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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 平装法学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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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86.00

  • 著者:120500 
  • 出版时间:2005年05月本印时间:2021年04月
  • 版次:1印次:10页数:386页
  • 开本:16册数:1 卷数:1
  • ISBN:978-7-100-03729-7
  • 主题词:法学方法论
  • 人气:523

显示全部出版说明

                          《法学译丛》出版理念

    戊戌变法以来,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伴随着频繁的政治更迭和意识形态之争,终于走完了命运多舛的百年。21世纪的中国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的治国方略,对于法学界来说,历史已经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期。然而利益价值多元且求和谐的世界中,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能否立足于本土资源而又有效地回应域外的种种经验与教训?这是法律学人以全球为视界所首先要思考的问题。
    一方面,世界上从来没有一种整齐划一的法治模式,各国地域性知识和经验的差异性构成了法学资源的多样性。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人文资源,因此,我们有充足的理由首先立足于中华民族的生活世界,既要对中国的传统怀着真切的关怀,又要对中国的现实和未来满怀真诚的信任,既要有入乎其内的悲天怜命,又要有出乎其外的超然冷静,让思想听命于存在的声音而为存在寻求智慧,以将存在的真理形成语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但是另一方面,世界各国法治的多样性是以某种一致性的共识为文化表现的,否则就失去了学术交往的意义。由于初始条件的不同,人类自身智识的局限性和客观环境的复杂性等因素决定了法治进程必然是一个长期的、不断试错的过程。西方国家的法治经历了漫长的演化过程,在此期间,许多制度理念和制度模式经历的试错和检验,能够保留下来的法学思想资源具有可资借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他们所经历的种种曲折,可以作为我们的前车之鉴。同时全球化的步伐日益加快,整个世界已经到了几乎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境地,任何国家,任何民族,再也不能固执于自身的理念,盲目地摸索前行。我们确信,只有用人类创造的全部有益知识财富来丰富我们的头脑,才能够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因此法学基础理论的译介和传播,对于转型期的中国法治建设具有基础性的理论价值。
    商务印书馆素有重视法学译介、传播人文精神的传统。据不完全统计,民国时期,商务印行了全国60%左右的法律译作和著作,汇聚了150多位杰出的法律专家的优秀成果,留洋法学博士和法学教授的成名之作以及法律名著译介几乎都出自商务。这些译作和著作至今仍然有强大的学术生命力,许多作品仍然为学术界频繁引用。可以说,在半个世纪以前,商务印书馆一直是中国了解西方法学思想的窗口,是中国法学思想和现代人文精神的摇篮和重要的基地。
    改革开放以后,商务印书馆秉承引进新知,开启民智的传统,翻译出版了许多经过时间检验,具有定评的西方经典法学著作,得到了学术界的好评。然而也留下了一些遗憾。许多思想活力并不亚于经典著作,对法治建设的影响甚至超过了经典著作的作品,因为不具有经典性而没有译介。故此,我们组织翻译这套《法学译丛》,希望将那些具有极大的思想影响力和活力的著作译介过来,以期为促进中国法学基础理论建设略尽微力。
    曹丕云:“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名,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尽管这套丛书不以“名著”命名,但是在选题和组织评介方面,我们一定会以对待名著的态度和标准而虔诚持之。学术成于新知,学理臻于共识,文化存于比较,哲思在于超越。中国法学正在鉴人知己中渐达成熟,组织好本译丛的工作,当是法学界共举之事。

                            徐显明
                           2004年12月

显示全部序言

                                   学生版序

    正如第五版的“法学方法论”,六版也是以节略的“学生版”来发行的。节略的部分是论及历史、批判性部分的前四章,其主要处理十九世纪初到一次大战结束之间,德国的法律理论及方法论。缩简后的陈述始于介绍本世纪初的利益法学及评价法学。该章及继其之后的体系性部分,则未加变更的进入学生版中。
    德国法学中的自明之理及其方法论上的进行方式,直到今天仍有很大的部分植基于19世纪的学术上,例如萨维尼,耶林及其后继者的理论。因此,对于深入理解(包括今日的)方法论上的努力者而言,其仍是不可或缺的。学生版主要是为了满足下述读者的要求:他们希望能比较迅速地获得一个梗概,因此有可能被远远“绕道”到19世纪的本书篇幅所惊退。全文版及学生版都各有其购买者,由此显示,对两者的需求都存在。

                           Olching,1992年春
                           卡尔•拉伦茨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本书是德国著名法学家卡尔•拉伦茨的一部重要著作,亦是法学理论方面的一部经典著作。其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初至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德国的法学理论及方法论。
  台湾学者陈爱娥女士所译的这版为节略后的学生版,目的是使读者能够从著者宏大的叙述中辨析源流,迅速获得德国法学理论及方法论的印象和梗概。

显示全部目 录

学生版序
《法学方法论》导读——代译序
引论
第一章 现代方法上的论辩
  第一节 由“利益法学”到“评价法学”
  第二节 关于超越法律之评价标准的问题
  第三节 规范的内涵及事实的结构
  第四节 寻求正当的个案裁判
  第五节 类观点学与论证程序
  第六节 法律拘束与涵摄模型
  第七节 关于体系的问题
  第八节 法哲学上关于正义的讨论
第二章 导论:法学的一般特征
  第一节 法的表现方式及研究此等方式的学科
  第二节 作为规范科学的法学、规范性陈述的语言
  第三节 作为“理解的”学问之法学
  第四节 法学中的价值导向思考
  第五节 法学对于法律实务的意义
  第六节 法学在知识上的贡献
  第七节 方法论作为法学在诠释上的自我反省
第三章 法条的理论
  第一节 法条的逻辑结构
  第二节 不完全法条
  第三节 法条作为规整的组成部分
  第四节 多数法条或规整的相会(竞合)
  第五节 法律适用的逻辑模式
第四章 案件事实的形成及其法律判断
  第一节 作为事件及作为陈述的案件事实
  第二节 选择形成案件事实之基础的法条
  第三节 必要的判断
  第四节 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五节 实际发生的案件事实
第五章 法律的解释
  第一节 解释的任务
  第二节 解释的标准
  第三节 影响解释的因素
  第四节 若干解释的特殊问题
第六章 法官从事法的续造之方法
  第一节 法官的法的续造——解释的赓续
  第二节 法律漏洞的填补(法律内的法的续造)
  第三节 借“法益衡量”解决原则冲突及规范冲突
  第四节 超越法律计划之外的法的续造(超越法律的法的续造)
  第五节 “判决先例”对形成“法官法”的意义
第七章 法学中概念及体系的形成
  第一节 外部的体系(或称抽象概念式的体系)
  第二节 类型及类型系列
  第三节 “内部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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