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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限度:西方宪制史研究 平装文史哲丛刊•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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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56.00

  • 编者:
  • 出版时间:2019年07月本印时间:2019年07月
  • 版次:1印次:1页数:393页
  • 开本:32册数:1 卷数:1
  • ISBN:978-7-100-16390-3
  • 读者对象:西方政治研究、国家权力的限制、法制史
  • 主题词:宪法法制史研究西方国家
  • 人气:0

显示全部编辑推荐

西方历史爱好者,法学、政治学研究者与爱好者

(1)对西方国家的法制问题、国家权力制约问题研究的荟萃之作。
(2)众多名家深层次解读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显示全部作者简介

刘京希,1985年毕业于山东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系。现为山东大学《文史哲》杂志社副主编,教授;山东大学政党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治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政治学会副会长,山东省高校学报研究会秘书长,“山东省社会科学人才库”成员,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主理论、国家与社会关系、政治生态理论、政党与社会关系,尤以政治生态理论以及政党与社会关系研究见长。在政治学基本理论研究的过程中,选取生态学视角,将生态学的理论与方法引入对政治学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提出“政治生态理论”,以期实现生态学与政治学的对接与融合,为最终创建一门政治学新兴分支学科――政治生态学――投石问路,奠定基础。关于民主制度三层次说,引起学界关注,为李铁映主编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以及杨海蛟主编的《新中国政治学的回顾与展望》(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所引介。此外,关于政治腐败问题的研究,引起中纪委监察部的注意,所办内部参考资料多次转载有关成果;关于制度文明建设的研究,以内参的形式为中共山东省委进行法治文明建设提供了决策参考。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自政治国家诞生以来,人类社会对于政治权力的制约与反制约,即成为反复上演的历史剧情。当然,也就成为学术界反复讨论的永恒话题。本专题的研讨,主要围绕西方宪制的发生、发展与演变而展开,涉及权力的来源、权力的合法性、权力的限度等理论问题,以及权力与自由、权力与权利、权力与民主、权力与社会正义等诸对关系。参与本专题讨论的作者,既不乏业界翘楚,更多有专业中坚和新锐;相关篇章学术性与思想性兼备,且迭有新见,读之必有创获。

显示全部目 录

西方传统文化中的“同意”因子.......................................................顾銮斋/ 1
我们如何共同行动?
——“同意理论”的当代境遇..........................................................张乾友/ 30
论文化识别
——一种界定“少数人”的进路......................................................耿 焰/ 53
世界秩序中的个体权利............................〔美〕约瑟夫•拉兹 撰 杨贝 译/ 75
论古希腊哲学中人权基质的孕育.....................................................齐延平/ 94
论人权的普遍性与人权主体观.......................................................曲相霏/ 117
契约:交易伦理的政治化及其蔓延................................ 张凤阳 李永刚/ 136
两种自由观念发展的政治思想线索...............................................佟德志/ 156
柏克保守主义思想的法学来源.......................................................冯克利/ 172
论新保守主义政治思想的渊源、发展与影响..............................施雪华/ 211
寻求自由与民主的内在和谐
——贡斯当自由思想剖析................................................ 王彩波 张胜玉/ 234
《十二表法》
——罗马共和宪政的基石..........................陈可风/ 248
中古基督教选举的宪政意蕴.........................................张殿清/ 261
宪政的纵向维度:中古晚期英国地方自治制度..........................陈日华/ 285
财政权规制视域下的英国宪政
——1690 年英国财政解决的宪政意义............................于 民/ 302
自利及其正当性:立宪设计的前提
——以联邦党人的理解为中心................................姜 峰/ 325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与《权利法案》联邦化..................................白雪峰/ 343
从加拿大收回宪法看联邦制的效能....................................李 巍/ 369
后 记........................................ / 392

显示全部精彩试读

西方传统文化中的“同意”因子

顾銮斋

“同意”是宪政民主的要素,是共和政体、民主政体的关键程序。同意可以为部分同意或部分同意否决,也可以为全体同意或全体同意否决。而无论是部分,还是全体,都意味着一个民主程序的完成。这就决定了它在一定制度系统中的意义和价值。在一定的议事过程中,调研、起草、讨论、议决等环节有可能迁延日久,但最后表决往往十分短暂,一旦将票投出,事情便已决定下来。而纵观整个过程,投票的一刹那无疑具有异乎寻常的意义。唯其如此,西方传统文化素重“同意”的价值。以致早在上古特别是中古社会,便形成了“同意”和“共同同意”的专门用语和相关理论探讨,频繁出现于文书典籍之中。这种现象,已经引起当代欧美学者的注目。
西方传统文化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古典文化、日耳曼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三种文化各有自己的“同意”因子。日耳曼文化直接承自原始社会,其“同意”自为原生形态;古典文化因属土生土长,且无间断,也应属原生形态;但基督教文化不同,由于文化基础承自古典文化,又有创新发展,所以为次生形态。后来,随着文化交流的加深加剧,三种“同意”因子遂相互吸收,交融混一。这是西方文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个案,国内对三种文化论述虽多,但关于这一文化个案却几无涉及。人们也许未加注意,正是这个个案,构成了三种文化的重要基础。有鉴于此,本文拟对这一个案做一考论,以期有助于宪政研究的进展。
…………


我们如何共同行动?
——“同意理论”的当代境遇

张乾友

近年来,随着人们之间、社会之间以及国家之间交往的加深,也随着社会事务、政治事务以及公共事务的形成与解决牵涉到越来越多的方面,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许多道德上务要的目的(morally mandatory aims)。并要求我们通过共同行动来实现这些目的。然而,另一方面,随着共同行动成本与风险的不断增加,随着社会信任的断裂与搭便车心态的盛行,也随着从组织到国家的各个层次上不平等的加剧,正在进入一个“地球村”的我们越来越难以开展共同行动,越来越难以通过共同行动去实现共同的道德上务要的目的。如果说现实中人们之间、社会之间以及国家之间愈演愈烈的冲突与对抗宣布了我们必须诉诸共同行动来改善我们的生存境遇,在行动无力的现实面前,我们如何共同行动就成了理论家们必须加以回答的问题。众所周知,近代早期,启蒙思想家们通过同意理论解决了人们如何共同行动的难题,同时也让人们之间的共同行动陷入了同意与拒绝的紧张之中,而当人们再次陷入了共同行动的困境时,20 世纪后期以来,学者们重新将目光转向了同意理论。不过,与启蒙思想家们不同,这—次,他们对同意理论做出了集体性的拒绝。然而,如果说启蒙思想家们通过提出同意理论而使我们陷入了同意与拒绝的紧张,当代政治哲学界对同意理论的拒绝也并没有让我们走出这种紧张,在某种意义上,关于“如何共同行动”的问题,我们仍需在同意与拒绝之间寻找答案。
…………


世界秩序中的个体权利

〔美〕约瑟夫·拉兹 撰 杨贝 译

我将从一些有关权利的评述开始,这将引出对个体权利在新兴世界秩序中的作用的反思。我说“新兴世界秩序”是因为我们正在经历一个变化迅速的时期。如果以苏联解体为其开端是合理的,那么这一进程绝不顺利这一点就清晰可见了。但我既无意于分析迫切要求重塑世界格局的主导力量,也不想预测未来可能的走向。我的评述更像是一个观众对这一进程的一个方面的评论,它关注的是个体权利的主张以及实现这些权利的努力在这一过程中的有效作用。
个体权利的承认与实现并不必然是新兴世界秩序中最为重要的方面。但无可否认,这一世界秩序的出现伴随着有关人权的广泛讨论,以及确保人权实现的不懈努力。我有关权利在世界秩序中的作用的讨论以这一忙乱的活动(hectic activity)为背景。我将用两项权利来阐明我的一些观点:受教育权与健康权。受教育权在大量的国际条约中得到承认。主要的出处可能是《普遍人权宣言》,它在第26 条第1 款中宣称: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至少在初级和基础阶段,教育应该是免费的。初级教育应该是义务教育。技术教育与职业教育应当普遍开放,高等教育应当根据成绩向所有人平等提供。健康权出现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第1款中:本公约各缔约国承认,人人有权利享有可以达到的最高标准的身心健康。我的目标是强调个体权利在世界秩序中的至关重要性,并提出一些与它们的智识基础、界定及实现相关的难题。尽管我希望我的评论有助于指明理论探讨和政治活动的方向,以期对这些难题的解决有所贡献,我却不会提出确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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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希腊哲学中人权基质的孕育

齐延平

如果我们不把人权看作是衡量文明优劣的标准,而是首先把它视作思想体系的一种、理念形式的一种,或者仅仅把它视作缔造思想、理念与制度的技术进路的一种,那么,将之视为东西方文明的差异标志就是恰当的。同为生灵,思想与理念、制度与生活的技术路径何以迥然不同?“每一种思想体系或多或少地有赖于其所由兴起的文明、以前各种思想体系的性质,及其创始者的个性;它又反过来对当代和后代的思想和制度发生很大的影响。”因而,要探寻人权传统赖以凝聚型塑、孕育演化、成长成熟的原始基质,我们就必须回到古希腊。
人类文明的最初表现形态是神话和宗教。而能较早地从神话和宗教迈向哲学的文明,便会从诸种初级文明中胜出,成为人类文明的主流源泉。古中国文明和古希腊文明即属此类文明,它们分别构成了东西方文明的思想出发点和精神原点。后世人类思想的突破、精神的提升均是从自己的文明原点汲取智慧和力量的,后世人类的行动均是以自己文明的本原内质为潜在意识的。西方文明不同于东方文明的独特之处,站在历史的当下,我们可以概括为它是从个体出发看待整体、以自由为基质构设制度、借人权拉动维持进步的。无论从文化的质素、制度的精神还是行动的理念上看,人权都是打开西方文明奥妙的一把不可或缺的钥匙。而这把钥匙并不纯粹是近代工业化时代的产物—工业化时代只是完成了把它锻造成型的最后一道工序—这一锻造过程的起点在飘忽久远的历史深处。西方文明在古希腊时代的“大爆炸”性的突破,为锻造它提供了最基本的质料。就是这些粗糙而拙朴的质料,决定了一种文明的特定样态。在西方文明中,古希腊早已不再是一个地理概念,而是一个文化概念、精神概念,它是西方之所以成其为西方的根据。黑格尔曾如此感慨:“一提到希腊这个名字,在有教养的欧洲人心中,尤其是在我们德国人心中,自然会引起一种家园之感。”哲学家梯利更是将希腊文明的地位推向了无以复加的高度:“希腊人不仅奠定了一切后来的西方思想体系的基础,而且几乎提出和提供了两千年来欧洲文明所探究的所有问题和答案。”
在文明的“大爆炸”时代,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哲学精神趋向经世致用,方法上取道主客观交融;印度的哲学精神则趋向佛法与人生的会通,方法上取道教理解释;而希腊哲学的精神却独取理性一途,方法上重于推理与思辨。正是由于这些差异,古希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理念/实在二元并立哲学图式,推演出了对立与对抗主义技术路线,展开了人本主义的人学探索,这三者为人权传统的滥觞提供了世界观支撑、方法论支持和人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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