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論》是公孫龍分離主義的理論依據。《指物論》和《名實論》是《公孫龍子》書中兩篇原則性的論著。如果說《名實論》中所講的是公孫龍的認識論,則可說《指物論》中所講的是公孫龍的世界觀。因為用“唯乎其彼此”正名以正實的認識方法,於是得出“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的對世界事物的看法;也正因為有“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的對世界事物的看法,於是他對於事物的認識方法,不能不採取“唯乎其彼此”正名以正實的方法。《指物論》與《名實論》是有密切關係的,讀《公孫龍子》首先要對《名實論》和《指物論》有徹底了解,然後對於他所假物取譬的各篇文字才能迎刃而解。
《指物論》是論“指”與“物”的。物即《名實論》所謂:“天地與其所產焉,皆物也”的物,即世界上的各種東西。指字在現存《公孫龍子》書中除此篇外其他各篇未再見,此篇所言指的意義也很抽象籠統而不具體明確,因此,歷來名家對於所謂指就有很多不同的解釋。把現在僅存的《公孫龍子》五篇的內容加以分析和綜合,我們可以看出所謂指就是物之所以成其為物的東西,即物性,即物的屬性。屬性顯現於物體,是屬性的現象,是人們的感覺可以感覺到的,因此物即成為各色各樣的物。但屬性之為屬性,是當它還沒有顯現於物體的時候已經存在;物體沒有了的時候,它仍然是存在的;它是獨立具足,自離自藏,由人們的感覺所不能感覺到的。這是屬性的本質。《指物論》是論指與物的,就是論自離自藏的屬性本質和顯現於物體的屬性現象的,也就是論本質與現象的。本質和現象是屬於世界觀的兩個重要範疇,所以《指物論》代表了公孫龍的世界觀。
《指物論》雖然也論指與物的結合及由物顯現為現象的物指,主要的是論指與物的分離及獨立自藏的真指。所以《指物論》,既不是論有所指的物,即有所指示或指定的物;也不是論有指的物,即有屬性的物;更不是論物的指,即物的屬性;而是論指與物的,即論屬性與物體的,指與物是兩個彼此分離,各自獨立的對象。現存《公孫龍子》五篇的題目都與此同。《名實論》是論“名”和“實”的,《堅白論》是論“堅”與“白”的,《通變論》是論“通”與“變”的。《白馬論》似可說是論白色的馬,實際上也是論“白”與“馬”的,即論命色的白與命形的馬兩個概念的。這樣將兩個概念並列舉出進行論證,可說是現存《公孫龍子》五篇的共同體例。
公孫龍的分離主義是:客觀方面,物與指離,指與指離,即事物和屬性是分離的,屬性和屬性也是分離的;主觀方面,知與見離,神與知見離,即感覺和感覺是分離的,思想和感覺也是分離的;宇宙間的一切都是各自分離孤立,彼此毫無聯繫,彼此不相依賴的。惟有這樣的看法,才是正確的認識。所以說:“離也者天下,故獨而正”(見本篇)。這就是說,天下的事物,都是分離的,惟有把它作各個獨立的看,才是正確的。這種方法也就是《名實論》中所謂“唯乎其彼此”的方法。《白馬論》主要是講物與指的離,即物與指的唯乎其彼此;《堅白論》主要是講指與指的離,即指與指的唯乎其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