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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锐的《现代汉语词类研究》今天终于跟大家见面了。这是他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几经修改而成的,是他十多年来潜心从事现代汉语词类问题研究的可喜成果。
汉语词类问题,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问题在哪里呢?为什么这些问题老解决不了呢?郭锐在书中都作了很好的总结、分析和梳理。关于问题,他归纳了以下五个:
1、汉语有无词类?
2、词类的本质是什么?
3、划类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4、如何确定词类(怎样操作)?
5、如何处理兼类词?
对于这些问题,学术界虽时有讨论,但缺乏深入的研究与探讨。至于原因,郭锐在书中作了分析:
第一,我们对词类的认识,来自西方印欧语语言学。印欧语里的词有形态标记,入句后又各有形态变化,印欧语划分词类根据的就是词的形态标记和形态变化。据此,有人就认为词类是词的形态分类,而汉语的词既没有形态标记,更没有形态变化,所以汉语的词没有词类。
第二,印欧语里,词类跟句子成分基本上是一一对应的,如名词做主宾语,动词做谓语,形容词做定语,副词做状语,等等。据此,又有人认为词类是词根据其做句子成分的能力分出来的类,而汉语,词类跟句子成分基本上是一对多的对应,一个词往往既能做主宾语,又能做谓语,又能做定语或状语,等等。汉语词的多功能现象,使汉语学界一些凭借句子成分来给词分类的学者在汉语词类划分上伤透了脑筋。汉语词的多功能性,还带来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不少句法结构的句法关系难以判断,举例来说,“容易掌握”是述宾关系还是“状-中”偏正关系?“便于掌握”是述宾关系还是“状-中”偏正关系?“决心干到底”是述宾关系还是“状-中”偏正关系?不太好定。这些结构的句法关系不好定的话,就会影响人们对“容易”、“便于”、“决心”这些词的词性的认识。
第三,任何语言共时平面上的词,都实际存在着不同的历史层次和领域层次。印欧语由于有形态,而且词的这种形态变动性很小很小,基本不受历史层次和领域层次的影响。汉语由于词没有形态,不同历史层次的词、不同领域层次的词在用法上会有很大的差异,这无疑会给汉语词类划分带来不少的麻烦。可是以往我们对此一直缺乏认识。
第四,汉语词类之所以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更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以往讨论汉语词类问题时,大家都只举些典型例子,而一直没有人真正面对现代汉语千千万万个词去一个一个地实际考察一下它们的使用情况。这样,大家都只能纸上谈兵。
以上这些分析都很有见地,不过我在这里还需补充一条,那就是:
第五,词类的本质是什么?自结构主义语言观盛行全球以来,词类的本质是分布,词类是分布类,这成了普遍的观念。陈望道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进行的语法革新大讨论中就表示了这种观点;朱德熙先生从60年代开始更一再强调、阐述这种观点(分别见朱德熙、卢甲文、马真1961;朱德熙1982a;朱德熙,1985a)。而且,朱德熙先生这一看法被认为是“摆脱了印欧语传统的观念的干扰和束缚,以朴素的眼光看汉语”所提出的“极有启发作用的新见解”,现在看来,这个看法在对词类本质的认识上还不够深刻,因此汉语词类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
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一书的突出贡献,我认为首先就在于对语法研究中的词类的本质问题,提出了一种崭新的、更为深刻的看法:“词类从本质上说不是分布类,因而试图通过寻找对内有普遍性,对外有排他性的分布特征来划分汉语词类的做法难以成功。词类从本质上说是词的语法意义的类型,我们把这种语法意义叫作表述功能,即词在组合中的意义类型,如陈述、指称、修饰等大的类型,以及实体、位置、计量单位、数量、指示等小的类型。”因此“词类实际就是以词的词汇层面的表述功能为内在依据进行的分类”。他这个看法不是随便拍脑袋得出来的,而是他通过对现代汉语中4万多个词的实际考察并进行潜心研究分析所得出来的,是他深刻剖析了汉语词类划分中“分布论”的种种漏洞、“相似论”和“原型论”的多方面缺陷之后所得出来的,更重要的是,是他在深入探究这样一个问题之后得出来的:语法位置,或者说组合位置对进入的词语有选择限制,这种选择限制肯定需要有某种依据,那么选择限制的依据是什么?他凭借对4万多个词的实际考察所得的丰富的感性知识,并经过长时间的反复研究发现,语法位置对词语选择限制的依据不是分布本身,而是更深层次的某种性质,这种性质就是词的表述功能。人们心目中的体词性、谓词性这样的词性概念实际就是指称和陈述这样的表述功能在词汇层面上的反映,只是过去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罢了。“指称”、“陈述”这两个概念最早是由朱德熙先生提出来的(见《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载《方言》1983年第1期),但郭锐的认识有进一步的发展——
第一,朱德熙先生将表述功能只分为指称和陈述两种类型,郭锐则把表述功能分为四种基本类型:a.陈述——表示断言;b.指称——表示对象;c.修饰——对陈述或指称的修饰、限制;d.辅助——起调节作用。
第二,郭锐认为,表述功能可分为两个层面:内在表述功能和外在表述功能。内在表述功能是词语固有的表述功能,外在表述功能是词语在某个语法位置上所实现的表述功能。两个层面的表述功能一般情况下是一致的,如“小王黄头发”,其中的“小王”无论从哪个层面看,都是指称;但有时会不一致,像其中的“黄头发”,就内在表述功能看是指称,但从外在表述功能看是陈述,因此它前面还能受到某些副词的修饰(如“小王也黄头发/小王的确黄头发”)。
必须指出,郭锐所说的表述功能也是词的一种语法意义。名词、动词这样的词性区分的内在基础实际上就是指称、陈述这样的表述功能的区分,词类之间的分布差异、形态差异无非是表述功能差异的外在表现。相应于表述功能的分层,郭锐将词性也相应地分成两个层面——对应于内在表述功能的词性是词汇层面的词性,对应于外在表述功能的词性是句法层面的词性。词汇层面的词性是词语固有的词性,可以在词典中标明;句法层面的词性是词语在使用中产生的,由句法规则控制。如上面举的“黄头发”就词汇层面的词性说,是名词性的;但在上面那个句子里,即就句法层面看,是谓词性的。不难体会,“表述功能反映的是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因而是一种语法意义;表述功能不是语言符号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因而不是概念义;也不是反映语言符号与语言使用者的关系,因而也不是语用义”。
可能有读者会问,既然表述功能也是词的一种语法意义,那为什么不直接说“按词的语法意义分类”呢?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表述为“按词的语法意义分类”,但是“语法意义”本身又含有不同层次的语法意义,即可以作不同层面的理解。因此,郭锐用“表述功能”来具体说明词类的本质。
郭锐关于词类的观念,显然大大突破了传统的认识,并有普遍的语言学理论意义。把词类看作“以词的词汇层面的表述功能为内在依据进行的分类”,即不是把分布看作词类的本质,而是把表述功能看作词类的本质,“可以解释为什么词类具有跨时代、跨语言的可比性”;可以说明为什么那些在不同时代、不同语言中分布不同的词却都是同一词类。这正如郭锐举例说明的,现代汉语中的“看”和古汉语中的“视”,分布不同,前者可以带数量宾语,不能受数词修饰(看三次/*三看),而后者不能带数量宾语,可以受数词修饰(*视三/三视),却都是动词;英语中的“stone”可以受数词修饰(two stones),可以做引导处所成分的介词的宾语(on the stone),汉语中的“石头”不具备这些功能,但都是名词。上述现象用“把表述功能看作词类的本质”的词类观来思考,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因为它们具有相同的表述功能。词性是一个范畴,相同词性之间一定有性质上的共同性,不同词性之间一定有性质上的区别,这种性质上的共同性和区别性,就是表述功能上的共同性和区别性,而“这是跨语言比较的基础”。
郭锐的词类观念,可能会有人不同意,不过我希望这些同仁不要一上来就持一种反对态度或怀疑态度。不妨先对他提出的这种新的词类观念,认真思索一番,而且不妨先了解一下他划分汉语词类的操作程序,然后再去考虑是同意还是反对,是全部同意还是部分同意,是全部反对还是部分反对这样的问题。
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一书的贡献之二,就是在汉语词类划分上提出了一种新的操作程序和方法,那就是“通过计算语法功能之间的相容度的办法来揭示语法功能同词类之间的关系”。这怎么理解呢?上面说了,郭锐把词的表述功能看作词类的本质。划分词类的本质依据是词的表述功能。但词的表述功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真要直接按照词的表述功能来给词分类,不便操作。我们划分词类,必须找到一种可观察并真能体现词类本质的具体划类标准。那么具体怎样确定这种划类标准呢?郭锐在书中指出,不同的语法功能对于不同的词类, 具有不同的划类价值:有的是区别性的,有的是非区别性的。因此,不能把一个词类的所能表现的各种语法功能等量齐观,同等看待。我们只选择那些具有区别性的语法功能来划类。为了有效地选择那些具有区别性的语法功能来划类,郭锐建立了“等价功能”和“异价功能”这一组概念。有的功能之间的差异指示了词类性质的差异,比如“不~”这一语法功能和“<定语>~”这一语法功能显示了不同的词类性质,这一对语法功能可以看作“异价功能”;而那些反映了相同词类性质的语法功能,如做主语,做宾语,可以看作“等价功能”。郭锐指出,从理论上说,如果能够找出词的所有功能,并且确定哪些功能是等价的,可以把这些语法功能聚成一束一束的等价功能,那么我们也就找出了所有词类的区别性语法功能,而且实际上也就基本上把所有的词分成了不同的类。“因此确定等价功能就成了寻找划类标准和确定一种语言中有多少词类的关键”,显然,确定等价功能是划分词类的关键。那么如何确定等价功能呢?郭锐提出,可以利用“语法功能的相容性(compatibility)”来确定。语法功能的相容性体现在:(a)多个不同的语法功能是否能视为等价功能,(b)这些多个不同的语法功能是否有划类价值。如果我们能计算出语法功能的相容性,我们就可以找出具有区分词性作用的等价功能,就可以用它来作为具体的划类标准。举例来说,能做主语的词也能做宾语,反过来能做宾语的词也能做主语,那么做主语和做宾语便是具有相容性的一组语法功能;再如,能进入“很~”的词也能进入“~极了”、“~得很”,能进入“~极了”“~得很”的词也能进入“很~”,那么“很~”、“~极了”、“~得很”便是具有语法功能相容性的一组语法功能。而像“不~”和“<数>~”之间,“<数量>~”和“<做状语>”之间,语法功能的相容性就极小。前面说到,语法位置对词语选择限制的根本依据是词的表述功能,词的表述功能的外在表现是词的语法功能。显然,具有较大相容性的语法功能往往反映了这两个不同的语法位置对词语的相同选择限制,同时也就反映了共同的词类性质,因而是等价功能。相容性较小或无相容性的两个语法功能一般是异价功能,反映不同的词类性质。因此,我们可以根据语法功能的相容性来判断语法功能的划类价值。郭锐在书中不仅提出了“词的语法功能的相容性”的概念,而且提出了计算词的“语法功能相容度”的计算公式和计算办法。这无疑使得词类划分朝着可论证的方向前进了一步。从表面看,郭锐最后似乎也还是按词的分布,按词的语法功能在给词分类,但跟以往一般人所说的根据词的分布或语法功能给词分类,有着原则性的区别,可以说是更深化了。这一点,只要读者细细阅读完本书,就会深刻地体会到。
上面已经说到,郭锐关于汉语词类问题的新见解,不是随便拍脑袋得出来的,而是他通过对现代汉语中4万多个词的实际考察并进行潜心研究分析之后得出来的。这可以说是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一书的一个突出优点;跟其他谈论汉语词类的同类著作相比,这也可以说是这本书的一个特点。翻阅全书,读者不难发现,无论是剖析“总体相似聚类观”、“原型论”、“部分分布观”、“总体分布观”等的悖论,还是说明词类之间语法功能相容度的计算和汉语主要语法功能间的相容度,还是分析说明汉语兼类词和异类同形词的情况,还是对各词类的具体划分标准和具体情况的说明,还是对词频与词的语法功能的相关性的说明,还是对各类词常见的语法功能及其他一些特征的说明,都运用了大量而又详细的统计数字。不妨请看他对形容词的常见功能和其他特点的说明:
1、99.47%的形容词可以做谓语。
2、98%的形容词可以受以“很”为代表的绝对程度副词的修饰。
3、94%的形容词可以受“不”的否定,但能受“没(有)”的否定的要少得多。
4、97%的形容词能受其他状语的修饰。
5、83%的形容词可以带补语。
6、69%的形容词可以做补语。可以做组合式补语的占形容词的67%,可以做黏合式补语的占形容词的8%。
7、只有10个形容词可以带真宾语,但后面要带上表数量的准宾语,一般表示比较和出现,如“高他一头、大他两岁、熟了一个”。
8、72%的形容词可以带助词“了”或“着、过”,但其中能带“着”的极少。
9、93%的形容词可以做主语、宾语。与动词做主语、宾语的情况类似,形容词做主宾语也有两种情况,其一是主宾语位置上的形容词仍保留形容词的性质,如:
(16)a.认真不好 b.不认真不好
c.太认真不好 d.办事认真不好
其二是形容词做主宾语时体现名词性质,如:
(17)a.追求幸福 b.*追求很幸福 c.追求自己的幸福
(18)a.保持平衡 b.*保持很平衡 c.保持身体的平衡
我们把第二种做主宾语的形容词仍叫形容词,不处理为兼类词,叫“名形词”。
10、32%的形容词可以受定语的修饰,也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受定语修饰的形容词保留形容词性质,此时定语带“的”,如:
(19)a.形势的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
b.形势的不稳定不利于经济发展
c.形势的迅速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
其二是只体现名词性质(0.43%),如“经济困难、生命危险”。
第二种情况中的形容词都是名形词。
11、很多形容词都可以做定语,但其数量远不如过去想像的那么高,只占形容词总数的29%。
12、12%的形容词可以直接做状语。有一些形容词虽不能直接做状语,但加上“地”后可以做状语(形容词的40%)。由于做状语的形容词比例不算很高,所以把能做状语的“形容词”处理为形容词和副词的兼类也是可行的。
13、2.73%的形容词是离合词。形容词的离合词只有动宾式一种,如“吃惊——吃了一惊”、“称心——称他的心”。
14、15%的形容词有相应的重叠形式。
这充分反映了他扎实的学风。
当然,不能说郭锐所提出的划分词类的理论、方法就能一劳永逸地彻底解决汉语词类问题,我们也不能这样来要求。这一方面因为真要操作起来还不是那么容易,另一方面,正如郭锐自己也说,像拟声词这种比较特殊的词,“对其在词类体系中的地位我们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尚不清楚如何用本书的方法来论证”。这应该说是一种很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
总之,郭锐的《现代汉语词类研究》在汉语词类划分上给了读者一种新的气息,新的思想。他的结论,即他那崭新的词类观点,大家固然要关注,但是我觉得,他的研究思路、分析策略更值得大家去关注。科学的发展,靠的就是研究者在实践的基础上所不断提出的新的思想、理论与新的方法、策略。科学的生命就在于求实基础上的创新。是为序。
陆俭明
2001年12月29日
于北京大学蓝旗营寓所
汉语词类问题,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问题在哪里呢?为什么这些问题老解决不了呢?郭锐在书中都作了很好的总结、分析和梳理。关于问题,他归纳了以下五个:
1、汉语有无词类?
2、词类的本质是什么?
3、划类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4、如何确定词类(怎样操作)?
5、如何处理兼类词?
对于这些问题,学术界虽时有讨论,但缺乏深入的研究与探讨。至于原因,郭锐在书中作了分析:
第一,我们对词类的认识,来自西方印欧语语言学。印欧语里的词有形态标记,入句后又各有形态变化,印欧语划分词类根据的就是词的形态标记和形态变化。据此,有人就认为词类是词的形态分类,而汉语的词既没有形态标记,更没有形态变化,所以汉语的词没有词类。
第二,印欧语里,词类跟句子成分基本上是一一对应的,如名词做主宾语,动词做谓语,形容词做定语,副词做状语,等等。据此,又有人认为词类是词根据其做句子成分的能力分出来的类,而汉语,词类跟句子成分基本上是一对多的对应,一个词往往既能做主宾语,又能做谓语,又能做定语或状语,等等。汉语词的多功能现象,使汉语学界一些凭借句子成分来给词分类的学者在汉语词类划分上伤透了脑筋。汉语词的多功能性,还带来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不少句法结构的句法关系难以判断,举例来说,“容易掌握”是述宾关系还是“状-中”偏正关系?“便于掌握”是述宾关系还是“状-中”偏正关系?“决心干到底”是述宾关系还是“状-中”偏正关系?不太好定。这些结构的句法关系不好定的话,就会影响人们对“容易”、“便于”、“决心”这些词的词性的认识。
第三,任何语言共时平面上的词,都实际存在着不同的历史层次和领域层次。印欧语由于有形态,而且词的这种形态变动性很小很小,基本不受历史层次和领域层次的影响。汉语由于词没有形态,不同历史层次的词、不同领域层次的词在用法上会有很大的差异,这无疑会给汉语词类划分带来不少的麻烦。可是以往我们对此一直缺乏认识。
第四,汉语词类之所以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更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以往讨论汉语词类问题时,大家都只举些典型例子,而一直没有人真正面对现代汉语千千万万个词去一个一个地实际考察一下它们的使用情况。这样,大家都只能纸上谈兵。
以上这些分析都很有见地,不过我在这里还需补充一条,那就是:
第五,词类的本质是什么?自结构主义语言观盛行全球以来,词类的本质是分布,词类是分布类,这成了普遍的观念。陈望道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进行的语法革新大讨论中就表示了这种观点;朱德熙先生从60年代开始更一再强调、阐述这种观点(分别见朱德熙、卢甲文、马真1961;朱德熙1982a;朱德熙,1985a)。而且,朱德熙先生这一看法被认为是“摆脱了印欧语传统的观念的干扰和束缚,以朴素的眼光看汉语”所提出的“极有启发作用的新见解”,现在看来,这个看法在对词类本质的认识上还不够深刻,因此汉语词类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
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一书的突出贡献,我认为首先就在于对语法研究中的词类的本质问题,提出了一种崭新的、更为深刻的看法:“词类从本质上说不是分布类,因而试图通过寻找对内有普遍性,对外有排他性的分布特征来划分汉语词类的做法难以成功。词类从本质上说是词的语法意义的类型,我们把这种语法意义叫作表述功能,即词在组合中的意义类型,如陈述、指称、修饰等大的类型,以及实体、位置、计量单位、数量、指示等小的类型。”因此“词类实际就是以词的词汇层面的表述功能为内在依据进行的分类”。他这个看法不是随便拍脑袋得出来的,而是他通过对现代汉语中4万多个词的实际考察并进行潜心研究分析所得出来的,是他深刻剖析了汉语词类划分中“分布论”的种种漏洞、“相似论”和“原型论”的多方面缺陷之后所得出来的,更重要的是,是他在深入探究这样一个问题之后得出来的:语法位置,或者说组合位置对进入的词语有选择限制,这种选择限制肯定需要有某种依据,那么选择限制的依据是什么?他凭借对4万多个词的实际考察所得的丰富的感性知识,并经过长时间的反复研究发现,语法位置对词语选择限制的依据不是分布本身,而是更深层次的某种性质,这种性质就是词的表述功能。人们心目中的体词性、谓词性这样的词性概念实际就是指称和陈述这样的表述功能在词汇层面上的反映,只是过去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罢了。“指称”、“陈述”这两个概念最早是由朱德熙先生提出来的(见《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载《方言》1983年第1期),但郭锐的认识有进一步的发展——
第一,朱德熙先生将表述功能只分为指称和陈述两种类型,郭锐则把表述功能分为四种基本类型:a.陈述——表示断言;b.指称——表示对象;c.修饰——对陈述或指称的修饰、限制;d.辅助——起调节作用。
第二,郭锐认为,表述功能可分为两个层面:内在表述功能和外在表述功能。内在表述功能是词语固有的表述功能,外在表述功能是词语在某个语法位置上所实现的表述功能。两个层面的表述功能一般情况下是一致的,如“小王黄头发”,其中的“小王”无论从哪个层面看,都是指称;但有时会不一致,像其中的“黄头发”,就内在表述功能看是指称,但从外在表述功能看是陈述,因此它前面还能受到某些副词的修饰(如“小王也黄头发/小王的确黄头发”)。
必须指出,郭锐所说的表述功能也是词的一种语法意义。名词、动词这样的词性区分的内在基础实际上就是指称、陈述这样的表述功能的区分,词类之间的分布差异、形态差异无非是表述功能差异的外在表现。相应于表述功能的分层,郭锐将词性也相应地分成两个层面——对应于内在表述功能的词性是词汇层面的词性,对应于外在表述功能的词性是句法层面的词性。词汇层面的词性是词语固有的词性,可以在词典中标明;句法层面的词性是词语在使用中产生的,由句法规则控制。如上面举的“黄头发”就词汇层面的词性说,是名词性的;但在上面那个句子里,即就句法层面看,是谓词性的。不难体会,“表述功能反映的是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因而是一种语法意义;表述功能不是语言符号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因而不是概念义;也不是反映语言符号与语言使用者的关系,因而也不是语用义”。
可能有读者会问,既然表述功能也是词的一种语法意义,那为什么不直接说“按词的语法意义分类”呢?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表述为“按词的语法意义分类”,但是“语法意义”本身又含有不同层次的语法意义,即可以作不同层面的理解。因此,郭锐用“表述功能”来具体说明词类的本质。
郭锐关于词类的观念,显然大大突破了传统的认识,并有普遍的语言学理论意义。把词类看作“以词的词汇层面的表述功能为内在依据进行的分类”,即不是把分布看作词类的本质,而是把表述功能看作词类的本质,“可以解释为什么词类具有跨时代、跨语言的可比性”;可以说明为什么那些在不同时代、不同语言中分布不同的词却都是同一词类。这正如郭锐举例说明的,现代汉语中的“看”和古汉语中的“视”,分布不同,前者可以带数量宾语,不能受数词修饰(看三次/*三看),而后者不能带数量宾语,可以受数词修饰(*视三/三视),却都是动词;英语中的“stone”可以受数词修饰(two stones),可以做引导处所成分的介词的宾语(on the stone),汉语中的“石头”不具备这些功能,但都是名词。上述现象用“把表述功能看作词类的本质”的词类观来思考,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因为它们具有相同的表述功能。词性是一个范畴,相同词性之间一定有性质上的共同性,不同词性之间一定有性质上的区别,这种性质上的共同性和区别性,就是表述功能上的共同性和区别性,而“这是跨语言比较的基础”。
郭锐的词类观念,可能会有人不同意,不过我希望这些同仁不要一上来就持一种反对态度或怀疑态度。不妨先对他提出的这种新的词类观念,认真思索一番,而且不妨先了解一下他划分汉语词类的操作程序,然后再去考虑是同意还是反对,是全部同意还是部分同意,是全部反对还是部分反对这样的问题。
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一书的贡献之二,就是在汉语词类划分上提出了一种新的操作程序和方法,那就是“通过计算语法功能之间的相容度的办法来揭示语法功能同词类之间的关系”。这怎么理解呢?上面说了,郭锐把词的表述功能看作词类的本质。划分词类的本质依据是词的表述功能。但词的表述功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真要直接按照词的表述功能来给词分类,不便操作。我们划分词类,必须找到一种可观察并真能体现词类本质的具体划类标准。那么具体怎样确定这种划类标准呢?郭锐在书中指出,不同的语法功能对于不同的词类, 具有不同的划类价值:有的是区别性的,有的是非区别性的。因此,不能把一个词类的所能表现的各种语法功能等量齐观,同等看待。我们只选择那些具有区别性的语法功能来划类。为了有效地选择那些具有区别性的语法功能来划类,郭锐建立了“等价功能”和“异价功能”这一组概念。有的功能之间的差异指示了词类性质的差异,比如“不~”这一语法功能和“<定语>~”这一语法功能显示了不同的词类性质,这一对语法功能可以看作“异价功能”;而那些反映了相同词类性质的语法功能,如做主语,做宾语,可以看作“等价功能”。郭锐指出,从理论上说,如果能够找出词的所有功能,并且确定哪些功能是等价的,可以把这些语法功能聚成一束一束的等价功能,那么我们也就找出了所有词类的区别性语法功能,而且实际上也就基本上把所有的词分成了不同的类。“因此确定等价功能就成了寻找划类标准和确定一种语言中有多少词类的关键”,显然,确定等价功能是划分词类的关键。那么如何确定等价功能呢?郭锐提出,可以利用“语法功能的相容性(compatibility)”来确定。语法功能的相容性体现在:(a)多个不同的语法功能是否能视为等价功能,(b)这些多个不同的语法功能是否有划类价值。如果我们能计算出语法功能的相容性,我们就可以找出具有区分词性作用的等价功能,就可以用它来作为具体的划类标准。举例来说,能做主语的词也能做宾语,反过来能做宾语的词也能做主语,那么做主语和做宾语便是具有相容性的一组语法功能;再如,能进入“很~”的词也能进入“~极了”、“~得很”,能进入“~极了”“~得很”的词也能进入“很~”,那么“很~”、“~极了”、“~得很”便是具有语法功能相容性的一组语法功能。而像“不~”和“<数>~”之间,“<数量>~”和“<做状语>”之间,语法功能的相容性就极小。前面说到,语法位置对词语选择限制的根本依据是词的表述功能,词的表述功能的外在表现是词的语法功能。显然,具有较大相容性的语法功能往往反映了这两个不同的语法位置对词语的相同选择限制,同时也就反映了共同的词类性质,因而是等价功能。相容性较小或无相容性的两个语法功能一般是异价功能,反映不同的词类性质。因此,我们可以根据语法功能的相容性来判断语法功能的划类价值。郭锐在书中不仅提出了“词的语法功能的相容性”的概念,而且提出了计算词的“语法功能相容度”的计算公式和计算办法。这无疑使得词类划分朝着可论证的方向前进了一步。从表面看,郭锐最后似乎也还是按词的分布,按词的语法功能在给词分类,但跟以往一般人所说的根据词的分布或语法功能给词分类,有着原则性的区别,可以说是更深化了。这一点,只要读者细细阅读完本书,就会深刻地体会到。
上面已经说到,郭锐关于汉语词类问题的新见解,不是随便拍脑袋得出来的,而是他通过对现代汉语中4万多个词的实际考察并进行潜心研究分析之后得出来的。这可以说是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一书的一个突出优点;跟其他谈论汉语词类的同类著作相比,这也可以说是这本书的一个特点。翻阅全书,读者不难发现,无论是剖析“总体相似聚类观”、“原型论”、“部分分布观”、“总体分布观”等的悖论,还是说明词类之间语法功能相容度的计算和汉语主要语法功能间的相容度,还是分析说明汉语兼类词和异类同形词的情况,还是对各词类的具体划分标准和具体情况的说明,还是对词频与词的语法功能的相关性的说明,还是对各类词常见的语法功能及其他一些特征的说明,都运用了大量而又详细的统计数字。不妨请看他对形容词的常见功能和其他特点的说明:
1、99.47%的形容词可以做谓语。
2、98%的形容词可以受以“很”为代表的绝对程度副词的修饰。
3、94%的形容词可以受“不”的否定,但能受“没(有)”的否定的要少得多。
4、97%的形容词能受其他状语的修饰。
5、83%的形容词可以带补语。
6、69%的形容词可以做补语。可以做组合式补语的占形容词的67%,可以做黏合式补语的占形容词的8%。
7、只有10个形容词可以带真宾语,但后面要带上表数量的准宾语,一般表示比较和出现,如“高他一头、大他两岁、熟了一个”。
8、72%的形容词可以带助词“了”或“着、过”,但其中能带“着”的极少。
9、93%的形容词可以做主语、宾语。与动词做主语、宾语的情况类似,形容词做主宾语也有两种情况,其一是主宾语位置上的形容词仍保留形容词的性质,如:
(16)a.认真不好 b.不认真不好
c.太认真不好 d.办事认真不好
其二是形容词做主宾语时体现名词性质,如:
(17)a.追求幸福 b.*追求很幸福 c.追求自己的幸福
(18)a.保持平衡 b.*保持很平衡 c.保持身体的平衡
我们把第二种做主宾语的形容词仍叫形容词,不处理为兼类词,叫“名形词”。
10、32%的形容词可以受定语的修饰,也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受定语修饰的形容词保留形容词性质,此时定语带“的”,如:
(19)a.形势的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
b.形势的不稳定不利于经济发展
c.形势的迅速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
其二是只体现名词性质(0.43%),如“经济困难、生命危险”。
第二种情况中的形容词都是名形词。
11、很多形容词都可以做定语,但其数量远不如过去想像的那么高,只占形容词总数的29%。
12、12%的形容词可以直接做状语。有一些形容词虽不能直接做状语,但加上“地”后可以做状语(形容词的40%)。由于做状语的形容词比例不算很高,所以把能做状语的“形容词”处理为形容词和副词的兼类也是可行的。
13、2.73%的形容词是离合词。形容词的离合词只有动宾式一种,如“吃惊——吃了一惊”、“称心——称他的心”。
14、15%的形容词有相应的重叠形式。
这充分反映了他扎实的学风。
当然,不能说郭锐所提出的划分词类的理论、方法就能一劳永逸地彻底解决汉语词类问题,我们也不能这样来要求。这一方面因为真要操作起来还不是那么容易,另一方面,正如郭锐自己也说,像拟声词这种比较特殊的词,“对其在词类体系中的地位我们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尚不清楚如何用本书的方法来论证”。这应该说是一种很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
总之,郭锐的《现代汉语词类研究》在汉语词类划分上给了读者一种新的气息,新的思想。他的结论,即他那崭新的词类观点,大家固然要关注,但是我觉得,他的研究思路、分析策略更值得大家去关注。科学的发展,靠的就是研究者在实践的基础上所不断提出的新的思想、理论与新的方法、策略。科学的生命就在于求实基础上的创新。是为序。
陆俭明
2001年12月29日
于北京大学蓝旗营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