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幼教育卷之上
遠西耶穌會士高一志著
晉絳段衮、韓霖閲
教育之原第一
1.造室者先築其基,佃田者先墾其地,養幼之道,必以二親爲基地。
2.蓋子者,父母之精血也。父母之清濁正邪,大都傳於所遺之種,故智者欲免後之不肖,必慎於婚媾之初,而慎之道有三,一曰配以時,二曰擇以賢,三曰交以正。三者廢一,而教育之道病矣。
3.凡婚娶而計養育,必俟其時之既至,不得以早婚基大害。彼飛走猶然重期,期不至,弗鳴弗配,而人可失當然之時乎?
4.蓋養育主於力與氣,力因年而長,氣依時而清,使未積其力之固,未儲其氣之清,養育之功得成乎?嘗觀早娶者,或數年不產,或所產之子弱不能存。比之穀種,非其熟滿而播之,必弗生;即生,亦易壞也。
5.夫生育大道,乃急急爲子受室,欲以繼嗣,反以乏嗣,不亦愚哉?即使童幼之夫婦,僥倖而養,亦安能授以義方?蓋夫婦童幼,未能治身,安能教子?
6.故吾西先哲定婚配之時,男以三旬,女以二旬。今雖不盡依古法,然亦未甚相遠。男女當是時,血氣清凝,足以生養,心志光明,足以教訓,故乏後者少,率是道也。
7.婚姻之道,不惟其美,惟其稱。所謂稱者有二焉:於身、於志。
8.身者,相配合者也。蓋老婦得少夫,固爲可醜,即老夫得少妻,雖有時能成生育之功,然不能成者多矣。
9.次所當慎者,則彼此之精神也。果核爲蟲所蝕,植諸地中,其出也,苗秀花實多如之。維榖維花,無不皆然,獨至於傳先祖之美種,則不加毖乎?常見人家相承惡疾,不能復立者種種也,可不慎哉?
10.既年合而血氣清矣,又當察其女性情之和。或欲貿鏡,先試其對正像否,匪獨觀鏡之美貴;欲婚姻者,可獨計其美貴,而不察其性之順和也耶?
11.昔西賢后聞名臣有娶至美至貴而無德者,嘆曰:“夫臣也,婚媾惟隨目而已。”
12.曩有賢士,聞故人窮而娶富貴者,笑曰:“此人也,往得主人矣,何可謂之娶婦?”
13.天地間偶遭妖孽,皆從二氣不和而起,故夫婦之性情不和,則養育之功不可成。往有智者,數年約婚而不就,或譏之,答曰:“欲買田以植美穀,則密察而兢兢焉無已;娶妻植我美後,顧可草草乎哉?况買田有誤,獨可改也;若擇妻有誤,莫可移矣。遅遅也,奚傷!”
14.或曰:“此正道也,但女子性情,何從得其順乎、否乎?吾中華未嘗不慎,未定厥祥,先察厥辰,次且屢詢星命,而猶未足如意也,則將奈之何?”
15.予曰:“世間諸虚,莫甚乎星家之言。乃或依其言而結婚矣,後或反目、或終疾、或寒窮、或早斷絃,此則何解與?蓋星象皆蒼天所定,運之自然,諸吉凶乃天主所降之旨也,試觀同辰、同刻及同處數人生養者,而其間或貧或富、或愚或智、或卑或尊,吉凶不等矣。天運之時雖可推算,而天主之命必未可以人定也。”
16.古之聖賢談吉凶,無不爲人所自取,謂吉凶乃善惡之應耳。宇内衆力未能强我造惡,則宇内衆力亦未能强我投凶。是故人之志强於星辰,强於宇内之衆力也。則星家既不能知人志之善惡,豈能預算生人之吉凶乎?
17.往有士欲行一事,問星家可否,答曰否,遂弗行,竟以失機害事,悔不能已。次遇事,又問星家可否,答曰可,遽依而行之,乃遭難而失事,終不可退。噫嘻!星家之言,豈可信乎?18.吾西鄰國有曲學談星命者,語君曰:“吾君命終之期近矣。”君問:“何以知?”星家對曰:“觀天象耳。”君問:“汝命如何?”星家曰:“臣之數,期算未至。”君遂命即刻戮諸市,以警星家之妄者。19.以此觀之,則擇妻大事,不可托之星命也,明矣。
20.若吾西國欲娶得賢者,先詢其鄰與内外之戚,然後定焉,究竟希不如意者。蓋閨閤之性情不可隱,常乘隙而著其光,則所居之處,自有徵應,何必托星家之虚言也哉?
21.欲全婚姻之正道,既待其時之宜,選其耦之賢,彼此尚有所慎,則良人所重者,乃其養子之正意焉。
22.若圖逞欲狎昵,則與游狹邪、溺淫伎無擇矣。古聖云:“凡娶而惟供其私欲,此以本室爲歌院,以本妻爲歌伎耳。”可不慎哉!疇昔有士,妄誇絶無他遇,乃獨耽於本耦。賢者聞之而譏曰:“醉於室,與醉於市,愆等耳。”
23.仁義之士居本室,尚未敢恣肆,彼有他遇,及畜侍嬖、供私欲者,夫婦之反目,子孫之羞吝,庶嫡之争觸,血氣之衰傷,名聞之損壞,業資之敗散,及一切不測之災,悉從此而生矣。
24.故先哲責淫者曰:“殆哉!種於溝壑,豈若種於美區?種於他田,豈若種於本畝?况田少易治必盛,田多難修必荒矣,殆哉!”
25.特牧斯德爲中古之名士,適遇美伎招之,辭曰:“吾有正室久矣,以暫樂售永辱且悔,吾弗能也。”
26.雖然,志養育者不獨儆戒於邪色也,猶戒慎於衷情之不正焉。蓋二親情之正邪,概通於子。
27.古者第阿日搦見一童狂痴,曰:“此童之親,必於迷酒之際生養之耶,不然,何此兒狂痴若爾?”
28.故吾西俗大家,多設聖人賢女之美像於宫中,必欲夫婦常目擊而心思之,以正其性情,斷不容妄説邪俗竊入,以亂我生育之大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