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全部序言
中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重大社会变革,必然伴随着为实践导航的巨大思想解放和理论突破运动,法学理论研究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尽管法学仍需“脱幼”和现代化,但近年来法学理论的重大创新和进步则是有目共睹的。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它需要对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予以积极的关注和回应。随着当代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的重大变革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和社会、权力和权利、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矛盾关系比以前更为复杂和突显,市民社会理论也日渐成为一股世界性的理论思潮。可以说,重构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已成为当今世界一个带有普遍性的、根本性的问题。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民社会已初现端倪,市民社会理论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法学界也必然要引入市民社会理论进行创新性研究。应当说,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是一个基本的法理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系统研究,可以更好地认识和把握法本质、法作用、法运行及其当代发展走向和趋势等等,从而为法学研究注入坚深而丰实的理论底蕴。对法治发展的研究来说,市民社会理论则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因为,法治的根本之义在于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把法治置于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历史发展运动中去考察,就会获得更深入、更根本的认识和把握。马长山教授的新著《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一书,就是这方面的开山之作。
该书以市民社会理论为基点,对法治思想的内在理论路径和西方法治生成的深层动因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当代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新变化、新趋向及其对法治的深刻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把握,进而得出了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构成法治的基础和界限这一重要结论,并藉此对中国法治进程进行系统的理论设计和解说,构建了市民社会理论法治观的理论体系,因而颇具学术前沿性和理论创新性,也具有很强的时代感和实践指导意义。该书注释丰富,资料翔实,理论功底扎实,这也表明了作者颇深的学术积淀和认真塌实的良好学风。这在当前具有某种“务实”和“浮躁”倾向的学术环境下,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我和马长山教授相识于1998年南京“20世纪中国法学与法制现代化”学术研讨会上。作为一个青年学者,其谦逊勤奋、执著学术、颇具洞见的风格给我很深的印象。后来,他又就撰写该书与我多次探讨交流,有很多理论观点我们都能取得共识。通读书稿,感到该书视野开阔,体系完整,理论深邃,使命感强,因而颇具学术感染力。当然,与其他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并不是完美的,比如关于“市民社会型塑与中国法治之路”一章,如能以市民社会理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民主专政,进行再具体些、针对性再强一些的论述,可能会更好。但是,不管怎么说,《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一书,都可堪称法学理论和法治研究方面的上乘之作,这也是近年来少见的学术价值含量很高,开拓性和时代感很强的理论著作之一。相信该书的出版,能对市民社会理论基点上的法学研究,尤其是市民社会与民主和法治发展的深入研究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很高兴,也很欣慰地向学术界推荐此书,是为序。
吕世伦
2001年8月于中国人民大学静园寓所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它需要对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予以积极的关注和回应。随着当代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的重大变革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和社会、权力和权利、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矛盾关系比以前更为复杂和突显,市民社会理论也日渐成为一股世界性的理论思潮。可以说,重构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已成为当今世界一个带有普遍性的、根本性的问题。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民社会已初现端倪,市民社会理论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法学界也必然要引入市民社会理论进行创新性研究。应当说,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是一个基本的法理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系统研究,可以更好地认识和把握法本质、法作用、法运行及其当代发展走向和趋势等等,从而为法学研究注入坚深而丰实的理论底蕴。对法治发展的研究来说,市民社会理论则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因为,法治的根本之义在于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把法治置于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历史发展运动中去考察,就会获得更深入、更根本的认识和把握。马长山教授的新著《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一书,就是这方面的开山之作。
该书以市民社会理论为基点,对法治思想的内在理论路径和西方法治生成的深层动因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当代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新变化、新趋向及其对法治的深刻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把握,进而得出了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构成法治的基础和界限这一重要结论,并藉此对中国法治进程进行系统的理论设计和解说,构建了市民社会理论法治观的理论体系,因而颇具学术前沿性和理论创新性,也具有很强的时代感和实践指导意义。该书注释丰富,资料翔实,理论功底扎实,这也表明了作者颇深的学术积淀和认真塌实的良好学风。这在当前具有某种“务实”和“浮躁”倾向的学术环境下,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我和马长山教授相识于1998年南京“20世纪中国法学与法制现代化”学术研讨会上。作为一个青年学者,其谦逊勤奋、执著学术、颇具洞见的风格给我很深的印象。后来,他又就撰写该书与我多次探讨交流,有很多理论观点我们都能取得共识。通读书稿,感到该书视野开阔,体系完整,理论深邃,使命感强,因而颇具学术感染力。当然,与其他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并不是完美的,比如关于“市民社会型塑与中国法治之路”一章,如能以市民社会理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民主专政,进行再具体些、针对性再强一些的论述,可能会更好。但是,不管怎么说,《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一书,都可堪称法学理论和法治研究方面的上乘之作,这也是近年来少见的学术价值含量很高,开拓性和时代感很强的理论著作之一。相信该书的出版,能对市民社会理论基点上的法学研究,尤其是市民社会与民主和法治发展的深入研究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很高兴,也很欣慰地向学术界推荐此书,是为序。
吕世伦
2001年8月于中国人民大学静园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