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全部序言
总 序
北京大学的外国哲学研究素有渊源,自北大开校以来一百余年的历史中,名家辈出,成绩斐然,不仅有功于神州的外国哲学及其思想的研究,而且也有助于中国现代社会的变迁。自20世纪80年代以降,北大外国哲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学术视野日趋开阔,评价观点百家争鸣,研究领域自由拓展。巨大的转变,以及身处这个时代的学者的探索与努力带来了相应的成果。一大批学术论文、著作和译著陆续面世,开创了新局面,形成了新趋势。
二十余年又过去了。北大外国哲学研究新作迭出,新人推浪,应当付梓以饷读者,扩大影响;一些著作或者出版既早,虽然广受欢迎,但坊间已难获一册,或者在海外付梓,此岸读者无缘识面,需修改而出新版;一些著作面世之后不久作者即在观点、材料方面新有所获而当再版;一些很有学术参考价值而颇堪一读的学术论文由于分散在不同的杂志、文集里面,查阅不便,而在现代学术领域,论文是学术研究中相当重要的一种作品形式,需结集发行。凡此种种,无不表明将北大外国哲学研究性文字汇编成丛书,以见系统,以便参考,实属必需。此套丛书于是因应而生。它的宗旨是有计划地陆续出版北大外国哲学研究领域有影响、有意义的著作,既展现学者辛勤劳作的成果,亦反映此间外国哲学研究的最新动向。
不过,此套丛书只是展现了北大外国哲学研究的一个方面,因为它所收录的只是其中的部分著作,许多著作因为各种原因暂时未能收录其中。我们的计划是通过持续的努力,将更多的研究著作汇入丛书,以成大观。我们真诚欢迎海内外学术界对此套丛书予以批评和指正。
《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丛书》编委会
2006年8月10日
本书序
大概没有任何一个严肃的理论家会否认,我们对伦理生活和伦理学的理解是与我们所生活的文化和传统有关系的——至少后面这些东西为我们的伦理反思提供了一个起点。因此,从我们自己的文化传统来理解伦理学是一项理所当然的任务,而我们也高兴地看到在这方面已经有很多有意义的著作问世。然而,即使对西方伦理学的翻译和介绍至少早在20世纪初就开始了,但是,据我所知,在这方面,迄今为止并没有一部比较系统的教材供学生和有关方面的读者参考和利用。然而,至少出于三个主要理由,学生和有关方面的读者有这方面的需要。首先,正如我自己相信的或者我将要论证的,人类道德的某些方面是普遍的,也就是说,存在着某些普遍有效的道德原则,对这些原则的本质的探究有助于深化我们对伦理生活的理解,尽管如何阐明和论证这些道德原则的普遍性仍然是道德哲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其次,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接受,我们目前处于所谓的“全球化”时代,文化交流和文化批评成为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因此,不管我们是否接受西方思想家的立场和观点,我们都需要对它们加以严肃的看待和处理,至少是为了回应对我们自己的文化传统和道德观念的批判。与国内某些从事伦理学的教学和研究的人相比,西方伦理学家对道德和伦理生活的反思是高度严肃的和认真的。我们不应该像某些学者那样在尚未认真研究(比如说)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的基础时就轻率地断言罗尔斯的理论只是“雕虫小技”而闹出笑话。尤其是,对于学生来说,我们不应该作出这样的“表率”。第三,规范伦理学是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一个领域,而且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例如,应用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都取决于规范伦理学的研究。在国内,目前已有一些学者开始从事应用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研究,然而,目前国内尚未有系统的规范伦理学著作问世,这就使得我们对应用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研究处于一种相对贫困的状态。
当然,我决定撰写本书,主要是因为在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中,我迫切地感觉到我们需要一部对西方道德哲学进行系统阐述和评论的著作。我自己并不觉得我有能力承担这个重任,但一些学生和朋友的要求和鼓励促使我不得不勉为其难。本书主要立足于我在北京大学哲学系为研究生和本科生开设的一些规范伦理学课程,整合了我在几个场合的讲稿以及我对规范伦理学的一些研究。从结构上看,本书分为三部分。在第一部分,我们以“道德和自我利益”这个古老的问题为切人点,系统地阐述和介绍道德哲学的基本观念。第二部分主要探讨在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上出现的四种主要的规范伦理学理论,阐明其背景、理论基础、主要论题以及有关的争论。第三部分以“规范伦理和道德要求”为切入点,主要探讨目前在三个主要的规范伦理学理论(功利主义、康德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之间围绕道德要求和道德动机等问题而展开的一系列争论,这是目前西方规范伦理学争论的一个焦点。前两个部分主要是介绍性的,适于作为本科生或者研究生的导论性教材。不过,在第三部分,我试图发展一种精致的后果主义的道德理论来回答当代一些理论家对所谓的“现代道德哲学”的批评,并且探究了这个理论在政治哲学中的含义,尤其是表明在什么意义上我们应该超越一种“最小主义”的道德理论以及以之为基础的那种政治哲学。这部分以及有关的阅读材料适于作为研究生讨论课的内容。
当然,本书并不试图涵盖道德哲学领域中所有重要问题,因为除非我们采取简单介绍的做法,否则在一本单一的著作中这绝不是一项可以合理地接受的任务。所以,正如读者可以看到的,本书留下了一些很重要的论题没有加以讨论,例如道德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的争论、道德判断的本质、自由意志与道德责任等等。当然,在某些地方我确实揭示了这些问题,尽管并没有对它们进行系统的处理,因为本书主要关心的是规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而且,我甚至也没有讨论一些现在逐渐引起关注的规范伦理学观点,例如女权主义伦理学和所谓的“关怀伦理学”(care ethics),理由在于,这些观点可以从我已经讨论的美德伦理学中引出它们的根据。此外,我也只是以附录的形式介绍了规范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领域——生命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按照我的理解,规范伦理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主要是要处理两个根本的问题:其一,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是道德的?其二,我们应该和能够遵守和服从什么样的道德要求?这两个问题是规范伦理学的根本问题,因为对它们的探究和回答涉及理解道德和伦理生活的本质。所以,本书基本上是围绕这两个问题来组织和展开的。当然,在本书第一部分中,我们所处理的很多问题属于元伦理学领域,不过,这些问题仍然与我们所要处理的这两个核心问题具有密切的联系,例如,它们影响我们如何来思考和理解那两个核心问题。我的目的仅仅在此,因此,我也没有对这些属于元伦理学的问题给出过分详细的论述和讨论。我只是以一种方式试图表明:元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如何具有某些内在的联系。
我的老师Philip Pettit和Thomas Pogge对本书第三部分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Philip Pettit促使我认识到某种形式的后果主义理论是一个值得捍卫和发展的理论,因此帮助我奠定了第三部分的思想主线,而Thomas Pogge则引导我去关注规范伦理学与政治哲学尤其是与社会正义理论的重要联系,因此影响了我对第三部分的内容和结构的构思。此外,James Rachels和Louis Pojman各自撰写的两本优秀教科书为本书前两个部分的写作提供了一个范例,而且,在那两个部分的一些地方,我也引用了他们著作中的一些材料,谨此向他们表示感谢。
就像往常一样,感谢我的父母一贯的支持和理解;同样,感谢“小熊”的爱、理解和宽容。
作者 2005年9月
北京大学的外国哲学研究素有渊源,自北大开校以来一百余年的历史中,名家辈出,成绩斐然,不仅有功于神州的外国哲学及其思想的研究,而且也有助于中国现代社会的变迁。自20世纪80年代以降,北大外国哲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学术视野日趋开阔,评价观点百家争鸣,研究领域自由拓展。巨大的转变,以及身处这个时代的学者的探索与努力带来了相应的成果。一大批学术论文、著作和译著陆续面世,开创了新局面,形成了新趋势。
二十余年又过去了。北大外国哲学研究新作迭出,新人推浪,应当付梓以饷读者,扩大影响;一些著作或者出版既早,虽然广受欢迎,但坊间已难获一册,或者在海外付梓,此岸读者无缘识面,需修改而出新版;一些著作面世之后不久作者即在观点、材料方面新有所获而当再版;一些很有学术参考价值而颇堪一读的学术论文由于分散在不同的杂志、文集里面,查阅不便,而在现代学术领域,论文是学术研究中相当重要的一种作品形式,需结集发行。凡此种种,无不表明将北大外国哲学研究性文字汇编成丛书,以见系统,以便参考,实属必需。此套丛书于是因应而生。它的宗旨是有计划地陆续出版北大外国哲学研究领域有影响、有意义的著作,既展现学者辛勤劳作的成果,亦反映此间外国哲学研究的最新动向。
不过,此套丛书只是展现了北大外国哲学研究的一个方面,因为它所收录的只是其中的部分著作,许多著作因为各种原因暂时未能收录其中。我们的计划是通过持续的努力,将更多的研究著作汇入丛书,以成大观。我们真诚欢迎海内外学术界对此套丛书予以批评和指正。
《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丛书》编委会
2006年8月10日
本书序
大概没有任何一个严肃的理论家会否认,我们对伦理生活和伦理学的理解是与我们所生活的文化和传统有关系的——至少后面这些东西为我们的伦理反思提供了一个起点。因此,从我们自己的文化传统来理解伦理学是一项理所当然的任务,而我们也高兴地看到在这方面已经有很多有意义的著作问世。然而,即使对西方伦理学的翻译和介绍至少早在20世纪初就开始了,但是,据我所知,在这方面,迄今为止并没有一部比较系统的教材供学生和有关方面的读者参考和利用。然而,至少出于三个主要理由,学生和有关方面的读者有这方面的需要。首先,正如我自己相信的或者我将要论证的,人类道德的某些方面是普遍的,也就是说,存在着某些普遍有效的道德原则,对这些原则的本质的探究有助于深化我们对伦理生活的理解,尽管如何阐明和论证这些道德原则的普遍性仍然是道德哲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其次,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接受,我们目前处于所谓的“全球化”时代,文化交流和文化批评成为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因此,不管我们是否接受西方思想家的立场和观点,我们都需要对它们加以严肃的看待和处理,至少是为了回应对我们自己的文化传统和道德观念的批判。与国内某些从事伦理学的教学和研究的人相比,西方伦理学家对道德和伦理生活的反思是高度严肃的和认真的。我们不应该像某些学者那样在尚未认真研究(比如说)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的基础时就轻率地断言罗尔斯的理论只是“雕虫小技”而闹出笑话。尤其是,对于学生来说,我们不应该作出这样的“表率”。第三,规范伦理学是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一个领域,而且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例如,应用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都取决于规范伦理学的研究。在国内,目前已有一些学者开始从事应用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研究,然而,目前国内尚未有系统的规范伦理学著作问世,这就使得我们对应用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研究处于一种相对贫困的状态。
当然,我决定撰写本书,主要是因为在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中,我迫切地感觉到我们需要一部对西方道德哲学进行系统阐述和评论的著作。我自己并不觉得我有能力承担这个重任,但一些学生和朋友的要求和鼓励促使我不得不勉为其难。本书主要立足于我在北京大学哲学系为研究生和本科生开设的一些规范伦理学课程,整合了我在几个场合的讲稿以及我对规范伦理学的一些研究。从结构上看,本书分为三部分。在第一部分,我们以“道德和自我利益”这个古老的问题为切人点,系统地阐述和介绍道德哲学的基本观念。第二部分主要探讨在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上出现的四种主要的规范伦理学理论,阐明其背景、理论基础、主要论题以及有关的争论。第三部分以“规范伦理和道德要求”为切入点,主要探讨目前在三个主要的规范伦理学理论(功利主义、康德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之间围绕道德要求和道德动机等问题而展开的一系列争论,这是目前西方规范伦理学争论的一个焦点。前两个部分主要是介绍性的,适于作为本科生或者研究生的导论性教材。不过,在第三部分,我试图发展一种精致的后果主义的道德理论来回答当代一些理论家对所谓的“现代道德哲学”的批评,并且探究了这个理论在政治哲学中的含义,尤其是表明在什么意义上我们应该超越一种“最小主义”的道德理论以及以之为基础的那种政治哲学。这部分以及有关的阅读材料适于作为研究生讨论课的内容。
当然,本书并不试图涵盖道德哲学领域中所有重要问题,因为除非我们采取简单介绍的做法,否则在一本单一的著作中这绝不是一项可以合理地接受的任务。所以,正如读者可以看到的,本书留下了一些很重要的论题没有加以讨论,例如道德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的争论、道德判断的本质、自由意志与道德责任等等。当然,在某些地方我确实揭示了这些问题,尽管并没有对它们进行系统的处理,因为本书主要关心的是规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而且,我甚至也没有讨论一些现在逐渐引起关注的规范伦理学观点,例如女权主义伦理学和所谓的“关怀伦理学”(care ethics),理由在于,这些观点可以从我已经讨论的美德伦理学中引出它们的根据。此外,我也只是以附录的形式介绍了规范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领域——生命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按照我的理解,规范伦理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主要是要处理两个根本的问题:其一,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是道德的?其二,我们应该和能够遵守和服从什么样的道德要求?这两个问题是规范伦理学的根本问题,因为对它们的探究和回答涉及理解道德和伦理生活的本质。所以,本书基本上是围绕这两个问题来组织和展开的。当然,在本书第一部分中,我们所处理的很多问题属于元伦理学领域,不过,这些问题仍然与我们所要处理的这两个核心问题具有密切的联系,例如,它们影响我们如何来思考和理解那两个核心问题。我的目的仅仅在此,因此,我也没有对这些属于元伦理学的问题给出过分详细的论述和讨论。我只是以一种方式试图表明:元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如何具有某些内在的联系。
我的老师Philip Pettit和Thomas Pogge对本书第三部分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Philip Pettit促使我认识到某种形式的后果主义理论是一个值得捍卫和发展的理论,因此帮助我奠定了第三部分的思想主线,而Thomas Pogge则引导我去关注规范伦理学与政治哲学尤其是与社会正义理论的重要联系,因此影响了我对第三部分的内容和结构的构思。此外,James Rachels和Louis Pojman各自撰写的两本优秀教科书为本书前两个部分的写作提供了一个范例,而且,在那两个部分的一些地方,我也引用了他们著作中的一些材料,谨此向他们表示感谢。
就像往常一样,感谢我的父母一贯的支持和理解;同样,感谢“小熊”的爱、理解和宽容。
作者 200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