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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府兵制是西魏、北周至隋、唐的主要兵制,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密切相关,日本学者甚至称隋唐中国为“府兵制国家”。
谷霁光先生汇集以往研究成果撰成的《府兵制度考释》,将府兵制纳入中古中国的政治社会脉络中进行讨论,是府兵制研究的集大成者。
本书初版于1962年,此次再版增添《补魏书兵志》《唐折冲府考校补》,以及五篇专论府兵制的论文,以全面反映作者在府兵制研究方面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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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府兵制是西魏、北周至隋、唐的主要兵制,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密切相关,日本学者甚至称隋唐中国为“府兵制国家”。
谷霁光先生汇集以往研究成果撰成的《府兵制度考释》,将府兵制纳入中古中国的政治社会脉络中进行讨论,是府兵制研究的集大成者。
本书初版于1962年,此次再版增添《补魏书兵志》《唐折冲府考校补》,以及五篇专论府兵制的论文,以全面反映作者在府兵制研究方面的成果。
谷霁光先生的代表作《府兵制度考释》,是其以三十年的功夫研究北朝隋唐府兵制的重要成果,全面系统论述了府兵制的由来、演变、发展及其衰落的历史。如其对府兵制的渊源问题、初期府兵的军备给养问题的看法,补充了陈寅恪先生的相关论述。另外,书中对府兵制还提出了一些新视角,如军府前冠以地名,虽很细小,却能从中窥见到,那原来是防守要冲的驻屯军队,后来逐渐变成了常备军,又进而成为常设的军事学校。本书可以说是府兵制研究的集大成者。
读《府兵制度考释》书后
何兹全
最近读了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7月出版谷霁光先生著的《府兵制度考释》。这是一本好书,不仅材料丰富,而且分析细致深入,处处有新义。读后得益不少。
府兵制度在中国兵制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在中国社会经济史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府兵制前期的军民分籍、兵家的身份、地位以及军民分籍到军民合籍的变化等等问题,同时也就是社会史中的重要问题。
府兵制起于西魏大统,废于唐之天宝,前后约二百年。其间发展变化,可分为前后两期,隋以前为前期,隋及唐为后期。隋及唐府兵制的材料比较多,而隋以前则很少。前期府兵制的内容如何,实不甚明悉。近年来,经一些史学家的辛勤用力,其中特别是陈寅恪、唐长孺、岑仲勉和谷霁光四位先生,对前期府兵制有关材料的挖掘整理、爬梳分析,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府兵制前后的发展变化,来龙去脉,渐渐有了一个清晰的轮廓。
谷霁光先生对中国兵制史有多年的研究,对府兵制写过多篇论文。这部《府兵制度考释》就是在他多年研究的基础上写出来的。
一种制度的出现,总不是突然的。在它成长为一种制度、显著地呈现在人们面前之前,往往已经在社会事物之中早已逐渐出生和生长。历史研究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揭示这些制度的内部因袭演变之迹。本书在第一、二、三章“府兵名称的由来及其演变”、“西魏、北周时期府兵制度的形成”、“府兵制与魏晋以来封建兵制及鲜卑拓跋兵制的渊源关系”里,用丰富的材料分析说明府兵制和魏晋以来军府领兵制度以及拓跋部族制兵制的渊源关系。这样就使府兵制的出现和汉族皇朝的兵制联系起来,和鲜卑拓跋氏的兵制联系起来,使府兵制和当时的社会联系起来,也就使府兵制成为历史发展中相互联系的一环而不是孤立的现象。
府兵制承继了前代汉族皇朝的兵制和鲜卑拓跋氏的兵制两个历史渊源。
汉末,中央集权的政府垮台,世家豪族的势力发展和强大起来。这些世家豪族多有家兵、部曲,多的动至数千家。和世家豪族的家兵、部曲相联系的是兵户或士家制的出现。家兵、部曲是世家豪族的私家军队,兵户、士家是封建皇朝的官家军队。家兵、部曲的出现,使世家豪族领下的户口从皇朝的户口中分裂出来;兵户、士家的出现,又使兵户从一般民户中分裂出来。魏晋以来,地方上多以刺史治民,都督领兵。都督的军衙就被称为军府,军府的军队,也就慢慢被称为府兵。府兵的名称,两晋时已较流行。谢玄在淝水之战时所使用的军队,就称为北府兵。
这是府兵制度的一个历史渊源。府兵这个名称就是前代已有的,只是前代是一般都督府所领的军队的通称,府兵制度下成为专称。唐长孺先生首先指出府兵名称的这一历史关系,经谷霁光先生的阐释,这可以说已是定论了。
府兵制的另一历史渊源是鲜卑拓跋氏的部族兵制。拓跋初起时,内部包括许多部落,《魏书·官氏志》所载魏氏之初,“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所谓三十六国、九十九姓,就是一些部落。这些部落的成员都有当兵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凡此诸部,其渠长皆自统众”(《魏书·官氏志》)。拓跋氏入主中原时,在北部缘边地区设镇,以防御柔然等部族从北面抄袭。入中原后,也在西、南边境上设镇。这些镇府的兵士,主要是拓跋氏各部落的成员。随着拓跋氏社会的阶级分化和封建化,氏族贵族发展成封建贵族。“散诸部落,同为编户”的结果,一部分部族成员成为普通民户,而在镇府当兵的则成为兵户,即所谓府户。
鲜卑拓跋氏这种早年的部族兵制构成府兵制的又一渊源。府兵制成立时期,“以诸将功高者为三十六国后,次功者为九十九姓后,所统军人亦改从其姓”(《周书·文帝纪》下),就是在形式上摹拟鲜卑拓跋氏当时的部族兵制。
关于府兵制和拓跋氏早年部族兵制的关系,陈寅恪先生曾首发其覆。陈先生在《府兵制前期史料试释》一文里(此文后来收入《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书作兵制章)即指出“府兵之制,其初起时实摹拟鲜卑部落旧制”。但陈先生似乎过于强调了府兵制的鲜卑部族兵制这一渊源,而忽略了魏晋以来汉族皇朝乃至五胡十六国北方各族统治时期兵制的另一渊源。谷霁光先生对这一问题的意见,是比较全面的。
由于史料缺少,有关府兵制的好多问题,都不容易弄清楚,解说不一,引起争论。谷霁光先生挖掘材料,整理分析,取得很大成绩,府兵制许多有争论的问题,得到解决。例如初期府兵的军备给养,《北史》卷六○说:“每兵唯办弓刀一具,月简阅之,甲槊戈弩,并资官给。”而《邺侯家传》则谓:“兵仗衣驮牛驴及糗粮旨蓄,六家共备。”这两条记载似乎有矛盾,成为研究中争论的问题。“六家”何所指,就有不同的解释。陈寅恪先生提出六家疑即“六柱国家”之说。但陈先生只将问题提出来,未作充分的解说。谷霁光先生一方面从文字上证释了六家就是六柱国家,并指出六家即指六柱国,《邺侯家传》中即自有注脚,无须旁证;另方面说明这也就是魏晋以来私家养兵的继续,“‘六家共备’即六家自筹给养,或者说给养由六家负责解决”,当然,也不能“机械地解释成为六家全盘供备其全部军队的资粮”。谷先生认为,《北史》“并资官给”说和《邺侯家传》“六家共备”说也不矛盾。谷先生指出这正是私家的私兵、部曲中央化过程中的现象。“六家共备”是六柱国的军队走向中央化仍处于初期变化过程中,在军资衣粮供备上尚保留着的原来私兵的一些痕迹,而“并资官给”却反映了转变中的发展趋势。这是谷先生从发展上看待历史问题,辩证地看待历史问题的结果。看来似乎是矛盾的现象,却原来是历史发展过程中前后相连续的现象。矛盾的问题解决了。
有些人讲府兵制,往往给人一种印象,好像府兵制是当时唯一的兵制,府兵以外,别无兵。谷霁光先生批评了这种见解,指出:“府兵制实行的同时,还始终存在着其他兵制,即使府兵成为最主要的军队的时候,其他军队的重要作用,仍然不能予以忽视。西魏以来,州郡兵一直不曾削弱,有时候还是继续加强。”
府兵也不是唯一的禁卫军,府兵之外,从魏周到隋唐,始终还另有一种禁军存在。在这个问题上,谷先生批评了唐长孺先生不同的看法。谷霁光先生认为:“唐长孺先生把北周二十四军宿卫与禁军宿卫等同起来,误以为禁旅全属二十四军的军人或军士,因而忽视了禁军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其原因就是不了解府兵与禁军始终同时并存这一普遍事实。”
府兵在当时全部军队中占多大的比重呢?就唐代而论,谷先生同意岑仲勉先生的意见。岑先生估计唐代兵数单是边兵一项就有四十九万,府兵约六十万人。一般以六番计,在番的只有十万人。因此即使府兵不作别用,全部用作边兵,也只有十万,还有三十九万必须来自别项兵源。
谷先生的结论如何,还可以进一步研究。但使人不先就认为府兵制就是当时唯一的兵制,府兵就是唯一的兵,却是很重要的启发,对进一步研究府兵制大有好处。
从中国兵制史来看,府兵制度不仅是承前,和魏晋以来的兵制、鲜卑拓跋氏的部族兵制有渊源关系,而且是启后,宋代的兵制也从唐代府兵制中吸取经验,接受影响。宋代兵制的特点之一是“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兵权集中在中央,有事派将领兵出征,事完回来仍将军队交出。宋代这种集兵权于中央的办法,就是从唐代府兵制中吸取来的。唐府兵制是以卫统府,十二卫和六率居中央,折冲府散在地方。谷霁光先生指出,“十二卫和东宫六率所领的折冲府,都不集中在一个地区,这是以卫统府的一个重要方略”。“一个卫所领折冲府分散在各地,军将不易专其兵,卫大将军名位虽崇,不过是‘蓄养戎臣’,平时尚统领所属上番卫士宿卫京师;战时受命出征,其军队系由朝廷临时从各卫及募兵中调遣,真是‘将虽有名而权实去,兵将在内而京师实重’,为高度中央集权的措施。同样,就一个道或一个州而言,折冲府虽多,所隶卫、率的系统不同……战时受皇朝调遣接受行军元帅或行军总管的指挥,而所隶行军元帅或总管,往往不是本卫将军,这样就不易形成为割据势力。而且卫大将军和地方长官都无调遣军队之权,平时‘伍散田亩,力解势破’,即使在教阅时集中起来,而统领系统不同,足以互相牵制,不易变成为一种私兵。所以折冲府虽分布各地,仍然为皇朝直辖的中军,绝不同于具有地方色彩的外军,这又是高度中央集权的具体体现。”我看,这正是宋代兵制中“兵无常帅,帅无常师”的所本。“将虽有名而权实去,兵将在内而京师实重”,杜牧《樊川文集》和《玉海·兵制》虽均有此说法,盖当时舆论如此,但后人谈兵制的似乎很少就此点发挥。谷先生的阐释,使唐代府兵制对宋代兵制的影响,宋代兵制和唐代府兵制的因袭沿革关系也初步被揭示出来。
(本书522—5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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