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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英国知名学者麦高伟教授和马什教授在长期从事研究诉辩交易制度之后,发表的最新研究成果。本书对于我国目前的司法改革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9月3日决定在北上广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无适用范围?会不会导致被告人被迫认罪?如何保障被害人权益?如何发挥辩护人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虽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西方的诉辩交易制度不同,但有一些可以相互借鉴之处。本书的研究表明,被告人的故事很少有人愿意去倾听,被告人的真实需求通常会被忽略,从而使法庭快速处理案件。本书所记录、分析的案例表明,国家诱导下的认罪答辩,可能会掩盖胁迫性认罪程序的缺陷。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在司法实践中,聂树斌案、佘祥林案等一系列冤假错案曾引起过全社会的关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