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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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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38.00

  • 出版时间:2002年08月本印时间:2014年04月
  • 版次:1印次:9页数:528页
  • 开本:32
  • ISBN:978-7-100-03655-0
  • 主题词:行政法第二
  • 人气:188

显示全部出版说明

                 《公法名著译丛》出版说明

  商务印书馆素有重视公法译介和传播人文精神的传统。据不完全统计,1949年以前,商务印书馆印行了全国60%左右的法律译作和著作(包括公法译著),汇聚了150多位杰出的法学家的优秀成果,这些译作和著作到今仍然有着强大的学术生命力,许多作品仍然为学术界频繁引用。
  但最近几十年我国对于公法著作的翻译与出版比较滞后。为了方便学术界更系统了解现当代国外公法研究成果,商务印书馆特邀请罗豪才先生为主编,延请具有翻译经验的中青年学者为编委,组织翻译了一套“公法名著译丛”。专家们认为该套丛书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和理论性强的特点,参加编译工作的法学学者专业水平普遍较高,不仅精通翻译作品所属国的语言,而且有长期在该国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经验,因此对其法律系统有着深刻的认识,在翻译时能较好地传达原著的本意。

显示全部后记

  承蒙罗豪才教授主持,米健教授推荐,学友包万超博士组织,商务印书馆陈小文博士和刘禹先生辛苦努力,德国《行政法》第二卷能够在“公法名著译丛”中出版,作为译者,我深感荣幸。
  翻译并非单纯的语言复制,而是一个译者与原作者思想交流、心灵感应的过程,是一个重新创作从而展现原作者和译者风貌的过程。在校对过程中,译者发现其中的问题非常多,主要是原意的理解、语句的通畅、信达雅的权衡以及技术上的错别字、脚注与正文关系的处理等。通过反复修改,这些失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纠正。但是,译者感到修改可以无限制地反复进行下去,正如译者与原作者的思想交流过程那样,不可能有终结。
  译者越来越深切地感到,中德两国的行政法制度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除了传统的民族文化背景之外,导致这种巨大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两个国家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初步建立的发展时期,分配制度、法律制度、公民素质和执法人员素质等整体上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处于频繁变动和迅速转型的不规范状态。尽管我国已经加入了WTO并已在时间上进入了二十一世纪,但是,在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公民和执法人员的素质方面还不能说完全达到了WTO和二十一世纪的一般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借鉴发达的德国法律制度,其中特别是国家法和行政法制度,必须面对并且立足于中国的客观现实。
  因此,法律必须首先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没有自我精神的民族,不会有法律。法律必须是民族传统的体现,没有传统或者不尊重、不保护传统的民族,也不会发现和发展法律。法律是民族日常生活的必备要素,远离大众生活而高高在上的法学家不可能发现法律。法律是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水平和要求的体现,经济、社会、科技等本身是法律的内在构成要素,法学家远离经济、社会和科技时也不可能发现法律。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如同民族的产生和发展那样,是一个渐进的、自发的过程。外国法的借鉴只能唤醒对这个自发过程的意识,只能在某种程度上加快这个过程,而不能省略其中的阶段。正如科学的发展没有坦途那样,法律的发展也没有捷径可言。“少交学费”只能是一种幻想,也许因此交的学费会更多。
  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以法的安定性为基础的信赖保护原则,在社会关系和法律制度频繁变动的中国会长成什么样尚需拭目以待。以实质法治国家为目标的控制裁量权行使的比例原则,在尚处于形式法治初级阶段的我国如何表述和实现也有待研究。现代中国行政法的真实含义和面貌到底如何,需要民族历史的法学家去发现。因此,我们不能被中德两国行政法制形式的共同性所迷惑。法学家必须首先是民族的、历史的法学家,然后才有可能成为国际的法学家。
  山巅之月相同,登山之路万千。相同的“月亮”是什么?不同的道路何在?这是译者在翻译和校对过程中不断思考的问题。翻译的艰苦过程使我意识到,译者除了具有良好的语言技能、本专业知识之外,还应当掌握比较法学的方法和理论。翻译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比较的过程。德国行政法只是奔向法治月亮的一条道路,而不是月亮本身。中国人的法治月亮只能由中国人自己去找,中国人的法治登山道路只能由中国人自己去走。我们可以比较不同的道路的特点,但不能说只有那一条道路是正确的。比较法学的任务是发现不同道路的特点和它们的共同目标,而不是评价哪一条道路的是非曲直。
  以上是译者在翻译和校对过程中的感悟,恳请法学界的前辈和同仁指正。在翻译过程中,我的父母特别是妻子雷珉女士承担了全部的家务,使我能够安心工作。应松年教授、朱维究教授、马怀德教授不时给笔者鼓励和机遇,给译者添加奋斗的动力。米健教授、郑永流教授、邵建东教授、程春明教授在翻译方面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刘东亮博士、喻文光博士、吴小龙硕士、曹盛军硕士、王魏硕士协助我做了许多事务性的工作,为我节省了许多时间。在这里,对所有人的热心帮助和辛苦工作的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高 家 伟
                  2002年8月8日于北京西三旗育新花园龙望台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此书为《行政法》教科书的第二卷,分四编论述了行政活动、行政程序和行政执行、公法赔偿、公产法等四部分内容。
  这些论述的内容对于我国的法制化建设、推动行政行为的法制化、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保护具有较强现实借鉴意义。

显示全部目 录

第六版序言
本书缩略语表
        第五编 行政活动概述
第一章 行政活动
 第四十四节 行政活动的多样性和类型化
第二章 行政行为
 第四十五节 行政行为的意义、适法性和概念
 第四十六节 行政行为的种类
 第四十七节 行政行为的附款
 第四十八节 行政行为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四十九节 有瑕疵的行政行为
 第五十节 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存续力和约束力
 第五十一节 行政行为的废止和撤销
 第五十二节 行政行为的消灭和后果清除
第三章 其他行政法律活动
 第五十三节 非单方处理性的行政法律行为,特别是担保和承诺
 第五十四节 行政法上的合同
 第五十五节 其他行政法上的债务关系
 第五十六节 行政法上的计划
第四章 行政事实行为
 第五十七节 行政事实行为和非正式行政活动
        第六编 行政程序和行政执行
第一章 一般行政程序和正式行政程序
 第五十八节 行政程序的意义、功能和发展
 第五十九节 所有行政程序类型的一般原则
 第六十节 一般行政程序
 第六十一节 正式行政程序
 第六十二节 计划确定程序
 第六十三节 行政复议程序
第二章 行政执行程序和行政制裁程序
 第六十四节 行政执行程序
 第六十五节 对行政违法的制裁和处罚
        第七编 公法赔偿
第一章 行政法制度中的赔偿
 第六十六节 公法赔偿的概念、功能和体系
第二章 过错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节 职务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节 行政法债务关系中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九节 公法上的危险赔偿责任
 第七十节 欧共体法上的成员国赔偿责任
第三章 补偿请求权
 第七十一节 征收补偿请求权
 第七十二节 其他补偿请求权
 第七十三节 单行法规定的补偿请求权
第四章 欧洲共同体的赔偿责任
 第七十四节 《欧洲共同体条约》第288条第2款规定的欧共体赔偿责任
        第八编 公产法
第一章 公产的法律地位
 第七十五节 公产的概念、种类和性质
 第七十六节 命名和取消命名
 第七十七节 公产的法律属性
第二章 公产的使用
 第七十八节 一般使用
 第七十九节 特殊使用
译者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