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商务印书馆,返回首页
图书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广东省

分享到:

定价:¥32.80

  • 出版时间:1994年06月
  • 页数:781页
  • ISBN:7-100-01664-9
  • 主题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bull广东省
  • 人气:939

显示全部出版说明

<FONT size=3><STRONG>           本 卷 说 明</STRONG>

</FONT>

  (一)本卷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东省地名委员会组织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广东省编纂委员会负责编辑。编辑部设在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系。全书由编纂委员分工执笔,由刘南威、韩渊丰、陈敬堂、陈广叙、张加恭统稿定稿。地图由谭德隆编辑,罗敏清绘。照片由张声才等选辑。在本卷编撰过程中,得到广东省民政厅、国土厅、公路局以及市、县地名委员会和国土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并提供有关资料和照片,提供照片的还有省水电勘测设计院、湛江港务局和胡璟、王玉龙、彭玉璋、蔡俊荣、魏辉、龙焕宾、何化万、薛治旭、陈伟平、谭迺生等。谨此致谢。

  (二)本卷共收录地名(包括参见地名)4 935条。计:1.省名1条,2.市、县地名(含城市地片、街道、镇、居民点以及企事业单位名)3 407条,3.自然地名(含山地、山口、关隘、平原、三角洲、盆地、河流、水道、峡谷、湖泊、海、港湾、海峡、半岛、岬角、岛、礁、沙、洞、泉、瀑布和自然保护区等)727条,4.水利和电力设施(含引水工程、水库、堤防、堤围、运河、灌渠、水轮泵站、水闸和电厂、电站)96条,5.交通(含铁路、公路、航道、桥梁、渡口、隧道、船闸、车站、港口、码头、客运站和机场)264条,6.纪念地91条,7.名胜古迹(含风景名胜区、名胜、古建筑、古墓葬、古遗址)205条,8.地域名10条,9.简名9条,10.旧名(含县辖镇以上旧政区名)125条。

  (三)本卷行政区划、面积资料截至1991年11月底。本卷文图均不作省际划界依据。

  (四)本卷市、县人口数为1990年7月1日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数;镇及居民点人口数为1987年底近似值。

  (五)本卷地名的位置指示,除另有说明者外,凡:1.注明距“市区”公里数的,其“市区”为习惯所指的市中心;2.注明距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公里数的,为自该镇街区几何中心起算的直线距离。

  (六)市、县历史沿革主要围绕地名的起源和演变,简要追述以往政区的设废、析并、升降、属辖以及境界较大的变动(市境变动超过一个县、县境变动超过一个区或多个乡)。

  (七)各省辖市下辖多个区和县的,其市条的“市区”介绍为所有市辖区的总体,主要为其城区(市中心区);建制镇主要介绍镇中心区。

  (八)镇和其他居民点的公路交通,除已写明公路起迄点的外,凡只写明为某公路沿线的,系指本卷交通类已收该公路词条。

  (九)主要类别词条的分类:1.市、县地名以行政区域为单元(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在有关行政区域内),2.自然地名以各该自然地理系统为单元,3.纪念地、名胜古迹主要以所属市、县为单元,4.旧名以政区级别为单元。

  (十)参见地名词条的编排:1.镇以上政区、居民点和自然地名的又名、别名、雅名、俗名等,参见地名排在主地名词条后,2.重要自然地名兼为名胜的,两类均列词条,其中一类所列为参见条。

  (十一)广东省为重要侨乡,增加华侨、台港澳同胞信息。海外华侨包括侨居外国的中国人及外籍华裔人士。华侨及台港澳同胞人数为近年估计数。

显示全部前言

              <STRONG><FONT size=3>编 纂 例 言

</FONT>

</STRONG>  (一)本词典为中国地名委员会、国家教委、国家新闻出版署领导编纂的我国第一部大型地名词典。它以1978年开始进行的我国第一次地名普查成果为基础,并吸取了有关学科的研究成就,由地理学、历史学、语言学、民族学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地名工作者共同努力编纂而成。

  (二)本词典共收录我国地名约10万个,在此基础上力求反映出我国和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名结构及分布的概貌和特征,以冀成为我国各项建设事业和人民生活中的一部常备工具书。

  (三)本词典收录的地名,限为1949年10月1日以后而合乎本词典收录范围的。

  (四)本词典收录地名的范围为:1.国名(中华人民共和国),2.县以上政区名、县以下镇名和重要居民点名,3.自然地名,4.水利和电力设施名,5.交通名,6.纪念地名,7.名胜古迹名,8.地域名,9.简名,10.旧名。此外,重要城市市区的地名有必要的选配,具有地名意义的企事业单位名也有择录。一地多名的,或其雅名、俗名等派生地名,凡较重要而习用者都列参见。总计,本词典将收录我国政区、居民点名约7万个,自然地名约1.5万个。其他地名约1.5万个。

  (五)本词典采收地名力求规范化,包括地名的规范的汉字书写形式,规范的罗马字母拼写。某些地名专用字、生僻字、方言用字有必要的注音和释义。兄弟民族语地名,则提供规范的汉字转写和读音。本词典并注意反映地名考证成果。除其由来、含义已表露在外(如一般姓氏地名)或迄无足够资料者外,都尽力考究其地名语源,给予一定诠释。

  (六)每个地名词目的释文,按照其类别、性质选取适当的自然和人文材料来编写,力求基本信息的完备和准确。与地名有关的人和事,凡为表征该地名特性所需者,也有适当点明。

  (七)本词典先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卷出版,并出版“总卷”收录跨省的和有全国性重要意义的地名。各分卷出齐后即行合编出版。

  (八)各分卷按分类和分区相结合的原则编排,各卷卷末附音序索引和笔画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总编纂委员会

显示全部目 录

广东省


          <STRONG>市、县地名

</STRONG>

广州市

韶关市

深圳市

珠海市

汕头市

佛山市

江门市

湛江市

茂名市

肇庆市

惠州市

梅州市

汕尾市

河源市

阳江市

清远市

东莞市

中山市

潮州市


          <STRONG>自然地名</STRONG>


山地

山口、关隘

平原、三角洲、盆地

河流、水道、峡谷

湖泊

海、港湾、海峡

岛、礁、沙

半岛、岬角

洞、泉、瀑布

自然保护区


          <STRONG>水利和电力设施</STRONG>


引水工程

水库

堤防、堤围

运河、灌渠、水轮泵站

水闸

电厂、电站


          <STRONG>交通</STRONG>


铁路

公路

航道

桥梁、渡口、隧道

船闸

车站

港口、码头、客运站

机场


          <STRONG>纪念地</STRONG>


根据地

广州市

韶关市

深圳市、珠海市

汕头市

佛山市、江门市

湛江市、茂名市

肇庆市、惠州市

梅州市、汕尾市

河源市、阳江市

清远市、东莞市

中山市


          <STRONG>名胜古迹</STRONG>


风景名胜区

名胜

古建筑

古墓葬

古遗址


          <STRONG>地域名</STRONG>


粤北

粤东

粤西

粤中南


          <STRONG>简名</STRONG>




市、县


          <STRONG>旧名</STRONG>


行政区

专区、地区

市、县





          

词目索引

词目首字检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