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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全两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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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52.00

  • 出版时间:2002年10月
  • 页数:0页
  • ISBN:7-100-03138-9
  • 主题词:近代政治思想基础全两册
  • 人气:112

显示全部前言

  我写作本书有三个主要的宗旨。第一个宗旨只是想扼要介绍有关中世纪后期和近代早期政治思想的主要著作。我准备对以下人物的主要政治著作逐一加以讨论:但丁、帕多瓦的马西利奥、马基雅维里、圭奇阿尔狄尼、伊拉斯谟、莫尔、路德、加尔文以及他们的弟子比托里亚和苏亚雷斯,还有法国立宪主义理论家,包括贝扎、奥特芒、摩奈,尤其是博丹。我认为,自从皮埃尔•梅斯纳教授的大作《16世纪政治哲学的发展》出版以来,还不曾有人试图这样综合评述过从中世纪到现代政治理论的演变。梅纳德教授的论著当然是经典著作,他的学识博大精深,我实难望其项背。不过,自从他的大作初次问世以来已经过去40余年,在此期间,在这个课题上已经取得了若干重大进展,写出了许多往往体现重要学术成就的新书。此外,还涌现了一大批次要的著作,除了对有关名著的许多公认见解提出质疑之外,还增加了许多新的资料。由于以上这些原因,似乎不妨一试,以较新的观点对这一时期进行评述,尽量把最近的研究工作中取得的较重大成就考虑进去。

  我的第二个宗旨是利用中古时期后期和近代早期的政治学说来阐明比较笼统的历史主题。我希望说明形成近代国家概念的大致过程。之所以在此处我要提及这一较大的雄心,是为了要同时解释本书涉及的年代范围。我从13世纪后期写起,一直写到16世纪末,因为我将设法说明,正是在这个时期逐渐具备了关于国家的可公认为近代的概念的主要因素。在这个时期,从“维持他的国家”——其实这无非意味着支撑他个人的地位——的统治者的概念决定性地转变到了这样一种概念:单独存在着一种法定和法制的秩序,亦即国家的秩序,维持这种秩序乃是统治者的职责所在。这种转变的一个后果是:国家的权力,而不是统治者的权力,开始被设想为政府的基础,从而使国家在独特的近代术语中得以概念化——国家被看作是它的疆域之内的法律和合法力量的唯一源泉,而且是它的公民效忠的唯一恰当目标。

  在考虑了引起这种概念变化的历史发展之后,我在结论中搁下了历史,转而对历史语义进行了短暂的讨论——从国家的概念转到了“国家”一词。我认为,说明一个社会开始自觉地掌握一种新概念的最明确的迹象是:一套新的词汇开始出现,然后据此表现和议论这一概念。所以我认为这决定性地证实了我的这样一个中心论点:在16世纪末之前,至少在英国和法国,我们发现“State”和“Etat”二词已经开始首次在近代的意义上使用。

  我所关切的第三点,是示范说明一种对待历史文本的研究和解释的特殊方式。我在过去12年所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已经论述过这种方式,因此在此处再一一列举这些文章的论点就似乎不那么得体了。总之我希望,假若我的方法有任何长处的话,当我在此书的文本中实践我的方案时,这些长处会显现出来。然而,稍微提一提在比较我的方法与研究政治思想史的较传统的方法——比方说梅斯纳教授所用的方法——时发现的分歧,可能还是值得的。他把这个课题主要看作所谓“经典文本”史,就马基雅维里、伊拉斯谟、莫尔、路德、加尔文等重要人物的主要著作发表了连篇累牍的文章。相比之下,我却尽量不去专门研究主要的理论家,而是集中探讨产生他们作品的比较一般的社会和知识源泉。我首先论述我认为是他们最初写作时所处的和所服务的社会的有关特性。因为我认为政治生活本身为政治理论家提出了一些主要问题,使得某些论点看来成问题,并使得相应的一些问题成为主要的辩论课题。然而这并不是说,我把这些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看作是它们的社会基础的直接产物。我认为同样至关紧要的是考虑一下构想出这些主要文本的知识环境,即在此之前的著作和所继承的关于政治社会的假设,以及比较短暂的、同时代的对于社会和政治思想的贡献的来龙去脉。因为很显然,在任何特定时期可供使用的规范词汇的性质和限度也有助于决定选择出具体问题加以讨论的方式。因此,我试图写一部以意识形态史而不是以经典著作为中心的历史,我的宗旨在于构想出一个可以包括那时比较杰出的理论家的总的框架。

  人们很可能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我要采取这种多少比较复杂的治学态度,在此我谨以简略的答复来结束我的上述初步意见。我对传统的“拘泥书本”的方法感到不满意的一点是:虽然这种方法的倡导者往往自称是撰写政治理论史的,他们却很少为我们提供真正的历史。因此,以下这一点便成了近代历史编纂学中习以为常的事情:倘若我们需要了解早先的社会,我们就需要尽可能宽容地持同情的态度去重新发现这些社会的不同精神状态。但是难于领会的是:我们怎么可能希望实现这种对历史的理解,如果我们作为政治思想的研究者继续把我们的主要注意力放在那些以他们的任何同时代人都难以匹敌的那种抽象知识水平来讨论政治生活问题的人身上。倘若在另一方面我们设法构想出写作这些经典著作的适当的意识形态环境,我们可能就能够逐步画出一幅说明在早先各个时期、各种形式的政治思想的实际发展情况的图画。因此,我要不揣冒昧地说,我的上述探讨方法的一个优点是:倘若处理得法,可以开始为我们提供一部具有真正历史性质的政治理论史。

  采取这种探讨方法还可能有助于说明政治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一些联系。人们常常注意到:撰写政治史的专家在力图解释政治行为时倾向于给予政治思想和原则一点微不足道的作用。显然,只要撰写政治理论史的专家继续认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解释经典著作的真实代表作,就难于在政治理论与政治生活之间确立任何比较密切的联系。但是如果他们并非如此,而是把自己主要看作是研究意识形态的学者,就可能做到说明这样一个方面:对政治行为的解释主要取决于对政治思想和原则的研究,不提到政治思想和原则,就不可能进行有意义的解释。

  我希望在阅读拙作的过程中对这种相互作用的性质能有一定的辨别力。但是,如果我们考虑一下政治舞台上一位迫切希望采取某种行动——用韦伯的话来说,他也迫切希望证明这种行动为合法的——的演员的地位,我心目中的论点就能够轻而易举地用比较笼统的措词表达出来。这样一个行为者可以说有一种强有力的动机,以设法保证他的行为能够以他的社会中已成规范词汇的术语——一种能够在叙述他的所作所为的同时将他的所作所为合法化的词汇——来加以自圆其说的说明。现在看来,以上所提出的意识形态与政治行动之间的这种联系的性质也许纯粹是手段,许多撰写政治史的专家也是这样设想的。这个行为者有一个他希望合法化的方案;据此他以道德上可以接受的措词宣布了最适合于描述他所做的事情的那些原则;由于所选择的这些原则与他的行为的关系全然是追溯性的(ex post facto),看来,解释他的行为的能力未必需要在任何方面取决于他碰巧宣布过的任何原则。然而,要是说这样一来就误解了任何社会用以描绘和估价其政治生活的规范词汇的作用,那是可以辩论的。比方说,考虑一下一位行为者的地位吧,他希望说他本人的行为是体面的。这样说,不仅是描绘,也是赞许他所做的事情。诚如马基雅维里所表明的那样,只消略施心计,能貌似合理地冠以这种名义的行动的范围最终便会出乎意料地扩大。但是,这种规范词汇显然并非用以描绘马基雅维里行动的任何方针都是得体的,而只有那些以似是而非的某种显示的行动方针才能称得上符合应用这种词汇的预先存在的标准。由此可见,任何迫切希望使他的行为被承认是一个正人君子的行为的人将发现自己受到限制,只能采取一定范围内的行动。因此,一个希望在得到他所要的东西的同时将他正在做的事情合法化的行为者所面临的问题,不可能单纯是使他的规范词汇适应他的计划这样一个属于手段性质的问题。他所面临的问题必然部分是使他的计划适应现有的规范词汇问题。

  现在可以明显看出为什么我要持这样一种看法:倘若政治思想史今后主要作为意识形态史来写,其后果之一可能是增进对于政治理论与政治实践之间的联系的理解。因为情况似乎是:在重新发现任何特定的行为者可以用来描绘他的政治行为的规范词汇的同时,我们还指出了他的行为本身所受的约束之一。这就表明:为了解释为什么这样一个行为者要采取他实际采取的行动,我们必须略微涉及这种词汇,因为显然这是他的行动的决定因素之一。这转过来又表明,倘若此后我们所撰写的历史集中于这种词汇的研究,我们就可能能够说明在哪些具体方面,政治行为的解释取决于政治思想的研究。

  不过,我之所以建议我们集中研究意识形态的主要原因是:这将使我们在重温经典著作本身时,更有希望理解它们。研究任何政治哲学的主要著作的脉络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关于其成因的更多资料,愚意以为,也是为了充实我们自己,以便加深对作者的用意的洞察,而倘若按照“拘泥书本”的探索方法的倡导者所独特地建议的,去“一而再、再而三地”阅读著作本身,实在难望做到这一点。

  这种探索方法究竟能使我们在掌握经典著作方面确切地带来一些什么呢?这些著作我们单靠阅读是无法掌握的。一般说来,我认为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使我们得以了解作者们在写作这些著作时的做法的特色。我们能够开始了解不仅是他们提出的论点,而且还有他们论述和试图回答的问题,以及他们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和赞同、或质疑和驳斥、或者说不定甚至出于论战目的不去置理政治辩论中盛行的设想和规范。倘若我们只研究著作本身,是不能指望达到这种理解水平的。为了要把这些著作看作是某些具体问题的答案,我们需要对产生这些著作的社会稍有了解。而为了认识这些著作的真正方向和力量,我们又需要对时代的一段政治词汇有一定的鉴赏力。再有一层,倘若我们要令人信服地解释经典著作,我们显然需要达到这种理解水平。因为理解一位作家所论述的问题以及他处理他可以利用的观念的办法,就等于是理解他的一些基本的写作意图,并从而探明他所涉及的内容——或者没有涉及的内容——究竟用意何在。当我们企图以这种方法查明一部著作的特定的写作环境时,我们不仅是在为我们的解释提供历史“背景”,而且我们已经是在进行解释本身的工作。

  为了非常简略地表明我的意思,我们可以考虑一下这样一个事实的可能的涵义:约翰•洛克在他的《政府论》中根本没有诉诸古老的英国体制的所谓规范性力量。对当时在政治义务观念方面盛行的思想方式进行研究之后可以发现:这只能被他的同时代人看作是一个惊人的空白。这一发现颇有理由使我们要问:洛克在他的论点中这样做的用意何在。我们不得不回答说,他此举就是摈弃和不理会他所能利用的、得到最广泛公认的和最有威望的政治推理形式之一。这可能使我们又要问:他会不会或许不是有意要向他最初的读者表明他认为规范的要求不值得他一顾,因此他可以说是在以沉默的形式说明他对这种理论的态度。这个例子当然是过分公式化了,但是它颇有助于暗示我心目中的两大主张:在我们考虑洛克这样做的意图之前,未必能够说我们已经理解了洛克的意思;不过除非我们愿意不仅是集中研究他的著作,而且还集中研究产生这部著作的更全面的环境,否则未必能希望做到这种理解。

  读者可能纳闷:由于运用了这种方法论,我是否有任何新的成果以飨读者。我愿在此泛泛地提出两点。在第一卷中我力图强调文艺复兴时期的道德和政治思想词汇在多么惊人的程度上来源于罗马的斯多噶派。在文艺复兴时期政治哲学与柏拉图学说的渊源方面,人们进行过大量的研究工作——比方说加林便是其中一人。最近,人们——尤其是巴伦和波科克——十分强调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对“文明”人道主义的贡献。不过,我认为人们并没有充分体会到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以及整个现代欧洲早期的政治理论家如何普遍地也受到斯多噶派的价值感和信念的影响。我认为人们也没有充分认识到对这一事实的理解:除了其他作用以外还会何其深远地在改变我们对马基雅维里与其先驱者的关系的看法,以及我们对他作为一位政治理论家的宗旨和目的认识。在第二卷中我试图以类似方式去揭开宗教改革时期政治思想的词性来源。我要特别着重探求激进的加尔文派、还有路德派,对于从研习罗马法和烦琐的道德哲学所得到的观念系统的依赖几乎所达到的荒谬的限度。近年来有相当多的文献论述“加尔文派的革命学说”。但是我认为,严格说来,并不存在这样的实体。虽然毫无疑问,现代欧洲早期的革命者总的说来是笃信加尔文派学说的教徒,我却认为人们并未充分认识到:他们所逐步形成的学说几乎完全是使用他们的对头天主教徒所使用的那种法律和道德语言。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本书系剑桥大学政治学教授昆廷•斯金纳所著,全书分两卷,于1978年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近60万字。本书从13世纪写到16世纪末,是介绍中世纪后到近代早期的一部比较系统的政治思想史著作。书中不仅介绍了这四个世纪中所发生的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的领袖人物和政治思想家,还着重介绍了他们的代表作、主要思想观点和政治主张。此外,书中还介绍了这个转变时期的立宪主义思想家及其思想观点。因此,本书的出版可以起到弥补过去这方面的不足,对我国学者研究欧洲政治思想会有帮助。

显示全部目 录

        上卷:文艺复兴

前言

致谢

凡例


        第一部分:文艺复兴的起源


第一章 自由的理想

  城市共和国和帝国

  城市共和国和教廷


第二章 修辞学与自由

  专制君主的兴起

  书信写作技巧的发展

  人文主义的出现

  以修辞学方法为自由进行的辩护


第三章 经院哲学与自由

  对经院哲学的反映

  经院哲学观点为自由所作的辩护


        第二部分:意大利文艺复兴


第四章 佛罗伦萨文艺复兴

  对自由的分析

  古典价值的恢复

  “美德”的概念

  具有美德的人的力量

  人文主义者和文艺复兴


第五章 君主的时代

  君主政府的胜利

  人文主义者的君主政府理想

  马基雅维里对人文主义的批评


第六章 残存的共和价值

  共和主义的中心

  经院哲学的贡献

  人文主义的贡献

  马基雅维里的贡献

  共和主义自由的终结


        第三部分:北方的文艺复兴


第七章 人文主义学术的传播

  人文主义者的迁移

  人文主义和法学研究

  人文主义和《圣经)学


第八章 对人文主义政治思想的接受

  作为顾问的人文主义者

  时代的种种不公正现象

  美德的中心地位

  领导的品质

  教育的作用


第九章 人文主义者对人文主义的批评

  人文主义和为战争所作辩护

  人文主义和不道德行为的政治口实

  《乌托邦》和对人文主义的批评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