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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畴篇 解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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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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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时间:2005年04月
  • 页数:89页
  • 开本:32
  • ISBN:978-7-100-02384-9
  • 主题词:范畴解释
  • 人气:824

显示全部出版说明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出版说明

  我馆历来重视移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从五十年代起,更致力于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的古典学术著作,同时适当介绍当代具有定评的各派代表作品。幸赖著译界鼎力襄助,三十年来印行不下三百余种。我们确信只有用人类创造的全部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够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些书籍所蕴藏的思想财富和学术价值,为学人所熟知,毋需赘述。这些译本过去以单行本印行,难见系统,汇编为丛书,才能相得益彰,蔚为大观,既便于研读查考,又利于文化积累。为此,我们从1981年至2000年先后分九辑印行了名著三百六十余种。现继续编印第十辑。到2004年底出版至四百种。今后在积累单本著作的基础上仍将陆续以名著版印行。由于采用原纸型,译文末能重新校订,体例也不完全统一,凡是原来译本可用的序跋,都一仍其旧,个别序跋予以订正或删除。读书界完全懂得要用正确的分析态度去研读这些著作,汲取其对我有用的精华,剔除其不合时宜的糟粕,这一点也无需我们多说。希望海内外读书界、著译界给我们批评、建议,帮助我们把这套丛书出好。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2003年10月

显示全部作者简介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希腊哲学家、逻辑学家和科学家。他是西方思想史中实在论哲学学派的最杰出代表。他的思想对西方文化的根本倾向以至内容有重大影响。他的体系是中世纪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经院哲学的支柱和媒介。主要贡献在于奠定逻辑思维的基础,使推理彻底一贯达到最大效果。作为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他对许多学科都有贡献,为经验科学的进展奠定了基础。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范畴篇》和《解释篇》是亚里士多德逻辑学著作《工具书》一书中较短的两篇。《范畴篇》叙述了逻辑学理论,制定了范畴学说;《解释篇》阐述了论证的一般原则,研讨了三段论法的问题。

显示全部目 录

              <FONT face=宋体 size=3>范畴篇内容提要</FONT>

第一章 同名异义的东西、同名同义的东西;由引伸得名的东西。
第二章 (1)简单用语和复合用语。
    (2)(a)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的东西,(b)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的东西,
      (c)既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并且又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的东西,
      (d)既不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又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的东西。
第三章 (1)可以用来述说宾词的东西也可以用来述说主体。
    (2)一个种之内的诸属的属差和另一个种之内的诸属的属差不同,
      除非一个种是包含在另一个种之内。
第四章 思想对象的八种范畴。
第五章 实体。
    (1)第一性实体和第二性实体。
    (2)存在于本质属性和偶然属性与它们的主体之间的关系的差别。
    (3)一切不是第一性实体的东西,都或者是第一性实体的一个本质属性,
      或者是第一性实体的一个偶然属性。
    (4)在第二性实体中,属比种更加真正地是实体。
    (5)一切不是种的属都是同等程度的实体,所有的第一性实体都是同等
      程度的实体。
    (6)除属和种之外,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是第二性实体。
    (7)第一性实体对第二性实体以及所有其他宾词的关系,和第二性实体
      对所有其他宾词的关系一样。
    (8)实体决不是一种偶然属性。
    (9)属的属差不是偶然属性。
    (10)属、种和属差,作为宾词,对于它们的主体是“一义的”。
    (11)第一性实体是个体;第二性实体是个体的性质的规定。
    (12)实体绝不具有一个相反者。
    (13)实体没有程度的差别。
    (14)实体的特别标志是:它可以用相反的性质来加以述说。
    (15)相反的性质不能用来述说任何实体以外的东西,甚至不能用来
       述说命题和判断。
第六章 数量。
    (1)分离的和联续的数量。
    (2)各种数量,即数目、口语、线、面、立体、时间、地点等等之划分
      为这两类。
    (3)有些数量的各部分之间有一种相对的地位,有些数量的各部分之间
      则没有。各种数量划分为这两类。
    (4)数量方面的词之用于不是数量的东西上面,是由于这些东西和上述
      各种数量之一有关系。
    (5)数量没有相反者。
    (6)像“大”和“小”这样的词,乃是相对的,而不是数量方面的,
      并且不能是彼此相反的。
    (7)最有理由认为包含着一个相反者的,是地点。
    (8)数量不能够有程度的不同。
    (9)数量的特别标志是可以用相等或不相等来加以述说。
第七章 关系。
    (1)相对者的第一种定义。
    (2)有些相对者有相反者。
    (3)有些相对者有不同的程度。
    (4)一个相对的词总有它的相关者,并且双方是互相依赖的。
    (5)相关者只有当相对者获得它的适当的名称时才清楚地显出来;
      在有些场合,为了这个目的就必须创造新词。
    (6)大部分相对者是同时产生出来的;但知识的对象和知觉的对象
      乃是先于知识和知觉而存在的。
    (7)没有一个第一性实体或一个第一性实体的部分是相对的。
    (8)相对者的修正定义,把第二性实体除外。
    (9)除非我们知道和一个东西相对的那个东西,就不可能知道
      这个东西是相对的。
第八章 性质。
    (1)性质的定义。
    (2)性质的各种不同种类:
     (a)习惯和状态;
     (b)能力;
     (c)影响的性质[影响的性质和影响之间的区别]。
     (d)形状等等。[疏、密等等不是性质。]
    (3)形容词一般地是由相应性质的名称引伸转成的。
    (4)大多数性质都有相反者。
    (5)如果两个相反者之一是一个性质,另一个相反者就也是一个性质。
    (6)在大多数场合,一个性质能有不同的程度,而大多数性质也能
      以不同的程度为主体所具有。形状的性质是这条规律的一个例外。
    (7)性质的特殊标志是:事物就性质而言可以用相同或不相同来加以述说。
    (8)习惯和状态作为种乃是相对的;作为个体则是性质方面的。
第九章 略述活动、遭受和其他的范畴。
第十章 四类“对立者”。
    (a)相关者。
    (b)相反者。[有些相反者有居间的东西,有些没有。]
    (c)实有者和缺乏者。
     表达具有和丧失的词不是实有者和缺乏者,虽然前两者彼此之间,以及后两者彼此之间,是在同样的意义上相互对立的。
     同样地,形成一个肯定命题和一个否定命题的基础的两个事实之互相对立,其意义是像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本身之互相对立一样。
     实有者和缺乏者之互相对立,其意义不同于相关者之互相对立。
     实有者和缺乏者之互相对立,其意义不是像相反者之彼此互相对立那样。
     因为:(Ⅰ)它们既不属于没有居间者的一类,又不属于有居间者的一类。
        (Ⅱ)不能有从一个状况(缺乏或丧失)到它的对立者的转变。
    (d)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这两者之和别种相反者不同,是由于肯定命题和
      否定命题两者中总有一方是错误的而他方是正确的。[互相对立的两个肯
      定命题好像也有这个标志,但它们并不如此。]
第十一章 继续讨论相反者。
     恶一般地来说是善的相反者,但有时两种恶是相反者。
     当一个相反者存在时,另一个不必存在。
     相反的属性适用于同一个属或种以内。
     相反者必须本身是在同一个种以内,或在对立的种以内,或者本身就是种。
第十二章 “先于”一词用于:
     (a)时间上在先的东西;
     (b)为他物所依赖而自己却不依赖于他物的东西;
     (c)排列上占先的东西;
     (d)更好的或更可尊敬的东西;
     (e)两个互相依赖的东西里面那个为他方的原因的一方。
第十三章 “同时的”一词用于:
     (a)同一个时候产生的东西;
     (b)两个互相依赖但任何一方都不是他方的原因的东西;
     (c)同一个种以内的各个不同的属;
第十四章 运动有六种。
     改变与其他各种运动不同。
     运动的相反者的定义,以及各种不同的运动的相反者的定义。
第十五章 “有”一词的各种意义。

             <FONT size=3>解释篇内容提要
</FONT>
第一章 (1)口语是思想的符号。
    (2)孤立的思想或用语既不是正确的也不是错误的。
    (3)正确和错误只是思想或词语的某些结合的属性。
第二章 (1)名词的定义。
    (2)简单的和复合的名词。
    (3)不确定的名词。
    (4)名词的格。
第三章 (1)动词的定义。
    (2)不确定的动词。
    (3)动词的时式。
    (4)动名词和形容词。
第四章 句的定义。
第五章 简单的和复合的命题。
第六章 矛盾命题。
第七章 (1)全称的、不确定的和特称的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
    (2)相反命题与矛盾命题不同。
    (3)在主词为全称或特称的两个相反命题中,一命题的正确
      即蕴涵着另一命题的错误,但在不确定的命题中,
      情形就不是这样。
第八章 单一的命题的定义。
第九章 谈及现在时或过去时的命题,必定或者是正确的,或者是错误的;
    谈及将来时的命题,必定或者是正确的,或者是错误的,但哪一个
    是正确的哪一个是错误的,则不能决定。
第十章 (1)各对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的图解式排列,
     (a)不带动词“是”的补语的,(b)带有动词“是”的补语的,
     (c)以一个不确定的名词为主词的。
    (2)否定词的正确的位置。
    (3)相反命题绝不能两者都是正确的,但在特称相反命题则两者可以都是正确的。
    (4)在特称命题中,如果肯定命题是错误的,则其相反命题是正确的;
      在全称命题中,如果肯定命题是错误的,则其矛盾命题是正确的。
    (5)以一个不确定的名词和一个不确定的动词构成的命题,不是否定命题。
    (6)以一个不确定的名词为主词的命题对其他命题的关系。
    (7)名词和动词的换位并不使命题的意义改变。
第十一章 (1)有些貌似简单的命题,实在是复合的。
     (2)同样地,有些辩证的问题实在是复合的。
     (3)辩证的问题的性质。
     (4)当具有同一主词的两个简单命题都是正确的时候,
       由该两个命题的宾词的结合而获得的那个命题,
       并不一定是正确的。
     (5)许多当单独时都是属于同一个主体的宾词,只当它们都是
       本质上可以用来述说该主体、并且其一宾词并不暗含在另
       一宾词之内时,才能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简单的命题。
     (6)一个复合的宾词,当它里面包含着用词的矛盾时,或宾词之
       一是用于第二性的意义之下时,就不能分解为简单的宾词。
第十二章 (1)关于可能性、不可能性、偶然性和必然性的命题。
     (2)规定此种命题的恰当的矛盾命题。
第十三章 (1)表明存在于此种命题之间的关系的格式。
     (2)证明这个格式的不合逻辑。
     (3)修订了的格式。
     (4)被称为可能的东西,可以是
      (a)经常实在的,(b)有时实在的有时不实在的,(c)绝不实在的。
第十四章 讨论:一个全称的或特称的肯定命题的正当的相反命题是一个相
     反的肯定命题抑是一个相反的否定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