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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谈“汉译名著”
米健:翻译是译者和作者跨越时空的灵魂对话
2019.11.06来源:中华读书报作者:陈菁霞浏览人次:34

  “人类文明的进步需要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对话,翻译则是这种交流对话的一个方式,是人类文明进步,特定文化发展的捷径。具体讲,也是译者和作者之间跨越时空的灵魂对话。正因如此,对话伙伴的选择十分重要。选择什么样的著作翻译,就是选择与什么样的人对话。”在米健北京家中的书柜里,两套德文丛书放在最容易看到和拿到的位置,一套是波恩大学鲁尔夫·克努特尔教授主持的《学说汇纂》德文本,另一套是德国著名法学家、拉德布鲁赫的学生阿图尔·考夫曼教授赠送的20卷本的《拉德布鲁赫全集》。克努特尔教授是他主持“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最主要的合作者,而拉德布鲁赫的《法学导论》,则是他1988年在德国汉堡马普外国法与

  国际私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期间第一次看到并深深地被吸引,从此与这本世界名著结下不解之缘,至今已30余年。

  “所有秩序,无论是我们在混沌的客观存在中发现的,还是我们致力于促成的,都可以从法律中(Re-cht)引申出它们的名称……‘所有人必然要死亡’和‘你不应杀人’,这个例子向我们阐明了两种不同的法则——必然法则和应然法则---的区别”。采访过程中,米健起身去书橱拿出这本书的中译本,翻到第一章《法权》的开篇部分,大声念起了这一段。“这里面很多概念都是我第一次翻的,举例说,一定要发生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规律,如人早晚一定会死的,这就是必然法则;但是,你不应该杀人,这就是应然法则”。如今,这些已经成为学界公知和公认的法学概念。

  《法学导论》是一部法哲学和法学理论的世界名著,思想性和专业性很强。米健翻译第一页时,就遭遇到了难题:即第一章的标题“Re-cht”如何翻译。此前,大多数人都把“Recht”直接翻成法律,但如果这样,就必然会出现两个问题:首先,无法同“Gesetz”(中文大多数情况下译作“法律”)区分;其次,并不能传达德文“Recht”的内涵,因为这个词来源于拉丁文“jus”,包括权利、法律、法庭等多层含义,既有中文概念无法完全对应翻译。再三斟酌,反复讨论,求教于德国学者,米健最终才确定将“Recht”译作“法权”。此外,如何翻译“Gesetz”“Sollen”及“Muessen”这些概念也是开篇就必

  须解决的问题。“从语言上讲,这似乎根本不是问题,懂德文的人一望即知。但从上下文和语境来看,显然又不那么简单。不解决这些基本概念问题,随后的翻译就无法顺利展开”。为了真正弄明白,他反复精读有关章节,甚至通读全书,并读了许多哲学、法哲学以及法律理论的著述。为了翻译这本书,他参阅至少十几部相关著述,直到差不多搞明白这些概念的准确思想内涵后,再斟酌选择中文对应概念。最后,还要听取同行的意见,从而确保将误译、偏译的风险降到最低。最后,将其翻译成“法权”“应然法则”“必然法则”,此后顺理成章地还有“自然法则”(Naturgesetz)、“欲然”(Wollen)、“使然”(Gewollte),等等。类似的问题还有“Sittlichkeit”(道德)和“Sitteheit”(习惯)“Moral-itaet”(道德)、Sein(实然)、Dasein(实在))等。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米健感慨,写出真正的好文章不容易,好的翻译又何尝不是如此?!“其实,翻译好一部著作,所用的功夫恐怕一点也不亚于写出一部著作,尤其是翻译一部思想性、专业性强的著作。没有真正吃透、领会,不仅不能够准确传达作者的思想和作品的内容,甚至可能导致偏差,而这种偏差往往可能是失之毫厘,谬之千里”。翻译工作经常遇到的是,本国语言并不存在相应的表达或概念,无论怎样都不能让人完全满意。搞翻译的人必须承认,文化之间,尤其是传达文化的语言之间是存在一定“间隙”的。为此,米健曾专门写了

  一篇题为《法律翻译的文化间隙》的文章来阐明这个问题。这种情况下的翻译,尤其考验译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人文知识功底,还有对本国语言的驾驭教育能力。米健认为,译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决定对原著思想内容的转达是否正确,人文知识功底影响这种传达是否充分饱满,对本国语言驾驭的能力保证传达是否有文采和风格。“客观地讲,翻译需要具备的条件某种程度上高于一般的著述,它确实是一种智力学识的再创造”。

  任何一本汉译名著都是由著者深邃精妙的原创和译者精准优良的翻译共同成就的。几十年来,《法学导论》从早年收入江平主编的“外国法律文库”到后来收入“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系列,再到2013年入选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名著”系列,以及汉译的精华本系列。“就像一位可爱的大姑娘,大家都喜欢,不断地‘嫁人’”。还好,几个“婆家”都相安无事,达成共识,各出各的。说到这些的时候,米健的语气中满溢着开心。

  “我翻译的《法学导论》能被汉译世界名著收入,是我学术生涯中引以为荣的一件幸事。”和很多学者一样,米健也是从上大学时就开始了阅读汉译世界名著的历程。梅因的《古代法》,帮助他完成从学历史到学法律的转变,当年报考厦门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时,凭借对这本书的熟读,他获得了专业高分。不仅如此,这本书对其后来的学术生涯也影响深刻。梅因所说的,到他那个时代的人类社会历史实际上是“从个人到契约”的论断,直接影响了他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的立论。

  随着教学研究工作的展开,米健愈发喜欢这套书,并且将它列为指导学生的必读书目。“我从上个世纪末直到现在主持翻译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某种程度上也是受到了这套书的启发。及至今日,汉译世界名著实际上影响了几代中国学人,对于我们了解世界、人类文化,从而促进自身文化发展和不同文化交流起到了无可估量的作用,这是一套功在千秋、德被四海的文化事业。她是人类思想和知识的文化宝库,或许可视其为世界文化的‘四库全书’”。

  值得一提的是,米健主编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中的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郑永流译)也被选入商务的汉译系列。而他本人的专著《比较法学导论》也被商务另一个重要的书系“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收入其中。

  上世纪90年代初,米健应当时澳葡政府之邀作为中国法律专家前往澳门,参与其法律本地化工作。辞职回到大学后,先后创建中国政法大学澳门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德国法研究中心和中德法学院、欧盟法研究中心、挂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获首届德中友谊奖;德国法兰克福大学首席中国讲座教授;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连续九年作为德国洪堡总理奖学金中方评委;任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米健的足迹踏遍了中国和欧洲。

  国庆节前夕,米健从澳门回京休假,在与几位当年留德的年轻同

  仁聚会时,惊闻克努特尔教授去世的消息,愉快的氛围瞬间转入悲伤。“我最后一次见克教授是六、七年前的一个秋天去德国参加一个学术会议顺路去看他。记得那天我们在法学院罗马法研究所谈了很久后,来到莱茵河畔的一个餐馆吃晚饭。我们依窗临河,一边喝着他推荐的美酒,一边海阔天空地谈着各种话题,尽享朋友间久别重逢的兴奋愉快。直到河面上空高悬一轮明月,我忽地记起这天恰好是中国的中秋节,油然升起一种虽在异乡为异客,适逢佳节共举觞的感动和欢悦。然而,曾几何时?此情虽可成追忆,只是斯人已杳然。明月异乡纵复有,与谁把盏说婵娟!”在随后写成的文章中,对这位20多年来担任“当代德国法学名著”德方顾问的老朋友,米健表达了自己深挚的悼念。

  在2013年商务汉译世界名著系列出版《法学导论》时,米健在“修译后记”中写到:“在整个修译工作过程中,我又一次和一个思想者进行了思想的对话和灵魂的沟通,又一次让我走近了一个真正的学者和哲人,它使我的思想和灵魂又一次得到澄清和洗礼。拉德布鲁赫,他的思想与人格,不只是德国人的典范,而且还是中国人的典范,它们似乎与中国人和东方文化传统有着某种天然的接近。我想,这其中肯定有一种能以人性和心灵予以诠释的深刻原因”。

  在此,读者肯定能感受到他发自内心深处对拉德布鲁赫这位法学先贤的崇仰与敬意。

 

(中华读书报记者陈菁霞采访整理,原载《中华读书报》2019年11月06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