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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
安青虎
经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CTMO)和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共同努力,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审查指南》(Trademark Manual of Examining Procedure)第四版第1200章(申请的实质审查)及第1300章(不同类型商标的审查)同读者见面了。
1972年发表《中美上海联合公报》后,中美两国的直接贸易开始恢复并逐渐上升。自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美两国经贸合作持续快速发展。据统计,2006年中美贸易额达2627亿美元,同比增长24.1%,截至2007年6月底,美国在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4万余户。美国成为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成为美国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贸易伙伴。
与此同时,在与贸易有关的重要知识产权之一的商标领域,中美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发展。1979年12月中国恢复商标注册后,美国来华商标申请量逐年上升。1980年,美国企业在华商标注册申请仅为数百件,2000年,美国企业在华商标注册申请突破l万件,2006年,美国企业在华商标注册申请突破2万件。截至2007年6月底,美国在华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为16.1万件,累计商标注册量为10.5万件,占130多个外国和地区在华注册商标总量的21%,是在中国申请和注册商标最多的国家。
2004年3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杜达智先生首次访问中国商标局,双方均表达了希望在商标方面加强合作的愿望。同年6月,杜达智先生再次率团来访,双方在会谈中就具体合作项目进行了磋商。由于当时商标局正在修订《商标审查准则》,因此,我提出希望美国专利商标局能提供其《商标审查指南》的中文本,以为借鉴。杜达智先生爽快地答应了。之后不久,杜达智先生托美国驻华使馆高级知识产权专员柯恒先生捎话给我,说由于其《商标审查指南》内容繁杂,全部翻译难度较大,且费时会很长,怕来不及供中国商标局修改《商标审查准则》时参考,故拟先将其认为是对中国修改《商标审查准则》具有价值、最具参考作用的部分译出。我表示同意和理解。
2005年1月,杜达智先生访问中国,将《商标审查指南》有关章节(第1200章和第1300章)中文译稿亲手交给我。我和我的同事看后认为,该稿翻译质量具有相当水准,无须大改。于是,我又向杜达智先生提出,以两局的名义用中英文在中国出版《商标审查指南》这部分内容,以供中国更多的业内人士分享。杜达智先生欣然同意。同年11月,杜达智先生将《商标审查指南》稿件的电子版及其为该书所写的序稿面交给我。2007年6月,杜达智先生托柯恒先生捎来该序的中英文修改稿,之后又寄来该序的签名稿。对于杜达智先生积极热情的合作、富有成效的工作和认真负责的精神,我十分赞赏。
美国是普通法国家。在商标审查工作中,美国专利商标局依据美国商标法和联邦法规的规定确立了一整套应用法律的具体原则,并结合多年的商标审查实践积累起大量对后来的相似案件具有很强指导作用的判例以及适用于各审查环节的应用程序。《商标审查指南》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员所遵守的审查指南和程序,对美国商标申请人、代理人进行商标工作也具有参考意义。内容包括审查员手册及信息和解释,大致描述了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所需遵守或需授权遵守的程序。
该《商标审查指南》于1974年1月制定,之后于1993年、2002年、2005年作了三次修订,以适应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新判决对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影响。目前执行的第四版共19章,1005页,具体章节标题为:基本情况、申请日期、申请书件的提交和受理、申请书件处理和费用、所有权变更、代理人或代表人、申请的审查程序、申请要求、商业使用、国际协议下的申请、意图使用与相关文件、申请的实质审查、不同种类商标的审查、商品和服务的分类与确认、审查后程序、注册和注册后程序、提交局长的事项、申请和注册的公众查询、马德里协议。
本书尽管只是其中两章,但内容涉及商标申请中的实质审查部分,内容丰富,案例众多,其中的很多案例都是经过指南的编写者精心挑选出来的,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中国商标局在修订《商标审查准则》、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制定《商标审理标准》的过程中,均参考和借鉴了这两章的部分内容。2005年12月,中国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并在中国商标局的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www.ctmo.gov.cn)上全文刊载。
本书的成功出版,是中美两国商标领域合作交流的一项重要成果。本书不仅对中国的商标审查人员具有参考价值,而且对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人员、法官、学者、代理人、企业家等均具有借鉴意义。我衷心希望,中美两国的有关机构能继续保持并不断深化和加强双方在商标领域的合作,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中美经济和贸易的不断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安青虎
2007年8月
安青虎
经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CTMO)和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共同努力,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审查指南》(Trademark Manual of Examining Procedure)第四版第1200章(申请的实质审查)及第1300章(不同类型商标的审查)同读者见面了。
1972年发表《中美上海联合公报》后,中美两国的直接贸易开始恢复并逐渐上升。自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美两国经贸合作持续快速发展。据统计,2006年中美贸易额达2627亿美元,同比增长24.1%,截至2007年6月底,美国在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4万余户。美国成为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成为美国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贸易伙伴。
与此同时,在与贸易有关的重要知识产权之一的商标领域,中美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发展。1979年12月中国恢复商标注册后,美国来华商标申请量逐年上升。1980年,美国企业在华商标注册申请仅为数百件,2000年,美国企业在华商标注册申请突破l万件,2006年,美国企业在华商标注册申请突破2万件。截至2007年6月底,美国在华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为16.1万件,累计商标注册量为10.5万件,占130多个外国和地区在华注册商标总量的21%,是在中国申请和注册商标最多的国家。
2004年3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杜达智先生首次访问中国商标局,双方均表达了希望在商标方面加强合作的愿望。同年6月,杜达智先生再次率团来访,双方在会谈中就具体合作项目进行了磋商。由于当时商标局正在修订《商标审查准则》,因此,我提出希望美国专利商标局能提供其《商标审查指南》的中文本,以为借鉴。杜达智先生爽快地答应了。之后不久,杜达智先生托美国驻华使馆高级知识产权专员柯恒先生捎话给我,说由于其《商标审查指南》内容繁杂,全部翻译难度较大,且费时会很长,怕来不及供中国商标局修改《商标审查准则》时参考,故拟先将其认为是对中国修改《商标审查准则》具有价值、最具参考作用的部分译出。我表示同意和理解。
2005年1月,杜达智先生访问中国,将《商标审查指南》有关章节(第1200章和第1300章)中文译稿亲手交给我。我和我的同事看后认为,该稿翻译质量具有相当水准,无须大改。于是,我又向杜达智先生提出,以两局的名义用中英文在中国出版《商标审查指南》这部分内容,以供中国更多的业内人士分享。杜达智先生欣然同意。同年11月,杜达智先生将《商标审查指南》稿件的电子版及其为该书所写的序稿面交给我。2007年6月,杜达智先生托柯恒先生捎来该序的中英文修改稿,之后又寄来该序的签名稿。对于杜达智先生积极热情的合作、富有成效的工作和认真负责的精神,我十分赞赏。
美国是普通法国家。在商标审查工作中,美国专利商标局依据美国商标法和联邦法规的规定确立了一整套应用法律的具体原则,并结合多年的商标审查实践积累起大量对后来的相似案件具有很强指导作用的判例以及适用于各审查环节的应用程序。《商标审查指南》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员所遵守的审查指南和程序,对美国商标申请人、代理人进行商标工作也具有参考意义。内容包括审查员手册及信息和解释,大致描述了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所需遵守或需授权遵守的程序。
该《商标审查指南》于1974年1月制定,之后于1993年、2002年、2005年作了三次修订,以适应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新判决对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影响。目前执行的第四版共19章,1005页,具体章节标题为:基本情况、申请日期、申请书件的提交和受理、申请书件处理和费用、所有权变更、代理人或代表人、申请的审查程序、申请要求、商业使用、国际协议下的申请、意图使用与相关文件、申请的实质审查、不同种类商标的审查、商品和服务的分类与确认、审查后程序、注册和注册后程序、提交局长的事项、申请和注册的公众查询、马德里协议。
本书尽管只是其中两章,但内容涉及商标申请中的实质审查部分,内容丰富,案例众多,其中的很多案例都是经过指南的编写者精心挑选出来的,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中国商标局在修订《商标审查准则》、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制定《商标审理标准》的过程中,均参考和借鉴了这两章的部分内容。2005年12月,中国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并在中国商标局的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www.ctmo.gov.cn)上全文刊载。
本书的成功出版,是中美两国商标领域合作交流的一项重要成果。本书不仅对中国的商标审查人员具有参考价值,而且对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人员、法官、学者、代理人、企业家等均具有借鉴意义。我衷心希望,中美两国的有关机构能继续保持并不断深化和加强双方在商标领域的合作,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中美经济和贸易的不断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安青虎
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