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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关于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阿尔泰乌梁海蒙古人和裕固族的传统社会和文化的研究著作,前5个民族都主要居住在新疆,只有裕固族居住在甘肃,为简明起见,以《新疆民族传统社会与文化》作为书名。
新疆是我的第二故乡,我年轻时曾经在新疆工作、生活了五年的时间。
我的家乡在广东省兴宁县(现改为市),是典型的客家地区。在1975年赴新疆之前,由于家乡全是汉族,各种关于个人或家庭情况的表册也没有“民族”栏目,头脑中根本没有“民族”概念,只有地方概念,如广州人、潮州人、梅县人、兴宁人等。同时由于我们梅县地区七县1000多万人全是客家人,因此头脑中连“客家人”的概念也没有。
我头脑中的民族概念是从1975年到了新疆后才开始产生的。是年秋,我由广东到新疆乌苏县红星农场工作。当我走出乌鲁木齐火车站后,天下着小雪,首次亲身体验到下雪奇景。更使人吃惊的是乌鲁木齐许多人的长相与内地人差异很大:高高的鼻子、蓝蓝的眼睛、黑黑的大胡子。后来才知道,这些人就是少数民族——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等。在我的表姐安排下,一位维吾尔族司机把我接上他开的车,他的普通话说得很好,自我介绍说他是我表姐的同事,是维吾尔族。当我听他说是“维吾尔族”时,一种异样的感觉浮现在眼前——维吾尔族?而我当时带有客家方言的普通话也实在太糟糕,他说:“你们汉族怎么连普通话都说不好?”我这时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是汉族,我们两人属于不同的民族。于是,“民族”概念终于在我的脑海中产生——它是在不同民族相互交往中形成的。
乌鲁木齐市离乌苏县城有270公里,而维吾尔族司机的家便在离乌苏县不远的路旁。他把车开到他家门口,让我到他家吃了饭再走。他的房子是当时新疆普通的职工住房,不是维吾尔族的典型房屋。他的妻子也是维吾尔族,20多岁,外貌与内地女子大不相同。她的普通话也说得很好,热情地让座、倒奶茶。这也是我第一次喝奶茶,而且是用碗,而我们家乡是用小小的茶杯喝茶。他们有个3岁的小男孩,十分可爱。我按照我们家乡的礼俗,拿出一包广州水果糖,抓一把给小孩,剩余的给主妇。他们一家十分高兴,并说新疆很难买到广州水果糖(后来得知,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等,与我们家乡的作客礼俗基本相同,进屋后一般都是先给小孩糖果之类的东西)。主妇随即做饭,并对其丈夫说了一通我丝毫听不懂但又具有音乐节奏感的美妙语言——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维吾尔语言。随后,他走出门,约10多分钟后,买了一些肉回来,他说,新疆肉食很紧张,定量供应,不能多买。不然,他会多买一些肉。我深深感到,他们十分好客。
趁他们夫妻忙着做饭,我仔细观察了他们的房子,发现有许多自己没有见过的东西——墙上挂着漂亮的花毛毯,床上也铺着花毛毡,火炉旁有用以取暖的火墙……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家乡所没有的。当时我脑子里还没有“文化”概念,但我知道这是风俗的差异。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主妇端出一大盘我从未见过、吃过的香喷喷的饭——用大米与羊肉、胡萝卜丝、洋葱、葡萄干混做的饭。主人给我介绍说,这是抓饭,是维吾尔族最爱吃的饭,在内地是吃不到的。维吾尔和哈萨克族等民族通常是用手抓着吃,汉族不习惯用手抓,改用勺吃。主妇给我勺子,让我尝尝她做的抓饭。这是我第一次吃抓饭,至于饭的滋味,真是香喷喷的,难以用语言来形容,我还从未吃过这么香的饭。这次做客,印象颇深,直到现在,仍记忆犹新。从此,维吾尔族的形象,以及抓饭、羊肉等,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哈萨克族是新疆第二大少数民族。我第一次到哈萨克族家中做客是1976年的秋天。我由乌苏乘便车到阿勒泰县,司机是哈萨克族。途中,司机带我到路旁的一户哈萨克族牧民家中。那位牧民住的房子是与蒙古包基本相同的毡房,呈圆穹形——这种房子是我从未见过的。主人见有客人来了,出门迎接,房子中央有一火炉,并有烟窗直通房顶。正上方铺一块很大的羊毛地毡,既是吃饭、会客的地方,同时也是晚上睡觉的地方。按照哈萨克族习俗,客人进毡房后不用脱鞋,大大方方到毛毡正前方盘腿就坐。而我不懂他们的习惯,害怕自己的鞋踩脏他们的毛毡,因而未坐到毛毡前方,而是坐在毛毡边上,双脚伸出毛毡外。主人见我坐在不该坐的地方,很不高兴,不给我倒奶茶。后来,司机让我坐到前面来,并说这是他们的习惯,不要担心把毛毡踩脏。于是我走到司机旁边,并模仿他们盘腿而坐。这时,主妇才给我倒奶茶。这使我深深地感到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一套风俗习惯。后来我才知道,哈萨克族素以殷勤好客而闻名于世。哈萨克牧民对前来拜访或望门投宿的客人,无论是否认识,无论是哪一个民族,无论是否懂他们的语言,都热情欢迎,真诚款待。
1978年,我从新疆考上中央民族学院,学习哈萨克语。在民族学院学习期间,与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和达斡尔族同学同住一个宿舍、同一班学习了四年,因而对新疆少数民族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1982年夏,我由中央民族学院毕业,到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开始了正式的学术研究工作。不久,当时的院长谷苞先生即让我参加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之一《哈萨克族简史》的撰写工作,帮助哈萨克族学者、全国政协委员尼合迈德•蒙加尼收集资料、翻译和编写等工作。第二年,到哈萨克族地区作了较长时间的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并于1984年完成《哈萨克族简史》的编写工作。
1984年,我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族系,指导教师是当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民族学会会长秋浦和詹承绪、满都尔图三位先生。从此,我在三位导师的指导下,转向民族学、人类学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并开始从事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等早期宗教信仰的研究。
在新疆五年的工作、生活经历,对我的一生影响巨大。它为我后来的学术研究提供了许多有利条件,并结交了许多新疆少数民族朋友;它使我真正认识到民族的多样性和文化的相对性,不同民族、不同文明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文明本身不会冲突,尊重、理解、沟通、宽容是不同民族间友好相处的交往之道。
新疆民族历史上的社会组织很有特色,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等大小不同的社会组织系统十分清楚。然而,学术界关于新疆民族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历史、语言文字、古代文书、宗教、社会形态、文化习俗等方面,对于社会组织的研究不够重视,没有把社会组织作为一个重要对象进行研究。本书重点研究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阿尔泰乌梁海人和裕固族历史上的社会组织及其文化,以补学界研究之不足。需要说明的是,除附录外,本书涉及的主要是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社会组织与文化。
在新疆工作和本书的资料收集、撰写过程中,得到新疆许多少数民族朋友的支持和帮助。谨以此书献给曾给予我人生和知识学问许多养料的新疆各族朋友。是为序。
何星亮
2002年10月于紫竹院昌运宫
新疆是我的第二故乡,我年轻时曾经在新疆工作、生活了五年的时间。
我的家乡在广东省兴宁县(现改为市),是典型的客家地区。在1975年赴新疆之前,由于家乡全是汉族,各种关于个人或家庭情况的表册也没有“民族”栏目,头脑中根本没有“民族”概念,只有地方概念,如广州人、潮州人、梅县人、兴宁人等。同时由于我们梅县地区七县1000多万人全是客家人,因此头脑中连“客家人”的概念也没有。
我头脑中的民族概念是从1975年到了新疆后才开始产生的。是年秋,我由广东到新疆乌苏县红星农场工作。当我走出乌鲁木齐火车站后,天下着小雪,首次亲身体验到下雪奇景。更使人吃惊的是乌鲁木齐许多人的长相与内地人差异很大:高高的鼻子、蓝蓝的眼睛、黑黑的大胡子。后来才知道,这些人就是少数民族——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等。在我的表姐安排下,一位维吾尔族司机把我接上他开的车,他的普通话说得很好,自我介绍说他是我表姐的同事,是维吾尔族。当我听他说是“维吾尔族”时,一种异样的感觉浮现在眼前——维吾尔族?而我当时带有客家方言的普通话也实在太糟糕,他说:“你们汉族怎么连普通话都说不好?”我这时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是汉族,我们两人属于不同的民族。于是,“民族”概念终于在我的脑海中产生——它是在不同民族相互交往中形成的。
乌鲁木齐市离乌苏县城有270公里,而维吾尔族司机的家便在离乌苏县不远的路旁。他把车开到他家门口,让我到他家吃了饭再走。他的房子是当时新疆普通的职工住房,不是维吾尔族的典型房屋。他的妻子也是维吾尔族,20多岁,外貌与内地女子大不相同。她的普通话也说得很好,热情地让座、倒奶茶。这也是我第一次喝奶茶,而且是用碗,而我们家乡是用小小的茶杯喝茶。他们有个3岁的小男孩,十分可爱。我按照我们家乡的礼俗,拿出一包广州水果糖,抓一把给小孩,剩余的给主妇。他们一家十分高兴,并说新疆很难买到广州水果糖(后来得知,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等,与我们家乡的作客礼俗基本相同,进屋后一般都是先给小孩糖果之类的东西)。主妇随即做饭,并对其丈夫说了一通我丝毫听不懂但又具有音乐节奏感的美妙语言——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维吾尔语言。随后,他走出门,约10多分钟后,买了一些肉回来,他说,新疆肉食很紧张,定量供应,不能多买。不然,他会多买一些肉。我深深感到,他们十分好客。
趁他们夫妻忙着做饭,我仔细观察了他们的房子,发现有许多自己没有见过的东西——墙上挂着漂亮的花毛毯,床上也铺着花毛毡,火炉旁有用以取暖的火墙……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家乡所没有的。当时我脑子里还没有“文化”概念,但我知道这是风俗的差异。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主妇端出一大盘我从未见过、吃过的香喷喷的饭——用大米与羊肉、胡萝卜丝、洋葱、葡萄干混做的饭。主人给我介绍说,这是抓饭,是维吾尔族最爱吃的饭,在内地是吃不到的。维吾尔和哈萨克族等民族通常是用手抓着吃,汉族不习惯用手抓,改用勺吃。主妇给我勺子,让我尝尝她做的抓饭。这是我第一次吃抓饭,至于饭的滋味,真是香喷喷的,难以用语言来形容,我还从未吃过这么香的饭。这次做客,印象颇深,直到现在,仍记忆犹新。从此,维吾尔族的形象,以及抓饭、羊肉等,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哈萨克族是新疆第二大少数民族。我第一次到哈萨克族家中做客是1976年的秋天。我由乌苏乘便车到阿勒泰县,司机是哈萨克族。途中,司机带我到路旁的一户哈萨克族牧民家中。那位牧民住的房子是与蒙古包基本相同的毡房,呈圆穹形——这种房子是我从未见过的。主人见有客人来了,出门迎接,房子中央有一火炉,并有烟窗直通房顶。正上方铺一块很大的羊毛地毡,既是吃饭、会客的地方,同时也是晚上睡觉的地方。按照哈萨克族习俗,客人进毡房后不用脱鞋,大大方方到毛毡正前方盘腿就坐。而我不懂他们的习惯,害怕自己的鞋踩脏他们的毛毡,因而未坐到毛毡前方,而是坐在毛毡边上,双脚伸出毛毡外。主人见我坐在不该坐的地方,很不高兴,不给我倒奶茶。后来,司机让我坐到前面来,并说这是他们的习惯,不要担心把毛毡踩脏。于是我走到司机旁边,并模仿他们盘腿而坐。这时,主妇才给我倒奶茶。这使我深深地感到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一套风俗习惯。后来我才知道,哈萨克族素以殷勤好客而闻名于世。哈萨克牧民对前来拜访或望门投宿的客人,无论是否认识,无论是哪一个民族,无论是否懂他们的语言,都热情欢迎,真诚款待。
1978年,我从新疆考上中央民族学院,学习哈萨克语。在民族学院学习期间,与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和达斡尔族同学同住一个宿舍、同一班学习了四年,因而对新疆少数民族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1982年夏,我由中央民族学院毕业,到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开始了正式的学术研究工作。不久,当时的院长谷苞先生即让我参加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之一《哈萨克族简史》的撰写工作,帮助哈萨克族学者、全国政协委员尼合迈德•蒙加尼收集资料、翻译和编写等工作。第二年,到哈萨克族地区作了较长时间的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并于1984年完成《哈萨克族简史》的编写工作。
1984年,我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族系,指导教师是当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民族学会会长秋浦和詹承绪、满都尔图三位先生。从此,我在三位导师的指导下,转向民族学、人类学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并开始从事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等早期宗教信仰的研究。
在新疆五年的工作、生活经历,对我的一生影响巨大。它为我后来的学术研究提供了许多有利条件,并结交了许多新疆少数民族朋友;它使我真正认识到民族的多样性和文化的相对性,不同民族、不同文明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文明本身不会冲突,尊重、理解、沟通、宽容是不同民族间友好相处的交往之道。
新疆民族历史上的社会组织很有特色,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等大小不同的社会组织系统十分清楚。然而,学术界关于新疆民族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历史、语言文字、古代文书、宗教、社会形态、文化习俗等方面,对于社会组织的研究不够重视,没有把社会组织作为一个重要对象进行研究。本书重点研究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阿尔泰乌梁海人和裕固族历史上的社会组织及其文化,以补学界研究之不足。需要说明的是,除附录外,本书涉及的主要是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社会组织与文化。
在新疆工作和本书的资料收集、撰写过程中,得到新疆许多少数民族朋友的支持和帮助。谨以此书献给曾给予我人生和知识学问许多养料的新疆各族朋友。是为序。
何星亮
2002年10月于紫竹院昌运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