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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我国高校公民道德教育的历史与现实
定价:¥118.00
聚焦我国高校公民道德教育的历史与现实
本书首先将政治社会化这一核心概念放置在人的关系性存在与人类社会的政治性存在展开分析,并将“道德”与“政治”的关系放置在道德主体的形塑与政治共同体的构建关系上进行分析,以期论证公民道德既是民族民主国家的需要,也是正义、自由的公民社会的需要。其次对中国高等教育中“公民”的缺席现象进行了剖析,分析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高等教育缺乏政治社会化的价值取向与方法路径,缺少对公民培养中的核心要素——“道德教育”的重视。认为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必须在多元的文化价值观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选择;政治社会化取向的高校公民道德教育既具有公民教育的本体论意义,也具有方法论意义,是高校德育范式的必然转变。而这种范式变化的基本教育立场是尊重大学生作为人的道德主体地位,并以人具有对道德价值的理性追求为人性假设。基于此,将本研究的意义定位为是对政治社会化与高校公民道德教育研究这两种研究进路在分疏中的合流,而这种合流的研究目的在于,如何让政治社会化永恒的价值追求指向“造就公民”这一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如何体现将“政治社会化”嵌入到高校公民教育中以实现“追寻美德”这一核心理念。
绪论
如果仅仅以“政治教育”来概括并解读本书的选题,这在当下对高等教育“去政治化”与“泛政治化”的疑虑中,恐难深入地理解“大学教育”或“高等教育”的本质。正如英国政治哲学家迈克尔·欧克肖特(Michael Oakeshott)所指出的那样,当前,“‘政治教育’这
个词语已经倒霉了;我们时代的特点是语言故意的败坏和不真诚,由于这种故意的败坏和不真诚,‘政治教育’有了一种不祥的意义。除此之外,它与由强迫、恐吓,或无尽地重复几乎不值一提的东西的催眠术造成的心灵的软化有关”。但是纵观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根据加布里埃尔·A. 阿尔蒙德(Gabriel A. Almond)和西德尼·维巴(Sidney Verba)等著名学者的研究,受教育程度与公民的政治态度、道德素质之间具有人口统计学上的关联性,在人口统计学的所有统计变项中,没有任何其他变项能比教育这个因素更深刻地影响公民的政治取向及其道德素质。因此有学者指出,作为高等教育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我们对政治的理解越深刻,我们就越少受看似有理但是错误的类比摆布,我们就越少受错误或不相干的模式诱惑”。
教育作为塑造人的过程,其必然包含着关于自然科学的知识学习与技术训练以促进人对自然规律的理解与掌握,并将其视作人类“理性觉醒”的必要条件。但是,任何一种教育其实都是一种社会性的教育,社会性知识与价值规范必然通过教育传播与社会性体验而会对教
育对象的认知动机、认知行为、价值观念产生持续性影响,并因个体与社会的观念互动而形成“社会人格”。道德教育因其知识性、结构性与价值性在塑造社会人格的完整性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现代道德理论的各种问题显然是作为启蒙筹划失败的产物凸现出来的”。这在当下的中国高等教育中体现的越发明显:高等教育大众化使得其职业化取向越发凸显,这种职业化倾向使得高等教育的“理性”主义、“工具”主义势头高涨。高等教育的理性指向并不应仅仅在于知识理性抑或科技理性,从社会的和谐发展与人的完满形塑的角度来看,人的政治性与道德性不可或缺,政治与道德素质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维度。中国先哲曾经精辟地论述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新)民,在止于至善”;对于现代高等教育来说,“如果在德行上没有长进,知识与技术的增长是没有价值的”。大众化阶段的高等教育所指向的“明德”和“新民”就是要培养具有现代道德素质的公民。康德(Immanuel Kant)认为,公共教育特别是高等学校的教育,在造就公民及培养技能方面的功能要明显地比家庭教育有效得多。一直以来,高等教育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与挑战就在于,如何将“服从于法则的强制和运用自由的能力结合起来”,纵观古今中外,我们在高校公民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时常处于“泛政治化”与“去政治化”的诟病之中而进退两难。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公民道德素质在政治文化中的作用与地位早就广泛地受到重视,在西方学者看来,“在传统上,公民道德教育被视作公民社会文化生活的基础,以卢梭的教育理论与当代政治理论来分析,国家没有提供有效的公民道德教育正是导致公民政治冷漠的最重要原因,也是导致普遍自由民主丧失的重要原因”。对于高等教育来说,“政治社会化取向的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包括高等学校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不可能是绝对道德价值中立抑或政治价值中立的机构”。为此,西方学者认为,对民主社会中的公民进行道德教育是大学的基本任务之一,而且如果单单从教育的时序性上来看,高等教育阶段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其在初等与中等教育阶段的重要性。
在中国,学者对道德之于政治与社会的重要作用也做过精辟的阐述,传统的中国道德之功用无外有二,“一、安排伦理名分以组织社会;二、设为礼乐揖让以涵养理性”。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国家永远是一种政治共同体的集合,国家制度的政治性中必然地包含着道德性。一方面,缺乏道德性的制度终将会因失去公民的道德支持而崩溃;另一方面,制度的价值及其道德性必须通过教育的方式传达给其公民,以使得公民能在关切自己的同时,关注“与我们共同成长的人”。然而,即使在被视为实行“民主政治”的美国,其政治社会化的不力也正在导致公民文化的衰落。根据学者麦克唐纳的统计,在1967 年到1987 年间,美国公民参与全国性的政治选举投票率从66% 降到了58%,而地方性的政治选举投票率则从47% 下降到35%,政治参与和公共生活对于美国公民来说越来越不重要;如在2012 年总统大选中,投票率约为57.5%,低于2008 年总统选举的58.2%。有学者不无忧虑地指出,这种情况可能导致民主政治以一种隐蔽形式的专制状态出现。当大量的民众在追求平庸、琐碎、眼前利益中填饱饥饿的灵魂时,当民众在消费主义大潮中撤离其社群并越来越丧失其本该有的公民意识时,当民众退回自身狭隘的命运而不再关心他人的命运时,“国家就会发挥许多社会团体本应能发挥的功能,政府变成一个超级的保护力量,使得公民以‘永远的儿童’状态持续下去,这样的国家只能是一群利己而胆小、狭隘而无创见的动物与牧者(政府)所构成”。笔者认为,人类的生存环境永远都将是在局限与困境中进行,正因为如此,人的存在与发展必须依靠群体有序而有效地组织起来成为目标共同体、价值共同体。中国作为后发型国家,一直需要在政治与社会结构的调整过程中获得政治的合法性基础与社会支持、参与的力量,这种基础与力量的获得有赖于制度的道德性与公民的道德素质的提高;但是我们也需要防止另一种极端—狂热的政治参与有时会近乎缺乏理性的政治暴力。因为在一个参与度高的社会里,如果民众没有适当的政治理性与民主意识,政治参与和民主吁求就极可能与暴力的因子、盲目的狂热如影随形,这样必然导致整个社会对政治的猜疑与不信任,冲击社会的和谐有序及其稳定发展。纵观中外历史,必须警惕的人类悲剧却一再地上演,“如果政治语言势必变成广告语言,(政治家们)就越是能摆脱人民主权的有效控制,而且,他们的统治已经融入公民们的工作和娱乐”。我们反观一下世界各国(比如“二战”前后的德国)在多次政治激情过后出现的政治冷漠与族群仇恨,就可以知道如果我们没有基于理性的政治判断而成为负责任的公民,我们也就远不能形成“与差异共存”的心态、“同情于他者”的情感、“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这些“心态”“情感”与“能力”本应该是人类所具有的基本道德价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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