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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16至21世纪一般国家学说、宪法理论、行政法学说的总述,对德国公法发展中的代表人物及其论著的评介。
本导论的写作目的是,以精要形式概括《德国公法史》的内容。四卷本的《德国公法史》分别出版于1988年(第1卷,2012年第2版)、1992年(第2卷)、1999年(第3卷)和2012年(第4卷)。要进入明显受政治和历史影响的法思想领域,初学者应该获取更容易的进路。为了能理解和塑造未来的发展,人们必须明白当下的背后有一部什么样的历史。“历史”在其中不仅意味着事实的和规范的变化,而且还意味着对其语言和智识的把握。历史、法史和法学史尽管可以被分开理解,但它们相互之间却不能真正分开。倘若思想可以跑在历史事件之前,还可以对它们进行评论并加以解释跟随的话,那么这总会涉及到理解性的思考与历史变迁之间的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