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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逻辑(节选本) 汉译名著随身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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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10.00

  • 出版时间:2002年01月
  • 页数:171页
  • ISBN:7-100-03398-5
  • 主题词:逻辑节选
  • 人气:217

显示全部出版说明

《汉译名著随身读》
出版说明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我馆的标志性品牌图书,凝结着几代学人和出版者的心血,在学术界广受好评。鉴于这些名著大多是鸿篇巨制,体系博大,思想渊深,有识之士建议我们出版一套汉译名著节选本,俾使名著臻于普及,故此,我们特延请具有精深研究的学者,选取一些较有代表性的著作,对其内容进行精挑细选,以较小的篇幅体现原著的精髓,使汉译名著不仅是学术殿堂的高文雅典,也是普通读者丰富知识、充实自我的自修读本。
    这些名著原本体例不拘一格,思想不囿于一派,因此,本丛书也采取灵活的方式选录和编排,不强求划一,因形害义。我们希望读书界给予批评和建议。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2001年10月

显示全部前言

    黑格尔(G.W.F.Hegel)(1770—1831)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伟大的哲学家,德国古典唯心主义之集大成者。1770年8月27日生于德国符腾堡公国首府斯图加特市,1831年11月14日卒于柏林。1788年入图宾根神学院学习哲学和神学。1801年到耶拿大学任编外讲师,1805年升任副教授,1807年任《班堡日报》编辑,1808年—1816年任纽伦堡文科中学校长,1816年一1818年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1818年—1831年任柏林大学教授,1829年10月被选为柏林大学校长。主要著作有《精神现象学》、《逻辑科学》、《哲学百科全书》、《法哲学原理》以及死后出版的《美学讲演录》、《宗教哲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讲演录》等等。
    《哲学百科全书》一书代表黑格尔成熟时期的哲学体系,此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逻辑学,第二部自然哲学,第三部精神哲学,其中的逻辑学部分,后人称之为《小逻辑》,以别于他在任中学校长时期出版的《大逻辑》,《大逻辑》原名《逻辑科学》,比《小逻辑》的篇幅大一倍,《小逻辑》大体上是《大逻辑》的提要。《小逻辑》最能代表黑格尔晚年成熟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万事万物之根底或本质是概念(理念),概念是万事万物都具有的最一般的、最基本的规定、范畴,如有、无、变、质、量、度、本质、现象、现实、原因、结果、相互作用等等,它们是一切具体事物之所以可能的逻辑前提或理由。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第一部逻辑学就是研究这样一些“纯粹概念”或“纯粹理念”的科学。但在现实世界中,概念总是同具体事物结合在一起的,因此,逻辑学中的“纯粹概念”必然要体现于外(“外在化”),这就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第二部自然哲学中所讲的自然。在自然的发展过程中,潜存于其中的逻辑概念能动地逐步克服自然本身的外在性,从而达到了有意识的状态,这就产生了人,产生了精神。在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第三部精神哲学所讲的人的精神中,原来只是处于精神的抽象形态中的逻辑概念,现在则由外在性回复到了精神自身,亦即回复到了精神的具体形态(即人的精神)之中。精神的特点是自由。由逻辑概念(精神的抽象形态)到自然(概念的外在化)再到人的精神(精神的具体形态或自身回复),这是一个主体不断克服其与客体的对立而达到主客统一的漫长过程,这个过程的顶峰乃是最高阶段的主客统一,黑格尔称之为“绝对精神”,它也是人的精神的最高形态,亦即人的最高精神境界,或者说,人的最自由的境界。黑格尔认为这种境界最终只有通过哲学的认识亦即概念式的认识才能达到。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从代表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哲学百科全书》中节选其中的第一部即研究概念本身的逻辑学的原因。
    逻辑学中的概念系列是按照人的认识过程而推移的。第一部分存在论所讲的概念如有、无、变、质、量、度等是指直接性的认识阶段,尚未深入认识到直接的东西的背后,所以这一部分中诸概念的推移乃是指从一个直接的东西“过渡”到另一个直接的东西。第二部分本质论所讲的概念如本质、现象、现实、原因、结果、相互作用等是指间接性的认识阶段,即深入到直接表面东西背后的底层的认识,所以这一部分中诸概念的推移不再是指从此一直接表面到彼一直接表面的“过渡”,而是表层与底层相互“反思”(“反映”、“反射”)的关系,这里的概念都是两个对立面(如本质与现象)成双成对地联袂而来。第三部分概念论中的概念是直接性与间接性、存在与本质的统一,是包含间接性在内的更高一级的直接性。概念论中诸概念范畴间的推移不同于“过渡”和“反思”,而是“发展”。“发展”是对“反思”关系中对立双方间的相互外在性的超越和克服。概念论中的诸概念范畴是相互区别的东西融合成为一个有机的、内在的整体,“发展”乃是这同一个整体所包含的各种潜在因素的发挥与实现。所以,概念论中的概念不再有先前的本质论中的那种相互限制性(外在性),而是达到了自由。“概念是自由的原则”。概念论的最高范畴“绝对理念”就是绝对的自由。
    逻辑学中概念的全部发展过程和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一样,是一个主体不断克服其与客体的对立性和外在性而达到主客统一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必然转化为自由的过程。
    黑格尔把超感性的抽象概念奉为哲学的最高原则,他的哲学观点基本上不脱“主体一客体”关系的模式。他所代表的这种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受到了现当代哲学家们的各种批判。他们大多主张哲学从抽象的概念王国回到具体的人世和生活现实,主张超越主客关系式,提倡主客融合论,但黑格尔哲学既是传统形而上学的顶峰,又蕴涵和预示了传统形而上学的倾覆和现当代哲学的某些重要思想(例如主客融合的思想),现当代许多批评黑格尔哲学的大家们往往是踩着黑格尔的肩膀起飞的。可以说,不懂黑格尔哲学就既难于理解西方古典哲学,也难于理解西方现当代哲学,它是通达西方哲学以至整个西方思想文化的一把钥匙。
    这个选本中各节方括号内的标题是选编者加的。部分译者注作了删减。

                           张世英
                    2001年6月4日于北京大学中关园

显示全部作者简介

    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为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1770年生于斯图加特。历任纽伦堡文科中学校长、海德堡大学教授、柏林大学教授、校长等职。1831年死于霍乱。主要著作有《精神现象学》(1807)、《逻辑学》(1812-1816)、《哲学全书》(1817)、《法哲学原理》(1812)及身后他人编辑出版的《美学》、《哲学史讲演录》和《宗教哲学讲演录》等。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小逻辑》系根据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名著《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译出,为有别于两卷本的《逻辑学》(通称“大逻辑”)而通称为《小逻辑》。全书分三篇: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反映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框架。

显示全部目 录

导言(§1—18)[论哲学的性质]

第一部 逻辑学

逻辑学概念的初步规定(§19—83)
 逻辑学概念的进一步规定和部门划分(§79—83)
第一篇 存在论(Die Lehre vom Sein)(§84—111)
 A. 质(Die Qualität)(§86—98)
   (a)存在(Sein)(§86)
   (b)定在(Dasein)(§89)
 B. 量(Die Quantität)(§99—106)
   (a)纯量(Reine Quantität)(§99)
 C. 尺度(Das Maβ)(§107—111)
第二篇 本质论(Die Lehre vom Wesen)(§112—159)
 A.本质作为实存的根据(Das Wesen als Grund der Existenz)(§112—130)
   (a)纯反思规定(Die reine Reflexionsbestimmungen)(§115)
    (1)同一(Identität)(§115)
    (2)差别(Der Unterschied)(§116)
    (3)根据(Grund)(§121)
 B. 现象(Die Erscheinung)(§131—141)
 C. 现实(Die Wirklichkeit)(§142—159)
第三篇 概念论(Die Lehre Vom Begriff)(§160—244)
 A.主观概念(Der Subjektive Begriff)(§163—193)
   (a)概念本身(Der Begriff als Solcher)(§163)
   (b)判断(Das Urteil)(§166)
   (c)推论(Der Schluss)(§181)
 C. 理念(Die Idee)(§213—244)
   (1)认识
   (2)意志
   (c)绝对理念(Die absolute Idee)(§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