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高利一世(590—604 年在位)是历史上第一位修道士出身的教宗。他基于个人修道经验,在担任教宗之后整理完成《约伯道德书》,讲经布道并整理完成《〈厄则克耳〉布道辞》,力图纾解出世的默观生活(vita contemplativa)与入世的行动生活(vita activa)之间的矛盾,宣讲一种结合默观与行动的理想生活。初任教宗的格里高利相信,这种生活,可以将人导向人之本初的默观状态。而他,作为历史上第一位出身修道院的教宗,是这种生活的宣讲者,同时也是其实践者与推动者。
在格里高利身上,修道士与主教两种角色实现合一。然而,这两种角色之间存在着内在冲突。修道士与主教各自隶属基督教的两大传统:修道传统与教会传统。这两个传统始终并存于教会漫长的历史中。并存本身,说明二者相异,相对独立。
根据教会传统,主教是宗徒的继承者,承担了基督赋予宗徒的使命。他们要传播基督福音,是“宣讲者”,是“导师”。传教的使命,以及施行洗礼和训导的职责,要求主教生活在信众之中。如果说主教继承了宗徒传统,那么修道士则延续了修道传统。这个传统,跟主教传统一样,也以《圣经》为源头。但是,与主教生活在社会中不同,修道士要远离人群。修道生活旨在让人放下对尘世的贪爱,一心追求在灵中见证天主。为避免尘世对灵修形成干扰,早期修道文化的重要主题之一,就是修道者需要离开世俗世界,退入荒漠孤寂的生活。
早期教会中,主教与修道士角色之间的矛盾,不仅在于两者与尘世的距离,也在于两者有着不同的生活。修道士的生活完全以默观为中心,最终实现高度个人化的直面上主。而主教角色,自形成之初,就已经具备了明确的社会属性,在发展过程中更是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主教在 2 世纪下半叶成为地方教会唯一的领导。自那个时候起,主教担任的职能就不再仅仅是教导信众,他要在更广泛的领域关照信众:对抗异端,维护教义正统性;与其他地方的主教通讯,维护教会统一;经济上接济困难的信徒;替教会成员出面与官方周旋;等等。随着教会的发展,教会组织结构日益复杂,主教承担的职能也日渐增加。到了古代晚期,与牧灵直接相关的主教职能就包括:布道,教导慕道者,督导教徒,主持洗礼、感恩礼与其他诸仪式;安排慈善,照顾孤寡、穷人、外乡人,赎买战俘;管理教士、执事和其他教会工作人员。这样繁重的工作,意味着主教生活难以以默观为中心。
然而,古代晚期社会却涌现出一大批修士—主教。在帝国东部,继巴西尔( Basil of Caesarea, 329/330—379 年)、尼撒的格里高利( Gregory of Nyssa,约 335—约 395年)、纳西昂的格里高利( Gregory of Nazianzus,约 329—390 年)、约翰·克里索斯托( John Chrysostom,约 349—470 年)之后,修士—主教成为常态。在西部,有都尔的圣马丁(Sanctus Martinus Turonensis, 316/336—397 年)、阿尔勒的凯撒留( Caesarius Arelatensis, 468/470—542 年)、出自勒兰群岛修道院( Lérins)的主教们。高卢的波美里乌斯(Julianus Pomerius, 5 世纪下半叶至 6 世纪初)还写了《论默观生活》( De Vita Contemplativa),鼓励修士—主教。这些格里高利之前的修士—主教范例,说明古代晚期社会提供了产生修士—主教的环境,也说明修道士与主教这两种角色相互间具有兼容的基础。
格里高利是古代晚期拉丁语教会中最富影响力的修士—主教之一。他认为,结合了行动的默观生活是人在世间可以实现的理想生活,践行它的修士—主教是最理想的基督徒角色。他以著述、教宗工作与自身生活,实践并行推广这种理念。认识格里高利的修士—主教逻辑,对今日研究者理解中世纪基督教世界的形成十分重要,因为这位教宗在中世纪被尊奉为灵修大师,他的著述是当时拉丁语世界里图书馆的必备馆藏,且馆藏数量远远超出其他所有早期教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