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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功爵制考论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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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31.00

  • 著者:3038 
  • 出版时间:2008年11月本印时间:2020年11月
  • 版次:1印次:3页数:509页
  • 开本:32册数:1
  • ISBN:978-7-100-05766-0
  • 读者对象:历史系专业师生及研究人员
  • 主题词:军功爵制考论
  • 人气:187

显示全部前言

  军功爵制是继西周五等爵制之后而出现的新制度。它产生于春秋,确立于战国,在秦汉的政治舞台上,曾起过极其重要的历史作用。《史记》、《汉书》、《后汉书》和秦汉时期的其他著作中,也都有所反映。解放前后出土的秦汉简牍中更有明确的记载。但是,自东汉以后,由于军功爵制除侯爵(包括列侯、关内侯、乡侯、亭侯、关中侯)之外,已逐渐失去实际作用和价值,流于形式而趋于衰亡,因此,后人对于军功爵制已不知其来龙去脉,有人甚至把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军功爵制和西周的“选建明德,以藩屏周”的诸侯分封制混为一谈。解放后出版的有关中国古代史论著中,虽然有的也提到由春秋、战国到秦汉时的赐爵制、军功地主和西汉初的“复故爵田宅”等问题,然而对军功爵制的产生、发展到衰亡的全部过程;对军功爵制的阶级属性、历史作用则缺乏明确的解释和分析。日本学者西嶋定生先生的《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构造》(该书的副标题为《二十等爵制的研究》),对军功爵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研究、探讨,但是,该书直至1992年才由武尚清先生译成中文介绍到国内来,然而国内学者读到的甚少,而且西嶋定生先生对军功爵制的研究,也偏重于探源和考评,对军功爵的性质、作用和历史地位分析不多。笔者不揣冒昧,试图在本书中对军功爵制的产生、发展、衰亡演变的全过程,进行系统、深入的论述,对军功爵制的性质、作用及其历史地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探讨,以期使军功爵制恢复其历史本来面目。另外,还想通过对军功爵制的研究,从历史的政治改革角度,为现实的改革提供一点可资借鉴的资料。
  在这里要谈一谈关于军功爵制的正名问题。对于这个从春秋、战国时期产生和确立的爵制,现在称谓不一。有的称为“二十等爵制”,这是由于这种爵制在秦汉时期共有二十个等级而得名。也有的称为“赐爵制”,这是由于政府对立有军功、事功者赐以爵位而得名,特别是在西汉中期以后,爵制轻滥,政府赐爵已与军功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称为赐爵制就更显得顺理成章。其实这种爵制的正式名称应称为“军爵制”,秦律中的《军爵律》可作证明。所谓《军爵律》,就是关于军人在战场上因功赐爵,因罪夺爵的法律。朱师辙在《商君书解诂》中说:“以爵赏战功,故曰军爵。”这种解释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一般史书上所以把军爵制称为军功爵制,是由于商鞅变法建立秦国早期军功爵制时曾规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这就是说商鞅变法所建立的爵制,目的在于赏军功,所以才被称为军功爵制。我们可以这样说:对于春秋、战国时期产生、确立的新爵制,称为二十等爵制、赐爵制、军爵制、军功爵制都是有根据的,但如果认真考究,军爵制是它的正名,军功爵制是比较通俗而贴切的称呼。称二十等爵制,在秦汉时期是合适的,但上推至商鞅变法以前的战国时期,就不够准确。因为在战国时期,各国都有各自的军功爵制,各国的军功爵制各有多少级别,已无从查考,至少,我们可以知道,秦在商鞅变法时所建立的秦国早期军功爵制,在一级公士以上只有十七级,因此,战国时的就不能笼统地称为二十等爵制。至于赐爵制的称谓,本身就是一个含混的概念,因为它并没有说明赐的是什么爵。故不如称军爵制、军功爵制概念准确、一目了然。特别是本书的研究范围,是军功爵制的产生、确立、发展、演变直至衰亡的全部过程,称“赐爵制研究”、“二十等爵制研究”,都不足以概括本书的全部内容,所以还是称“军功爵制研究”是比较合适的,况且在《居延新简》中已见有“军功爵”的称谓,说明在汉代就已称为“军功爵”,我们不过是沿用其旧称而已。然而,由于赐爵制、二十等爵制的称谓,都有其相对的合理性,故在本书中,为了行文方便,有时也用赐爵制、二十等爵制的称谓,这一点也是需要说明的。
  我从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研究军功爵制,我的主观意图是想把这个长期不为史学家所重视,并已模糊不清的古代军政制度,通过研究,钩沉索隐,考证探微,寻找其来龙去脉,恢复它在历史上所起过的作用,澄清种种迷雾。经过四五十年的不断努力,应该说有些目的已经达到,特别是由于秦汉简牍的发现,对于从历史文献上无法搞清的问题,已经了解到一些梗概,有的已经清理出它的原有眉目。如军功爵制所规定的从立功到申报、评议乃至授爵所谓劳、论、赐的一套程序以及爵级的累计问题,已基本搞清。再如军功爵制在新兴地主阶级夺权中所起的作用,军功爵制在秦人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军功爵制在汉代的演变,军功爵制与名田制的关系,等等,其脉络也是清楚的。还有关于刘邦实行过楚爵制问题,关于吕后二年受田宅数量问题,关于军功爵制中的四大等级划分问题,由于《张家山汉墓竹简》的发现,都得到解决。对于以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我觉得还是能够聊以自慰的。但是,由于文献不足征,特别是由于笔者的研究能力有限,对于军功爵制还有很多问题搞不清楚,有的甚至作了错误的理解和解释。对此我只好寄希望于高明,寄希望于地下资料的新发现。
  我在1980年出版一本小册子叫《军功爵制试探》,是我对军功爵制试探研究的成果。1990年,又出版一本《军功爵制研究》(以上两本书均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是在《军功爵制试探》的基础上的增补、扩编而成。现在距《军功爵制研究》的出版已有16年,在此期间内,又有不少秦汉简牍出土,特别是《张家山汉墓竹简》的新发现,增添了很多军功爵制第一手新资料,使我对军功爵制的研究大大向前推进一步,先后共发表11篇有关军功爵制研究的文章,解决了很多疑难问题。这就使我不得不改写、增订已出版的《军功爵制研究》,并重新命名为《军功爵制考论》(以下简称《考论》)。
  《考论》还是按《军功爵制研究》的框架,分上下两编。上编是对军功爵制历史的叙述和考证;下编是对军功爵制的专题研究和论述,但上下编都有很大的变动。上编原有7个标目,经过全面改写后,增至14个标目。下编原来收录有10篇论文,现在增至19篇论文。这19篇论文都公开发表过,但是,在《考论》定稿时,有的进行了修订,有的经过改写,俾使本书前后协调一致,观点统一。
  在此还要说明一点,我在写《军功爵制试探》时,基本上是自己摸索,此后国内研究军功爵制、赐爵制的文章、著作陆续发表出来,日本学者西嶋定生先生的《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构造》已传入我国,这就使我大开眼界,有条件吸收一些新的研究成果,特别是有的学者向我提出一些质疑意见,引起我进一步思考。收在本书中的《关于汉代的民爵与吏爵的问题》、《关内侯在汉代爵制中的地位》两篇,就是我的答辩之作。还有一些问题,由于吸收了他人的研究成果,改变了我原来的认识和原来的结论,恕不一一列举了。本书还收有三篇附录。一篇是《秦汉非军功赐爵诏令及说明》,一篇是《关于赐爵级别计算问题》。这两篇稿子主要是读了日本学者西嶋定生先生的《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构造》的相应部分,受到启发之后写成的。这两篇文章既不是西嶋定生先生著作相应部分的翻译,也不是节录,而是根据我自己对原始资料的理解,按照我自己的意见写成的,当然,其中有很多地方吸收了西嶋定生先生的研究成果,但是,对一些问题的分析与认识,与西嶋定生先生的意见并不一致,这一点也是应该加以说明的。附录的第三篇文章是姜建设的《从军功爵制研究看朱绍侯先生的学术风格》,我认为这篇文章对我研究军功爵制的宗旨和目的,分析的较为透彻、准确,故收入附录供读者参考。

显示全部后记

  我自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研究军功爵制,断断续续已有50多年。我研究军功爵制的目的,就是想搞清军功爵制的产生、发展、衰亡的全过程,并想理清其内涵,对其历史作用作出评价。从这个角度讲,《军功爵制考论》所反映的研究成果,还算是略以自慰。但由于文献不足征,残缺不全的秦汉简牍虽然弥补了文献不足的遗憾,而要想恢复军功爵制的全貌实不可能。特别是由于我的学识有限,见识不广,对历史文献、秦汉简牍的理解不深不透,甚至有失误,抵牾之处,这就说明对军功爵制的研究有必要向广度、深度发展,可研究的问题还有很多,目前我考虑到的问题就有两个没有得到解决。
  一、商鞅变法时所建立的秦国早期军功爵制究竟有多少级?我在《商鞅变法与秦国早期军功爵制》一文中,认为商鞅变法所建立的军功爵制从一级公士以上至十七级大良造共有十七级,一级公士以下还有小夫等三级,合起来总共有二十级。但我这一认识和三国魏人刘劭的意见并不一致。刘劭说:“商君为政,备其法品为十八级,合关内侯、列侯凡二十等。”按刘劭的说法,商鞅所建立的军功爵制为十八级,后来加上关内侯、列侯才成为二十等爵制。过去我认为刘劭的《爵制》是以周的五等爵制附会二十等级的军功爵制,不足为据,没有引起重视,及至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的面世,才发现汉代军功爵制四大等级的划分与刘劭《爵制》四大等级划分基本一致,才认识到刘劭所论爵制问题,是有历史文献根据的,于是对刘劭所说的“商君为政,备其法品为十八级”,就不能再予忽视了。于是我便更正了原来的认识,认为在一级公士之下只有小夫一级爵位而不是三级,校、徒、操是职务而不是爵名,这样再加上公士以上的十七爵位,恰好是十八级,符合刘劭在《爵论》中所谓的“备其法品为十八级”之数,但这一改变,是否与商鞅变法所建立的秦国早期军功爵制的本意相符,还是没有把握,希望今后另有高明者能够解开这个谜团,证实刘劭之说的正确性。
  二、关于军功爵制对后世的影响问题。我在本书中多次提到军功爵制在东汉以后趋于衰亡。从军功爵制的完整体系来说,是可以这样讲的,但从军功爵制对后世的影响来说,这样讲就有绝对化之嫌。如军功爵制中的侯级爵(关内侯、列侯),则为以后的历朝历代政权所沿用,其影响和作用不容低估。再如关于赐民爵八级的问题,也并没有随东汉政权结束而结束,其影响之久远超出我的想象。为了追查赐民爵的影响,我查阅了《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新旧《唐书》等史书的“本纪”,发现从曹魏到唐初,都施行过赐民爵制度。据我的粗略统计,曹魏赐民爵5次,西晋2次(其中一次赐民爵5级),刘宋6次,萧齐5次,梁19次,陈14次,北魏(孝文帝以后)15次,北齐3次,北周1次,隋未赐民爵,唐高祖1次,太宗以后再没赐过民爵。
  一般人都知道爵位是官僚、贵族所专有的特权,而不知道老百姓也有获得爵位的资格。研究军功爵制才知道,自春秋、战国开始老百姓参军立有军功就可以获得爵位。开始时并没有等级限制,到汉代又从二十级军功爵制中,分出一个“赐民爵八级”制度,一般小吏和庶民得爵不能超过八级(一级公士至八级公乘),超过八级时就要转让给兄弟和子侄,这就使小吏和庶民不可能爬上政治高位。赐民爵八级开始时还有复除、减刑、免刑等优待,以后又成为没有实际价值的荣誉头衔。原来我以为赐民爵制随着军功爵制的轻滥,在东汉以后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谁知一追查,这种制度竟延续到唐武德元年。虽然在三国以后赐民爵的次数、级数明显减少(晋武帝一次赐民爵5级是个例外),但是一般认为徒有虚名的赐民爵,竟能从汉延续到唐初(从公元前2世纪延续到公元618年),前后达八百余年之久。一种制度能有这么长久的生命力,不能不引起历史学家的深思和注意。虽然都是赐民爵,各朝各代政权也各有不同的侧重点。有的侧重在祀南郊时赐民爵,有的侧重在皇帝躬耕籍田时,赐孝悌力田以爵位,而北魏孝文帝在赐民爵时,则有新的创建,现举三例以说明问题。

  <FONT face=仿宋_GB2312>太和十九年六月壬子诏:“齐州、东郡、荥阳及河南诸县,车驾所经者,百年以上赐假县令,九十以上赐爵三级,八十以上赐爵二级,七十以上赐爵一级,孤老鳏寡不能自存者,赐谷帛,孝悌廉义文武应求者,县以名闻。”
  太和十九年冬十月甲辰,“曲赦相州,民百年以上假郡守,九十以上假县令,八十以上赐爵三级,孤老痼疾不能自存者,赐以谷帛。”
  太和二十一年五月庚寅诏:“雍州人百年以上假华郡太守,九十以上假荒郡,八十以上假华县令,七十以上假荒县。庶老以年各减一等,七十以上赐爵三级,其营船之夫赐爵一级。孤寡鳏贫穷病废疾,各赐帛三匹,谷五斛。”</FONT>

以上所举三例,是北魏孝文帝改制后赐民官、爵的典型模式。它与汉魏及南朝赐民爵不同之处,是在赐爵之外还赐“假官”,同时还对孤寡贫疾者赐谷帛。这些赐爵诏的虚伪和欺骗性也是明显的。其所赐对象都是70岁以上至百岁的老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的寿命达到70者已是寥寥无几,何况百岁以上,而所赐的官、爵,也是徒有虚名的荣誉头衔,惟有孤寡废疾者倒是能得到点实惠,但我们也不能过低地估计它所起的作用。因为北魏以鲜卑人入主中原,民族矛盾非常尖锐,北魏政府赐民官、爵与谷帛,是表明对老人及孤寡废疾无依靠人的关怀,再加上孝文帝的汉化、封建化的改革措施,就逐渐得到中原人民的支持,北魏政府也终于在中原站稳脚跟,并使北方经济从破坏走上恢复和发展的道路。我认为不仅对北魏的赐民爵政策应进行深入研究,对曹魏、南朝的赐民爵政策及其特点也应进行深入研究,就是对唐太宗以后为什么废除赐民爵政策的原因也应进行深入研究。
  以上所说的关于商鞅变法所建立的军功爵制的级数问题,关于军功爵制对后世的影响问题,只是我已想到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之一二,其实军功爵制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还有很多,有待于甘心坐冷板凳的同行,继续努力攀登高峰了。

                           朱绍侯
                         于雏飞书屋
                        2007年3月4日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全书分上下两编,上编阐述了军功爵制的产生、发展和衰亡的历史脉络;下编是对军功爵制中具体问题的研究和考证。全书遍涉先秦两汉的文献资料,科学地诠释了军功爵制的产生、发展和衰亡的历史进程。

显示全部目 录

前言

               上 编
             军功爵制史考辨

春秋时期军功爵制的产生
战国时期各国变法与军功爵制的确立
商鞅变法与秦国早期军功爵制
统一后秦帝国的二十级军功爵制
颁赐军功爵赏的程序及管理机构
军功爵制在秦人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秦末军功爵制的衰落
西汉初期刘邦吕后时的军功爵制
汉初军功爵制与秦代的不同
文景至武帝前期的军功爵制
西汉中晚期军功爵制的轻滥
西汉末及王莽时期军功爵制的衰亡
东汉时期军功爵制的恢复与没落
综论

               下 编
            军功爵制专题论述

商鞅变法与秦国早期军功爵制
“计首授爵”之弊与吕不韦、尉缭在秦统一战争中的贡献
刘邦施行过楚爵制已有实证
从《奏谳书》看汉初军功爵制的几个问题
《奏谳书》新郪信案例爵制释疑
西汉初年军功爵制的等级划分
  ——《二年律令》与军功爵制研究之一
吕后二年赐田宅制度试探
  ——《二年律令》与军功爵制研究之二
从《二年律令》看与军功爵制有关的三个问题
  ——《二年律令》与军功爵制研究之三
从《二年律令》看汉初二十级军功爵的价值
  ——《二年律令》与军功爵制研究之四
论汉代的名田(受田)制及其破坏
军功爵制与名田制的关系
军功爵制在西汉的变化
西汉的功劳、阀阅制度
关于汉代的吏爵与民爵问题
关内侯在汉代爵制中的地位
汉代封君衣食租税制蠡测
士伍身份考辨
从三组汉简看军功爵制的演变
秦汉简牍与军功爵制研究

                附 录

附录一:秦汉非军功赐爵诏令及说明
附录二:关于赐爵制的级别计算问题
附录三:从军功爵制研究看朱绍侯先生的学术风格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