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全部序言
序 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地的银行危机此起彼伏,不仅发展中国家出现了严重的银行业问题,发达国家也难逃厄运,日本与美国均出现了大量银行破产案件。虽然日本美国银行危机的具体原因各异,但有一个相同点就是两国的银行危机均是在金融自由化过程或金融自由化后出现的,由此提出了金融自由化与银行危机的关系问题,许多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裴桂芬博士是从这一问题出发聚焦在银行监管问题上,认为金融自由化瓦解了传统的银行监管体系,监管不力或监管缺位成为银行危机的共同原因,提出金融自由化在一定程度上是放松监管,但不应该放松所有的监管,因为不管是从监管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还是从银行特殊性及金融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金融自由化后对银行监管的需求并没有变化,但应该改变监管的方式,金融自由化后的银行监管应该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缩小政府干预的范围,通过各种激励机制刺激银行降低风险、实现健全经济。这就是《银行监管的理论与模式——兼论日本的银行监管》的核心内容。
本书是裴桂芬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经过大量修改和补充而完成的专著。通览全书,本书提出了许多有学术价值的观点,分析银行监管问题的思路新颖、观点明确:
1.分析了金融自由化与银行监管的关系。银行监管是防止银行的过度风险暴露或防止银行危机蔓延而采取的措施,是保持银行稳定性的有效措施。在金融自由化之前,防止风险暴露的措施主要包括限制竞争规制和审慎经营规制,防止银行危机蔓延的措施包括存款保险机制和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手段,前者构成事前监管措施,后者形成事后安全网。金融自由化是放松金融领域中的各种限制竞争规制,提高金融效率的有效手段。稳定性措施与提高效率的措施势必存在一定冲突,主要表现在金融自由化动摇了传统的银行监管体系,瓦解了金融稳定的根基。因此金融自由化后必须建立新的银行监管体系,确保银行体系的稳定。
2.剖析了金融自由化与银行危机的关系。金融自由化是放松事前监管中的限制竞争规制,这是金融自由化前保持金融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防止银行危机的第一道主要防线,由于没有在金融自由化的同时相应加强审慎监管,致使事前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失守,第一道防线的崩溃加重了第二道防线的压力,而金融监管当局在事后处理方式上的失误或犹豫不决又使防线全面崩溃,银行危机一发而不可收拾。
3.从双重监管方式的相互关系出发研究金融自由化后银行监管理念。众所周知,事后监管是为防止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存款者挤兑而出台的,是保持银行免遭流动性危机的有效措施,也称为事后安全网,而事后安全网的实施会助长银行经营者的道德风险,需要在事前限制和规范银行经营者的风险行为,事前监管成为必然。因此从理论上来说,事前监管是由事后监管派生出来的,从现实来看,金融自由化之前,美日等发达国家为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定,无限扩大安全网的范围,构建了一个无所不包的保护体系,在日本竟出现了银行不破产神话。为维护这一庞大的事后安全网体系,政府不得不配合实施更强的措施加强事前监管,结果监管机构的职责无限扩大,包揽了银行的风险防范,替代了银行的内部控制。这一监管理念与以放松管制为核心的金融自由化理念是相互矛盾的,金融自由化后应该构建新的银行监管理念,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是银行监管改革的方向。
4.在金融自由化后银行监管体系设计上,以发达国家银行监管改革的实践出发,提出了金融自由化银行监管改革的思路,即在事后安全网构筑上,通过加强经营者的信息披露机制,降低存款保险成本,缩小事后安全网的保护范围,同时完善最后贷款人的作用机制,准确地判断系统性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及时适度地实施中央银行救助,在事前监管体系上,通过公司机制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和控制,替代政府监管的职能,政府作用体现在代表存款者在公司治理机制中行使债权人职能,通过加强对银行的监督检查,促使银行合法合规经营,当银行控制风险失败时,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惩罚经营者或清算银行,减少政府存款保险的损失。
随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中国真正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组织框架,建立科学有效的双重银行监管体系将是中国银监会的首要任务,相信本书将有助于规范我国银行监管方式、提高我国的银行监管效率。尽管目前国际金融界混业经营已成主流,我国的混业经营也开始起步,相信分业监管的格局将会改变,但也并不影响双重银行监管方式的重要性,因为在目前已经成立一元化监管机构实施综合监管的国家,也存在专门针对银行组织的监管方式,因此,对双重银行监管体系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长期性。
当然,由于银行监管是一个动态的现实问题,本书对许多问题的研究还有待深入,如对我国如何建立双重银行监管体系,特别是建立怎样的存款保险制度、怎样有效处理不良贷款的存量和减少不良贷款的流量等问题,应该是作者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同时也期待有更多的同行加入这一行列,为构筑中国的有效银行监管体系献计献策。
薛敬孝
2005年6月于南开大学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地的银行危机此起彼伏,不仅发展中国家出现了严重的银行业问题,发达国家也难逃厄运,日本与美国均出现了大量银行破产案件。虽然日本美国银行危机的具体原因各异,但有一个相同点就是两国的银行危机均是在金融自由化过程或金融自由化后出现的,由此提出了金融自由化与银行危机的关系问题,许多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裴桂芬博士是从这一问题出发聚焦在银行监管问题上,认为金融自由化瓦解了传统的银行监管体系,监管不力或监管缺位成为银行危机的共同原因,提出金融自由化在一定程度上是放松监管,但不应该放松所有的监管,因为不管是从监管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还是从银行特殊性及金融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金融自由化后对银行监管的需求并没有变化,但应该改变监管的方式,金融自由化后的银行监管应该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缩小政府干预的范围,通过各种激励机制刺激银行降低风险、实现健全经济。这就是《银行监管的理论与模式——兼论日本的银行监管》的核心内容。
本书是裴桂芬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经过大量修改和补充而完成的专著。通览全书,本书提出了许多有学术价值的观点,分析银行监管问题的思路新颖、观点明确:
1.分析了金融自由化与银行监管的关系。银行监管是防止银行的过度风险暴露或防止银行危机蔓延而采取的措施,是保持银行稳定性的有效措施。在金融自由化之前,防止风险暴露的措施主要包括限制竞争规制和审慎经营规制,防止银行危机蔓延的措施包括存款保险机制和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手段,前者构成事前监管措施,后者形成事后安全网。金融自由化是放松金融领域中的各种限制竞争规制,提高金融效率的有效手段。稳定性措施与提高效率的措施势必存在一定冲突,主要表现在金融自由化动摇了传统的银行监管体系,瓦解了金融稳定的根基。因此金融自由化后必须建立新的银行监管体系,确保银行体系的稳定。
2.剖析了金融自由化与银行危机的关系。金融自由化是放松事前监管中的限制竞争规制,这是金融自由化前保持金融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防止银行危机的第一道主要防线,由于没有在金融自由化的同时相应加强审慎监管,致使事前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失守,第一道防线的崩溃加重了第二道防线的压力,而金融监管当局在事后处理方式上的失误或犹豫不决又使防线全面崩溃,银行危机一发而不可收拾。
3.从双重监管方式的相互关系出发研究金融自由化后银行监管理念。众所周知,事后监管是为防止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存款者挤兑而出台的,是保持银行免遭流动性危机的有效措施,也称为事后安全网,而事后安全网的实施会助长银行经营者的道德风险,需要在事前限制和规范银行经营者的风险行为,事前监管成为必然。因此从理论上来说,事前监管是由事后监管派生出来的,从现实来看,金融自由化之前,美日等发达国家为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定,无限扩大安全网的范围,构建了一个无所不包的保护体系,在日本竟出现了银行不破产神话。为维护这一庞大的事后安全网体系,政府不得不配合实施更强的措施加强事前监管,结果监管机构的职责无限扩大,包揽了银行的风险防范,替代了银行的内部控制。这一监管理念与以放松管制为核心的金融自由化理念是相互矛盾的,金融自由化后应该构建新的银行监管理念,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是银行监管改革的方向。
4.在金融自由化后银行监管体系设计上,以发达国家银行监管改革的实践出发,提出了金融自由化银行监管改革的思路,即在事后安全网构筑上,通过加强经营者的信息披露机制,降低存款保险成本,缩小事后安全网的保护范围,同时完善最后贷款人的作用机制,准确地判断系统性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及时适度地实施中央银行救助,在事前监管体系上,通过公司机制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和控制,替代政府监管的职能,政府作用体现在代表存款者在公司治理机制中行使债权人职能,通过加强对银行的监督检查,促使银行合法合规经营,当银行控制风险失败时,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惩罚经营者或清算银行,减少政府存款保险的损失。
随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中国真正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组织框架,建立科学有效的双重银行监管体系将是中国银监会的首要任务,相信本书将有助于规范我国银行监管方式、提高我国的银行监管效率。尽管目前国际金融界混业经营已成主流,我国的混业经营也开始起步,相信分业监管的格局将会改变,但也并不影响双重银行监管方式的重要性,因为在目前已经成立一元化监管机构实施综合监管的国家,也存在专门针对银行组织的监管方式,因此,对双重银行监管体系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长期性。
当然,由于银行监管是一个动态的现实问题,本书对许多问题的研究还有待深入,如对我国如何建立双重银行监管体系,特别是建立怎样的存款保险制度、怎样有效处理不良贷款的存量和减少不良贷款的流量等问题,应该是作者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同时也期待有更多的同行加入这一行列,为构筑中国的有效银行监管体系献计献策。
薛敬孝
2005年6月于南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