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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传统诗学研究,构建中国诗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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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2BZW013)的结项成果,于2016年12月5日,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贵州师范大学社科处组织专家对本项目进行初审。南开大学查洪德教授认为本项目是很厚重的开创性成果,具有理论的自信、体系的梳理,将诗法将诗法放到哲学层面和中西学术背景去考察,具有国际视野,而且由于项目负责人的创作实践,所以体悟入微。复旦大学罗剑波教授认为本项目价值非常大,是以传统文论为中心,西为我用,具有创作的体会体验最真实。贵州师范大学史光辉认为本项目从材料出发,很实在,又有系统性和开创性,新的诗法学建立起来了。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蔡中孚主任认为,本项目立意高远,视野开阔,文字高明,味道醇厚,规范严格。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钟西辉认为:本项目极大促进了中国诗学和诗法学的体系建构,研究方法超越了诗法本身,具有不同学科的“局外”观照,从文字学、哲学、考据学、创作学进行阐释,是独特的优势,尤其第八章阐述诗歌演变的诗法特征,立意很高,宏观而概括,建立了诗法的诗学史。
本书极大促进了中国诗学和诗法学的体系建构,研究方法超越了诗法本身,具有不同学科的“局外”观照,从文字学、哲学、考据学、创作学进行阐释,是独特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