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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秉持内外双重批判,力图破除本质主义的二元对立,以期为人类另辟蹊径,为历史别开生面。
本书意在揭示作为普遍价值的法治话语背后的权力逻辑,但理论导向并非要反对全球化,反对现代性,反对法治,而只是反对西方单一性的全球化、现代性与法治,要对它们进行历史化、在地化以及问题化。对于当下中国,建构一套自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的关键首先在于,应当充分意识到西方本质化理解的“法治”作为全球治理元话语是存在局限的,继而接续后现代主义对单一性元叙事的反抗传统,放弃以法律普遍主义作为基础的对话,放弃那些阻碍协商的陈旧定见,以使跨法律传统的沟通与互融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