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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茅盾五四时期的妇女观
2016.12.05作者:李玲浏览人次:93

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中国茅盾研究会副会长李玲女士

 

  茅盾自己的创作和研究非常重要的一块是关注妇女问题。他的小说创作之中对性别意识的研究非常充分,但是茅盾妇女论的研究还不够。八九十年代有一些从马克思主义妇女论的基础上有概括,但是在性别研究发展到现在的情况之下,重读他在商务印书馆时期的妇女论还是能够有新的收获。

  商务印书馆时期茅盾写了大量评论,关注最集中的问题就是妇女问题,他对妇女问题的关注高于其他社会问题、高于劳工问题,茅盾实际上是现代妇女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评论家。他翻译很多海外妇女研究的著作,他非常专业,不仅翻译了像恩格斯这些马恩系统里的人的作品,还大量介绍了西方的女权主义理论,那时最流行的女权主义理论是纪尔曼和艾伦凯的,茅盾既翻译了她们的论著,也介绍她们的文章,还把她们的观点与中国的问题进行对照,写出评论。茅盾在商务印书馆时期经常发表文章,前期发表在商务印书馆的《妇女研究》杂志上,后来也发表在《民国日报》《妇女评论》等杂志上,他产量非常高,问题研究得也非常深入。

  我简单介绍一下他总的特点和关注的几个问题:

  总的特点是他关注妇女问题有个社会进步的总体视角。为什么要关注妇女?其实是为了社会进步。因此,他对哪些问题是重要的、哪些问题必须缓一步有社会进步总体规划在其中。承袭的是梁启超、康有为他们那种启蒙和救亡结合的民族国家思路。

  但是茅盾是在五四时期开始写作,所以他进步的思路有一脉相承的地方,但也有完全不一样的一点——他基本摆脱了梁启超这种“国民政府”“民族国家”对女性利益的束缚。因为“民族国家”的观点一方面使得女性能够走上历史舞台,但同时也是对妇女利益的一种绑架。所以茅盾的第二个特点是有明显的人的启蒙,他特别强调妇女是一个人,有五四文化的特点。

  第三个特点,他的西方理论非常娴熟,视野非常宽广,有明确的研究问题的意识。尽管他着力于介绍理论,但是也经常批评对妇女问题没有踏实的研究,跟胡适“多研究问题,少谈主义”有契合的地方。尽管茅盾踏实地研究妇女问题,但是他毕竟是二十出头的男性青年,对很多问题的体会有时难免有一些男性视角之下的遮蔽。

  简单介绍一下他关注的几个问题。首先,他关注妇女问题,谈妇女解放更多谈的是伦理解放,尽管茅盾在他的文章里面非常娴熟地运用自由主义理论,认为解放要从“right”和“duty”两个角度来说,但实际上他较少关注“right”的问题,更多是关注女性的责任。妇女怎么解放?更多地是要把妇女解放为一个对社会进步有用的人,要能够承担起男性所承担的促进社会进步的事业。所以茅盾对妇女参政争权的运动比较反感,认为这些女权主义者现在要做的事情是让落后的姐妹获得伦理上的新生,她们能够更多承担社会责任了以后,男子想要压制你们也不成功。所以尽管他认为权利也很重要,但认为现在更重要的是解放妇女,让妇女做一个有用的人。这点上他跟冰心是比较接近的。他也讨论了很多具体问题,比如妇女要不要参加社会工作的问题,特别强调妇女参加社会工作的责任心,但是也特别强调让妇女解放的意思不是让妇女不承担家务,这显然有一种保护男性利益在其中。

  他还研究了恋爱问题,他说结婚不一定要以恋爱为前提,这是他从男性角度来讲,因为如果以恋爱为前提,人恋爱的观念是经常变的,爱情是不可靠的,结婚是男性要有超人的思想,有拯救女性姐妹的思想。这里面既有一种男性视角,也有他婚姻的乌托邦性质,同时也有他恋爱的反理想主义,这又跟五四提倡的恋爱自由是格格不入的,这是他1919年的观点,到1922年有了变化,因为他参与了郑振壎的离婚讨论,他特别理解郑振壎因为没有爱情要与他的妻子离婚,但是茅盾在这里又表现出跟别人不同,他也特别理解很多人同情郑的妻子。

  我先说到这里,希望以后把文章写出来再向各位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