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全部出版说明
<FONT size=3><STRONG> 美国丛书出版说明
</STRONG></FONT>
我馆历年翻译、出版的有关美国历史与现状的图书已有相当数量,且已形成系列,现汇辑为《美国丛书》印行。另有若干新译,也一并编入。此举曾广泛征求学术界意见,幸蒙赞许,仍盼读者惠予批评、建议,以匡不逮。
所收已版的单行本,体例不尽一致,因系以原纸型付印,不及一一订正,请予鉴谅。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1988年1月
<FONT size=3><STRONG> 本书出版说明
</STRONG></FONT>
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美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政治哲学家、美国第三任总统(1801—1809),生于弗吉尼亚州阿尔贝马尔县一个种植园主家庭。幼年接受家庭教育,学习拉丁文、希腊文、历史、文学和自然科学。1760年进威廉和玛丽学院主修哲学、文学,1762年毕业后,又从法律教授威思学习5年法律,同时学习法语和意大利语。1767年开始做律师。1769—1775年,任弗吉尼亚州下院议员,1775年代表该州参加第二届大陆会议,被推选为《独立宣言》5人起草委员会成员之一。1776年北美殖民地宣布独立后,杰斐逊回到弗吉尼亚任州参议员;1779—1781年出任州长。1783年任弗吉尼亚州邦联国会代表。1784年,大陆会议派他去巴黎协助富兰克林和亚当斯同法国和其他欧洲国家进行贸易谈判。1775—1789年,任美国驻法国公使。1790—1793年,任华盛顿总统任内的首任国务卿,1794年辞职回家乡蒙蒂塞洛。1797年,任美国哲学会会长。1797—1801年,任副总统;1801—1809年,连任两届总统,任期届满后,他遵循华盛顿的不竞选第三届总统的原则,回到家乡从事哲学、语言、文学、自然科学及建筑学的研究并亲手创办了弗吉尼亚大学。终年83岁。
这本选集选编了杰斐逊在不同历史阶段写下的论著、法案和大量信件,从中可以窥见其民主思想的全貌及其在美国民主制度建设中的贡献。要目共分八类,编排上并非完全按照文章发表的顺序。兹举其荦荦大端如下。
1774年他为弗吉尼亚议会起草的《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述》否定了英国议会对北美殖民地的任何权威,明确提出殖民地人民是自由人民,根据自然法应当得到自己的权利。这是美国宣布独立以前他对独立革命事业最显著的贡献。他为大陆会议起草的《独立宣言》阐明了人民主权思想,即人类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的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不可转让的。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政府破坏这些权利,人民就有权改变它或废除它。《独立宣言》的发表开创了美国历史的新纪元,也给予杰斐逊以不朽的名声。
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杰斐逊因出使法国没有参加。他在和国内人士的通信中多次谈论这次会议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的这部新宪法,他在表示肯定的同时,也指出它的不足之处,如要增加人民的权利法案,保护人身、出版和信仰自由,总统不能终身制,等等。正是根据他的建议,合众国宪法于1789年增加了前十条修正案(通称《人权法案》)。
杰斐逊的民主思想在宗教上的体现,就是他在弗吉尼亚州长任内制定的《建立宗教自由法案》。其中规定,公民对宗教信仰与否是公民的选择自由;教会和非教会的立法者和统治者不应对别人的信仰握有决定大权;公民不能因信仰这种或那种宗教而被剥夺公民权和担任公职的权利,这等于剥夺他生而具有的权利和利益;不得强迫任何人举行任何宗教仪式,也不得由于其宗教见解或信仰而对其人身或财产实行折磨和限制,也决不可因公民的宗教见解扩大或影响其公民权利。
《弗吉尼亚笔记》是杰斐逊唯一的一部长篇专著。他写这部著作是为了回答当时法国驻费城公使向他提出的一些问题。书中记述了弗吉尼亚州的边界、河流、海港、山脉、矿藏、动植物分布、人口、气候、法律、宗教、生活方式等各方面的情况。关于该州及县、市、村的政府职能,书中强调文官政府是组成社会的唯一目的,政府的管理要取得人民的同意。在政府内部,议会、司法和行政要进行权力划分,各自权力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彼此还要相互制约。这部著作被认为是对美国科学著作的杰出贡献,为他奠定了作为世界学者的基础。
杰斐逊在国务卿任内在政府职能、经济和外交等一系列政策问题上同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发生了严重分歧。当时,两人的主张都有大批的支持者,因而形成杰斐逊的民主共和党和汉密尔顿的联邦党,为日后的两党政治奠定了基础。
杰斐逊在两届总统任内对内实行和解政策,肯定联邦党12年执政的成就,在购买路易斯安那和禁运法案上和联邦党也取得一致,购买路易斯安那使美国的领土几乎扩大了一倍。他知识渊博,除精通拉丁文、希腊语、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还是许多科学部门的开拓者,特别是古生物学、地理学和植物学等领域。他的大量书信反映了他在众多问题上的民主思想和学术见解。其中关于法国大革命的经过和他本人的评论尤为生动、具体。
199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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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馆历年翻译、出版的有关美国历史与现状的图书已有相当数量,且已形成系列,现汇辑为《美国丛书》印行。另有若干新译,也一并编入。此举曾广泛征求学术界意见,幸蒙赞许,仍盼读者惠予批评、建议,以匡不逮。
所收已版的单行本,体例不尽一致,因系以原纸型付印,不及一一订正,请予鉴谅。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1988年1月
<FONT size=3><STRONG> 本书出版说明
</STRONG></FONT>
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美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政治哲学家、美国第三任总统(1801—1809),生于弗吉尼亚州阿尔贝马尔县一个种植园主家庭。幼年接受家庭教育,学习拉丁文、希腊文、历史、文学和自然科学。1760年进威廉和玛丽学院主修哲学、文学,1762年毕业后,又从法律教授威思学习5年法律,同时学习法语和意大利语。1767年开始做律师。1769—1775年,任弗吉尼亚州下院议员,1775年代表该州参加第二届大陆会议,被推选为《独立宣言》5人起草委员会成员之一。1776年北美殖民地宣布独立后,杰斐逊回到弗吉尼亚任州参议员;1779—1781年出任州长。1783年任弗吉尼亚州邦联国会代表。1784年,大陆会议派他去巴黎协助富兰克林和亚当斯同法国和其他欧洲国家进行贸易谈判。1775—1789年,任美国驻法国公使。1790—1793年,任华盛顿总统任内的首任国务卿,1794年辞职回家乡蒙蒂塞洛。1797年,任美国哲学会会长。1797—1801年,任副总统;1801—1809年,连任两届总统,任期届满后,他遵循华盛顿的不竞选第三届总统的原则,回到家乡从事哲学、语言、文学、自然科学及建筑学的研究并亲手创办了弗吉尼亚大学。终年83岁。
这本选集选编了杰斐逊在不同历史阶段写下的论著、法案和大量信件,从中可以窥见其民主思想的全貌及其在美国民主制度建设中的贡献。要目共分八类,编排上并非完全按照文章发表的顺序。兹举其荦荦大端如下。
1774年他为弗吉尼亚议会起草的《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述》否定了英国议会对北美殖民地的任何权威,明确提出殖民地人民是自由人民,根据自然法应当得到自己的权利。这是美国宣布独立以前他对独立革命事业最显著的贡献。他为大陆会议起草的《独立宣言》阐明了人民主权思想,即人类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的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不可转让的。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政府破坏这些权利,人民就有权改变它或废除它。《独立宣言》的发表开创了美国历史的新纪元,也给予杰斐逊以不朽的名声。
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杰斐逊因出使法国没有参加。他在和国内人士的通信中多次谈论这次会议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的这部新宪法,他在表示肯定的同时,也指出它的不足之处,如要增加人民的权利法案,保护人身、出版和信仰自由,总统不能终身制,等等。正是根据他的建议,合众国宪法于1789年增加了前十条修正案(通称《人权法案》)。
杰斐逊的民主思想在宗教上的体现,就是他在弗吉尼亚州长任内制定的《建立宗教自由法案》。其中规定,公民对宗教信仰与否是公民的选择自由;教会和非教会的立法者和统治者不应对别人的信仰握有决定大权;公民不能因信仰这种或那种宗教而被剥夺公民权和担任公职的权利,这等于剥夺他生而具有的权利和利益;不得强迫任何人举行任何宗教仪式,也不得由于其宗教见解或信仰而对其人身或财产实行折磨和限制,也决不可因公民的宗教见解扩大或影响其公民权利。
《弗吉尼亚笔记》是杰斐逊唯一的一部长篇专著。他写这部著作是为了回答当时法国驻费城公使向他提出的一些问题。书中记述了弗吉尼亚州的边界、河流、海港、山脉、矿藏、动植物分布、人口、气候、法律、宗教、生活方式等各方面的情况。关于该州及县、市、村的政府职能,书中强调文官政府是组成社会的唯一目的,政府的管理要取得人民的同意。在政府内部,议会、司法和行政要进行权力划分,各自权力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彼此还要相互制约。这部著作被认为是对美国科学著作的杰出贡献,为他奠定了作为世界学者的基础。
杰斐逊在国务卿任内在政府职能、经济和外交等一系列政策问题上同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发生了严重分歧。当时,两人的主张都有大批的支持者,因而形成杰斐逊的民主共和党和汉密尔顿的联邦党,为日后的两党政治奠定了基础。
杰斐逊在两届总统任内对内实行和解政策,肯定联邦党12年执政的成就,在购买路易斯安那和禁运法案上和联邦党也取得一致,购买路易斯安那使美国的领土几乎扩大了一倍。他知识渊博,除精通拉丁文、希腊语、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还是许多科学部门的开拓者,特别是古生物学、地理学和植物学等领域。他的大量书信反映了他在众多问题上的民主思想和学术见解。其中关于法国大革命的经过和他本人的评论尤为生动、具体。
199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