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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期的妻子和女儿:让历史记录说话 平装世说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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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48.00

  • 著者:190071 译者:
  • 出版时间:2025年11月本印时间:2025年11月
  • 版次:1印次:1页数:306页
  • 开本:32册数:1 卷数:1
  • ISBN:978-7-100-25149-5
  • 读者对象:中国古代史、社会史、唐宋社会史研究领域的高校师生,对唐宋社会史/古代女性史感兴趣的普通读者
  • 主题词:女性社会生活历史中国唐宋时期
  • 人气: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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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精巧的考证和生动的笔触,让那些湮没在时光尘埃中的女性重新走进读者的视野。 

突破传统史学局限,以唐宋时期的女性为主角,通过法律文书、家庭账簿等一手史料,还原妻子与女儿们在家庭、经济和社会中的真实角色。
有限的史料空间,书写女性的可能。 


 

显示全部作者简介

大泽正昭,日本京都大学农学博士,现任上智大学文学部教授,东洋文库研究员。研究领域为中国唐宋时代的社会经济史、农业史,著有《唐宋变革期农业社会史研究》《陈旉农书的研究》等。
李艳丽,日本东京大学学术博士,日本学术振兴会特别研究员,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近代中日比较文学,著有《晚清日语小说译介研究(1898—1911)》《晚清文学与明治文学关系研究》,译著《林纾冤案事件簿》《文艺复兴的女人们》《琉球见闻录》《创意都市的挑战》等。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在传统的历史叙事中,女性的声音常隐没于宏大史册的角落,她们的形象被简化为“男耕女织”的配角,甚至沦为无名无姓的模糊符号。然而,历史真的如此单一吗?本书意在打破这种传统历史叙事对女性的刻板印象,通过唐宋时期的法律文书、家庭账簿等史料,还原古代女性的真实生活。这里,妻子和女儿们不再是被动的附庸——她们可以是撑起家庭经济的实干者,她们可以是经营生意的精明人,她们也可以在家族中运筹帷幄……作者以精巧的考证和生动的笔触,让那些湮没在时光尘埃中的女性重新走进读者的视野。 

显示全部目 录

序章  劳作的女人们——兼述唐宋时期的史料论  
引言  
一 唐宋时期的史料——局限性与可能性  
二 女性从事的生业(一)——关于生业与家业的整体情况  
三 女性从事的生业(二) ——女性的农业劳动  
四 女性从事的生业(三)——农家经营、商业与女性  
小结  
专栏一 “织女”的归宿 ——明清农书中所见女性的劳作  
第一章  居然有女人结了三次婚!——来自南宋朝的裁决记录  
引言  
一 再婚的女人们  
二 唐代的离婚与再婚  
三 宋代女性的地位  
小结  
专栏二 丈夫是“痴愚”吗?——社会史研究的第一步  
专栏三 中国电影的“黄金时代”
第二章  丈夫无能,妻子……——《袁氏世范》的女性观  
引言  
一 关于《袁氏世范》
二 袁采是“第一个女性同情论者”?  
三 袁采的女性观  
四 袁采的现实之眼  
专栏四 挑战“超译”《袁氏世范》
第三章  “吃醋”的妻子与“妻管严”的丈夫——来自唐宋时期的“小说”史料  
引言  
一 《太平广记》中所见家庭与妻子、母亲  
二 《夷坚志》中所见家庭与妻子  
小结  
第四章  也有女家长 ——南宋豪民之实态  
引言  
一 判决书中记载的豪民  
二 豪民的经济活动  
三 豪民的地方统治  
小结  
第五章 女儿们不需要遗产?——与女性相关的“法”与现实  
引言  
一 男性本位之法  
二 女性财产权之法  
三 “女子分法”
小结  
终章  唐宋时期的家庭有几人? ——从史料中读取数值  
引言  
一 有关家庭规模的史料  
二 唐代的家庭规模  
三 宋代的家庭规模  
四 “溺女”或控制出生的方法  
小结  
结语  
研究指南(附评论)
后记

显示全部精彩试读

我曾受中国一所重点大学邀请,为公共选修课的学生讲授中国史。上课时,有一个学生举起手,看起来是要提问的样子。我在日本大学里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心想真不愧是中国,便侧耳倾听他的发言。他的问题是:“古代史研究史料稀少,那我们如何能够理解当时的完整社会情况呢?”对于历史学而言,这是一个触及本质的尖锐问题。我不禁佩服重点大学的学生果然标新立异,一边掩饰着心中的慌张一边回答道:“诚然,历史研究的史料很少,又极其偏颇。但是,史料丰富并不等于了解历史。现代史等史料过于庞杂,反而很难切中本质。关键在于如何对那些偏颇的史料进行深层阅读,如何从中汲取丰富的内容。”后来他们没有再提出疑问,大概是认同了我的回答吧。我重新思考了这个问题。不仅是中国史,凡是研究历史的史料都有诸多限制,常常带着偏见或先入为主的观念。
这主要是因为“文字”被一部分人独占。这一部分人,即上层阶级的知识分子与职业官员,又大多是男性。而他们的头脑深受当时的价值观影响。在中国,儒教的价值观占有重要的地位。这形成了男性中心的视角,成为男尊女卑的根源。在儒教之前便已存在所谓的“男耕女织”的性别分工,但实则被人为赋予了特权(例如上田早苗《汉代的家庭及其劳动——夫耕妻织》)。此外,还有站在知识分子的立场上,将普通庶民视为可教化的对象的“愚民”观(关于宋代的“愚民”观,请参见大泽正昭编著《自我主张的“愚民”们》)、尊重脑力劳动而轻视体力劳动的劳动观。
中国史料中,此类偏见比比皆是。我们既然将这些史料作为研究的材料,那么,如何修正这些偏见而逼近历史的核心就是一个重要问题。本章将确认这些史料的偏颇之处,尽力把握历史社会的真实情况,探讨女性的劳动、女性与生业之间的关联。
然而,“生业”概念的范围十分广泛,妓女、艺伎这种职业也是生业的一种,是女性独立劳动的情况。另一方面,作为家庭一员的劳动也可以被称作是生业。在此,将生业定义为支撑家庭或个人生活的劳动,尤其限定为与生产、流通相关的工作。中国自古以来普遍不认可女性从事家庭之外的劳动,这就是内外有别——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观念。以下将对唐宋时期的女性与劳动,及其与生业之间的关联结合史料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