多。因此,过去人们会在更年轻的时候就从父母那继承财产(如果父母有财产可 供下一代继承的话)。
  假设一个男性活到80岁,然后将他的一切留给妻子,妻子活到90岁,那么,当他们的子女继承他们的财产时已经白发满头,甚至退休了。 因此在当今对于许多家庭来说,不是死亡时传承财产给下一代,而是在财产权人生前就完成财产向下一代的传递。有钱的父母为子女支付大学学费,花钱让子女在国外游历,可能还为子女买房支付首付款,或者为第三代设立基金。尽管他们的生命还在,但是已生活无法自理,也无法处理财产事务。他们需要帮助,因此法律上和非法律上有很多方法让类似无行为能力的他们获得帮助。
  法律和习惯赋予人们传承财富的诸多方式。在美国,信托逐渐替代遗嘱,成为家族财富管理和代际传承的最重要的法律工具之一。弗里德曼所做的富有启发的社会史研究揭示出,形式主义规则的衰落、遗嘱替代(如信托)的崛起、社会变迁(如感情与依赖型家庭的兴起)、对可接受的继承人范围及观念的改变、遗产税的可能消失等,在财富的平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律与生活互动的过程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劳伦斯· 弗里德曼教授,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并不陌生。他是20世纪美国“法与社会”学术运动的领袖之一,被誉为美国法社会学界、法制史学界以及比较法文化论的泰斗。此前出版的《法律制度:从社会科学的角度观察》 《美国法律史》《选择的共和国》《法律和社会》等书,影响广泛而深远。
  除了上述问题,在《私人生活:家庭、个人与法律》一书中,弗里德曼教授讨论的问题还有很多。这本书实际上是一部关于美国家庭法的社会史。在美国的一个多世纪以来,家庭观念以及现实中的家庭、婚姻、 爱情、伴侣、亲子等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变化。
  许多法律规则的背后都有其形成的社会史,法律背后有其政治与文化的因素。而诸多判例构成了法律与生活互动的过程,它们共同构筑了法律的规则。
  除了结婚法与离婚法之外,这本书中还分析了同居、堕胎、同性婚姻、收养、监护、代孕等问题。作者并没有讨论这些问题的是非,而是将社会史和法律史拧在一起。作者希望再现个人的崛起和某种传统家庭的解体的历史进程。婚姻和离婚已经成为自愿的、个人化的事务。孩子在家庭中的角色翻天覆地。对许多人来说,亲密关系呈现出新的奇怪形态。这是一个由同居、体外受精、 代孕、无过错离婚以及许多其他另类法律和社会机制——美国的先民们未曾想象、也从未想过可以接受的机制所组成的社会。
  除了家庭法的社会史,弗里德曼教授还在这本书中通过隐私问题讨论了现代个人主义和选择观念至上这个话题。人们认为,人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例如,有权决定自己的婚姻和离婚事务,甚至有权作出家庭关系归属的基本决定。这些选择的真实程度是一回事,但选择的观念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事实。 
  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这些选择的领域与一个通常被称为“隐私区”的法律范畴相重叠。隐私法涉及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含义,有一种是侵犯隐私的侵权行为,还有一种被称为隐私权的宪法权利,是指,例如关于性、避孕、堕胎的决定不受国家干预的生活选择。隐私法的两个分支表面上似乎没什么关系,甚至是相互矛盾的,但是它们都涉及家庭生活。关于这个话题,在《私人生活:家庭、个人与法律》一书中,作者专门用一章来进行详细讨论。
 
 
原载于《法治周末》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