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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中致和——中华传统生活哲学 精装中华传统中文化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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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118.00

  • 著者:187698 
  • 出版时间:2023年09月本印时间:2023年09月
  • 版次:1印次:1页数:440页
  • 开本:32册数:1 卷数:1
  • ISBN:978-7-100-23045-2
  • 读者对象:哲学专业的师生,中华文化的研究者,热爱传统文化的大众读者
  • 主题词:人生哲学研究中国
  • 人气: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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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哲学本质上是一种生活哲学,“执中致和”是生活哲学的核心理念和方法论原则,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和灵活性。通过对“守中”“得中”“用权”的分析和阐述,本书为读者提供追求美好生活的方法论指导。

★对中华传统哲学的论述循序渐进,无基础者也可以从零开始了解;
★分析深入浅出,切合生活,语言简练,平实可读;
★引据论点,对相关古籍的独到分析和见解多达上百处;
★“中华传统中文化研究丛书”之一,可搭配丛书其他书籍,以全面了解中华文化。

 

显示全部作者简介

鹿林,河南沈丘人,哲学博士,现为河南农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河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河南省儒学文化促进会副会长。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伦理道德研究。著有《博弈伦理学》《生命的超越与体验——马克思主义人生哲学新阐释》《生活世界论》《中华传统核心伦理精神的现代阐释》等,先后在《哲学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本书认为,中华传统哲学本质上是一种生活哲学,体现了存在论、意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的高度统一,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生活智慧,“执中致和”是其核心理念和方法论原则,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和灵活性。从解释中国人的生命表现和核心价值诉求开始,本书深入阐明了中华民族对生活哲学的热爱、探寻,总结了中国人的主体性特征,彰显了中国人的时务意识。通过对“守中”“得中”“适中”“用权”的分析和阐述,本书为人们系统展现了中华传统生活哲学的深刻内涵,为读者提供追求美好生活的方法论指导。

显示全部目 录

导论
第一节 生活哲学的理论基础与概念的科学界定
一、生活哲学的理论基础
二、哲学智慧概念的科学界定
第二节 中华传统哲学智慧及执中致和方法论原则
一、中国人心目中的中华传统哲学智慧
二、中华传统哲学智慧的方法论原则
第一章 中国人的生命观与价值诉求
第一节 中国人的生命观
一、生活于现实世界
二、演化于无穷宇宙
三、不朽于族类历史
第二节 中国人的核心生命价值诉求
一、安身立命
二、立已达人
三、内圣然王
第二章 中华民族的生活智慧探索与生活智慧的基本特征
第一节 中华民族对生活智慧的热爱与探索
一、中华民族:一个热爱生活智慧的民族
二、中华民族对生活智慧的自觉探索
第二节 中华传统生活智慧的基本特征
一、遵循客观规律
二、尊重生活事实
三、直面现实问题
四、处理生活事务
五、驾驭事态发展
六、追求生活美满
七、提升生命境界
八、参赞天地化育
第三章 中国人的宇宙人生观及其彰显的主体性特征
第一节 中国人的宇宙人生观
一、字宙:天人合一的有机整体
二、宇宙人生观的根本精神
第二节 中国人宇宙人生观彰显的主体性特征
一、得天地之秀,为万物之灵
二、为三才之一,乃万物最贵
三、为天地之心,乃生命主宰
四、道之弘扬者,圣乃人生至境
第四章 执中致和: 中华传统生活智慧的方法论原则
第一节 中国人对适度的科学认识
一、中国人对度的重视与把握
二、中:事物的最佳状态与人物相互关系的适度状态
三、中道:中国人为人处世的恒常法则
第二节 中国人对万物和谐的价值追求
一、和:事物的和谐状态与化生条件
二、中和:万物和谐共生的理想境界
第三节 执中致和:方法与价值相统一的核心原则
一、执中:对中道的乘持
二、致和:对和谐的追求
第四节 执中致和的表现与境界
一、执中的表现:守中、得中、适中、中正、大中
二、致和的结果:和谐、和顺、和善、和美、和乐
三、执中用权:适当权变以致中和
第五章 时中:中国人的时间意识与执中致和的时间智慧
第一节 中国人的时间意识及其基本特征
一、中国人时间意识的萌芽与发展
二、中国人时间意识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 中国人执中致和的时间智慧
一、时务:亚待洞识的当世要务
二、时机:不容错失的当下机遇
三、时中:执中致和的当下智慧
第二节 时中的具体情形
一、随时
二、适时
三、待时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记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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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既是中华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精神标识也是中华民族得以生存、繁衍和发展的精神血脉。中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核心和灵魂,集中体现着中华民族独有的宇宙观、方法论,彰显着中华民族独特的价值理念、审美情趣和精神追求。“执中致和”是中华传统生活哲学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体现了 中国传统生活哲学存在论意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的统一,全面塑造着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凝聚、发展具有广泛而深远的价值和意义。为全面、准确地阐明“执中致和”方法论的上述特征,我们不仅需要清楚界定“生活”概念,厘清“生活”“生活哲学”和“生活智慧”之间的关系,而且需要为这种阐明确立必要的、科学的理论视域,即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缺乏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这一视域,仅仅囿于中国传统哲学话语、思想框架和思想体系,不仅无法揭示中华传统生活哲学的实质、特征和问题,也无法真正地实现中华传统生活智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无法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融合,造就中华文化和中华文明新形态。
第一节 生活哲学的理论基础与概念的科学界定
“生活”是一个多义的概念,人们既可能在最狭隘的意义上来理解它,将它界定为单纯的物质生活或经济生活,界定为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之外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的活动;也可能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来理解它,视它为无所不包的人类活动。我们认为,只有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近些年来已经越来越成熟和完善的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才能清楚地界定“生活”概念,并以此为基础清楚地界定“生活哲学”和“生活智慧”概念。
一、生活哲学的理论基础
要研究中国传统哲学和中华传统文化,尤其是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必须从根本上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要想准确地理解中华传统生活哲学的实质和基本特征,就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这一科学眼光的观照,它是界定和诠释“生活”“生 活哲学”和“生活智慧”以及“中国传统生活智慧”的理论基础和理论视域。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方法论之所以是科学的、先进的,之所以能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用以分析国家命运、思考自身问题的先进理论工具,关键在于它具有鲜明的生活实践品格,而且以追求美好幸福生活为理论旨趣。马克思反对仅仅从“客体”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他强调应该从“主体”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并“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要“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gegenstandliche]活动”,把“实践”理解为革命的、批判的活动。他不仅强调“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而且强调“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他由此强调人不仅要“解释世界”,而且要通过实践“改变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具有的这种品格和旨趣,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所欣赏、肯定和继承。列宁曾说过:“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事实上,生活实践的观点,不但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生活实践品格就是马克思主义根本性的、内在固有的品格。习近平总书记说:“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不仅致力于科学“解释世界’,而且致力于积极“改造世界’。”坚持马克思主义首先要肯定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具有的这种立足生活实践、注重生活实践的实践品格,对改造客观世界、追求美好生活抱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在当代中国,重新思考和阐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发中华文明所蕴含的传统生活智慧,一刻也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因为它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是已被历史实践证明的科学理论。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的高度和境界上的贯通和融合,让马克思主义深深扎根于中国历史文化沃土,让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根深叶茂,从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不断丰富和发展 21 世纪的中国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奠定在生活实践基础上,不仅具有鲜明的生活实践品格,而且也深刻地阐释了生活实践本身,形成了科学的生活实践观,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生活是什么?生活哲学指什么?我们又在什么意义上谈论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 这些问题密切相关,甚至相互规定。对“生活”的界定或对“生活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本质上就是生活哲学最基本的任务,而缺乏生活哲学的理论高度和理论视角根本无法完成这一任务,同时,也只有真正立足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立场才能深刻地把握“生活”的实质,才能界定生活哲学,由此进一步规范生活哲学的发展方向。实际上,我们既不能过于宽泛地将“生活解释成无所不包的概念,视生活为人类的一切活动,也不能过于狭隘地将“生活”解释成单指某领域的概念,仅仅视生活为满足衣食住行或吃喝拉撤等需要的物质生活、经济生活,或者生产劳动或工作之余的活动。归根结底,哲学或生活哲学意义上的“生活”,区别于日常话语中的“生活”,不仅具有一定的抽象性,而且具有一定的规定性。在我们看来,所谓生活,是指现实的人作为生活主体为实现生存和发展而自觉进行的生命活动,它以为满足肉体生存需要而从事的物质生产生活为基础,以实践为本质,实际上蕴含着物质生活、经济生维度和内容。事实上,我们既可以从整体精神气质上断定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生活哲学,即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鲜明的生活实践品格,它指导人们思考和分析问题一定要立足于生活实践,而不能寄希望于抽象的思辨和虚幻的未来;也可以从研究对象、根本主题上将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限定为人们基于生活实践对生活、生存和发展问题的解决以及对生活意义、生命价值追求和实现的哲学思考。
基于这种理解,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语境中的生活哲学,即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本质上是指以现实的人的生活实践为存在论基础,以解决人的生活、生存和发展问题为理论思考的根本出发点,旨在引导人们通过规范和协调各种生活关系,追求美好幸福生活,达到生命最高境界,塑造和诺生活世界,以实现生活意义和生命价值的哲学。这种基于生活实践追求和实现美好幸福生活的生活哲学,为人们的生 活生存和发展提供着实践智慧和力量。这种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既区别于单纯强调“主体性”或“人”的因素的人学,又区别于分别强调“实践”“生存”或“价值”的“实践哲学”“生存哲学”和“价值哲学”,也区别于仅仅从哲学与生活的关系角度出发将哲学视为哲学家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过程的“生活哲学”。应该说,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既有自己坚实的存在论基础,即人的生活实践和生命活动,又有自己明确的对象,即生活,而现实生活主体或人的生活、生存和发展问题,则是其蕴含的核心问题;既有自己的方法论,能够为人们解决这一核心问题提供思路和方法,又有自己的价值论,通过确立科学哲学,是科学地界定“生活”“生活哲学”和“哲学智慧”概念,并由此诠释“中华传统生活哲学”和“中华传统生活智慧”的理论基础和理论视域。
二、哲学智慧概念的科学界定
既然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归根结底在于引导人们通过自觉的生命活动来解决生活、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以追求美好幸福生活、达到生命的最高境界、塑造和谐的生活世界、实现生活意义和生命价值,那么,所谓“哲学智慧”,也就是在这一过程中为达到目的而创造性地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问题所激发和表现出来的生活智慧。
“智慧”一词为人们津津乐道,然而智慧究竟是什么呢? 冯天瑜曾指出:“智慧是人类所具有的基于神经器官(智慧的生理基础)在社会实践中发展起来的高级综合能力,包含感知、知识、记忆、理解、联想、情感、辨别、判断、决定等多种机制。”从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视域来说智慧总体上属于方法论问题。然而严格地说,任何方法都不能孤立地存在;而从哲学来说,方法也只是人如何存在和生存的方法,是人如何认识、思考、审美的方法,是人如何追求和实现价值的方法,归根结底是存在论意义上的方法、意识论意义上的方法和价值论意义上的方法因此,从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角度来说,方法论在哲学中是与存在论意识论和价值论融为一体的,它不是孤立存在的,而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本质上体现着存在论、意识论、价值论、方法论的统一。所谓“智慧”就是哲学上的方法论在现实生存和发展境遇中为思考和解决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推动事情发展而表现出来的方法、技巧、能力、策略、手段和诀窍,其核心基础是人的认识力、洞察力、思考力、分析力、综合力和抉择力。智慧总源自生活实践,具有鲜明的生活性、实践性,因此,智慧本质上都是生活智慧,而从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角度上来说,所谓“生活智慧”,就是作为生活主体的现实的人在自觉的生命活动和生活实践中为思考和解决生活、生存和发展问题,追求美好幸福生活,达到生命的最高境界,塑造和谐的生活世界,实现生活意义和生命价值所采取的方法、技巧、能力、策略、手段和诀窍。
真正说来,作为哲学方法论的具体体现,生活智慧总源于现实生 活实践,都是作为生活主体的人在直面现实复杂的生活、生存和发展中的问题、困难、矛盾、冲突、风险和挑战时,为了尽快、尽好地解决问题,破解困难,消除矛盾和冲突,迎接和应对挑战,而激活和运用的方法、技巧、能力、策略、手段和诀窍。生活智慧是实践理性在生活实践中的表现。由于智慧源于当下的生存和发展境遇,需要直接用来思考、分析和解决当下直面的问题,它具有鲜明的时机性,是随机应变的产物,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始终需要根据客观形势、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根据现实的趋势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善于根据事物的千变万化灵活地应变,积极地求变,不错失时机,才是真正领悟和拥有智慧的表现尤其是,事物的变化可能造就了难得的形势和时机,给人提供了转瞬即逝的机遇,面对关键节点,人们更需要及时、勇敢、大胆的决策和行动。当此之时,智慧就在于临事勇敢决断、毫不迟疑。
真正意义上的智慧,从来不是单纯的知识,而是面对具体矛盾、问题和挑战时对知识的巧妙运用。知识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之后所获得的思想成果,是各种认识和经验的总和。知识是静态的,是认识活动事后的总结,因此其科学性、合理性或真理性本身也有待实践验证。与知识相比,智慧的重点不在于更加全面而翔实地描述和揭示纯粹客观世界里万物存在、发展、演变的规律,归根结底不在于形成关于客观事物的知识,它体现为对知识,特别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知、真理的最巧妙的运用,体现为人们创造性地控制和驾 驭事物,推进事情变化和发展的方法、技巧、能力、策略、手段和诀窍。如果说知识能够传授、能够学习.智慧,特别是在具体的生存和发展境遇中面对各种复杂问题所激发出来的智慧,是无法轻易传授的,也是无法通过书本学习掌握的。我们通常所谓学习前人或他人的智慧,更多地指学习前人或他人总结和积累起来的经验和知识,事实上,“生活智慧是真正地直接源自人的生命活动和生活实践的智慧,是直接地指向当下现实生活问题解决和自身生活发展的智慧,是只有生活主体才能深刻感悟和体验的智慧,是任何其他人无法教导和传授的智慧”。当然,前人或他人在他们的现实生活中总结和积累起来的经验和知识,对于我们来说依然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因为我们能够从中得到启发,或可激发出当下具体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