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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的历史意义
作者提出中华法系三化论,此说一出,将春秋战国大秦帝国时代能够吞并六国,统一中原,从而形成中原帝国的国家治理方法归结到法律上的令行禁止,奖励军功,这个结论还商鞅以公正的法律史册地位,而不仅仅是两次变法失败被杀,变法失败而告终。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制的法家化具有厘定是非的学术意义。如果带着多元视角看中华法系,就会呈现出一种立体的、比较全面、比较系统的中华法系形态,而不是简单化的、平面化的中华法系。试想,如果把中华法系延绵数千年,今天依然保持生命力,过于简单化地理解,那么就只能勾画出中华法系儒家化、伦理化、礼法不分,进而发展成为法律与政治同一无有区别,这样的结果,一方面忽视中华法系研究的独特视野与方法,使法学成为主流学科(比如历史、文学)的附庸,其结果法学将被日益边缘化,其支撑国家政治管理,其作为政治家身边的助手的功能就会消失,那么法学的使命就会大大弱化、渐渐稀释,最终走向虚无。这是法学者们万万不愿看到的。作者研究,为法史学者冲破固有藩篱,奠定学科独立地位,开创了一条解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