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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知识: 明代官员通晓律意研究 平装法律文化研究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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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78.00

  • 著者:187389 
  • 出版时间:2023年09月本印时间:2023年09月
  • 版次:1印次:1页数:412页
  • 开本:32册数:1 卷数:1
  • ISBN:978-7-100-22644-8
  • 读者对象:法学研究者及爱好者
  • 主题词:官员法律考察研究中国明代
  • 人气: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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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试图揭晓明代官员通晓律意的程度及过程。

本书探究的是一个中外学者关注已久而仍莫衷一是的话题,即帝制中国承担司法职责的官员到底具备怎样的法律知识?既往的研究多认为,帝制后期官员的法律知识储备不足,若果然如此,则帝制时期的法律秩序又如何维持?本书以明代为时代背景,将这一时期责在司法的官员作为一个群体进行考察,把官员法律知识的获得、官员之间法律知识的交流,置于司法制度、权力结构和职役特点的框架下进行整体性、细节性的考察,试图对明代官员的法律知识做整体的估量;同时也为理解帝制后期中国的行政制度提供一个独特的角度。


 

显示全部作者简介

吴艳红,北京大学历史学学士、博士,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Oklahoma State University)社会学博士。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美国艾德里安学院(Adrian College)社会学系、浙江大学历史系任职,现为美国布林莫尔学院(Bryn Mawr College)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明史、制度史、法律文化史。著有《明代充军研究》《明朝法律》等,发表中英文论文四十余篇。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中国帝制后期的官员具备怎样的律法知识,刑名官员的专业程度如何,一直是学界讨论的重要话题。本书以现存三十余种明代《大明律》律注为主要材料,探究明代官员通晓律意的一般过程,将明代官员作为一个群体,对其通晓律意的程度作出估量。这一估量成为可能,与本书对制度的强调有关。作者认为制度在激励、规范和形塑官员群体通晓律意的过程中起到了核心的作用。在制度的框架下,明代官员群体出现律法知识的差异,其中刑部官员和宪府官员成为以《大明律》律注为核心的律法知识创造、流通的主要群体。以制度为依托,明代中后期,一个相对开放的律法知识领域得以形成。书坊本律注带入了基层、民间、商业的元素,与官员所创造的流通的律法知识形成有效互动,对于明代官员律法专业性的培养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

显示全部目 录

前言
一、明代官员的刑名知识
   二、《大明律》律注
   三、制度
 四、本书的材料与结构
第一部分  背景
第一章  通晓律意
一、“讲读律令”与讲读律、例
二、依律议罪
小结

第二章  “书生不解例律”
一、科举、观政与官员的律法知识
二、明朝廷的官方《大明律》律注
小结
第二部分  刑部的养成之力
第三章  刑部官员注律
一、应槚与《大明律释义》
二、“备员法曹”
三、“幸无多事”
小结
第四章  职掌与专业的特征
一、刑部官员撰著的《大明律》律注
二、关于条例
三、“买休卖休”律的讨论与注释
小结
第三部分  律法专家群体的建设
第五章  以宪府官员为律法专家
一、张楷、宋儒与《律条疏议》
二、宪府官员为律法专家
三、宪府官员与百官通晓律意
小结
第六章  集解与重刊
一、从胡琼到王楠
二、从陈省到梁许、王藻与应朝卿
三、《大明律例附疏》与《大明律疏附例》
小结
第七章  关于衷贞吉本《大明律集解附例》
一、衷贞吉本《大明律集解附例》
二、与陈遇文、郑汝璧律注的关系
三、高举刊印《大明律集解附例》
四、“同校刊” 与“同纂注”
小结
第四部分  律法知识领域的拓展
第八章  百官习律
一、孙存与《大明律读法》
二、姚思仁《大明律附例注解》
小结
第九章  儒生与书坊的参与
一、何广与《律解辩疑》
二、儒生与书坊的参与
小结
第十章  书坊本律注
一、以实用为中心
二、“临民典则,莫不毕具”
三、与官方的连接
小结
结  论
一、明代官员的通晓律意
二、制度与知识
附录一  本书已用《大明律》律注
附录二  本书已用《大明律》律注作者(编撰、纂辑、刊印者)情况列表
附录三  本书已用《大明律》律注刊印情况列表
附录四  本书已用《大明律》律注成书、刊印时间列表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