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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1894年(甲午),新兴的军国主义国家——日本,赢得其侵华战争的胜利,颟顸的清廷被迫签订马关条约以台湾割让日本。自1895年(乙未)迄1945年(乙酉)光复,日本对台湾之殖民地统治历时51年之久。乙未割台,系在19世纪之末,今则已进入21世纪,但这殖民统治的往事史实,对于后此台湾之发展仍具重要的影响,尚难遽认为是可以遗忘的“陈迹”。
1946年春,作者自内地抵达台北。刚踏上地处亚热带的新光复的国土,在两旁植有棕榈树的步道上行走,一切令人兴奋好奇。刘壮肃(即刘铭传)时代留下的旧城门和旧火车头,台北市的新、旧市区,九号水门附近的六馆仔——旧时的“妈振馆”(英语Merchant House即商馆之闽南语音读法),淡水的炮台和红毛城,均令人联想到台湾的过去——延平郡王(因赐国姓故在西洋文献上被称为Koxinga或Coxinga)的开疆辟土,早期的移民社会,洋商和外国资本的进入,日本人的殖民统治,8年艰辛抗战使故土重光。因亲临斯土所激起的一种历史感的驱使,作者遂开始探寻海疆台湾的过去。
到台北不久的某日,承光复初曾署理台北州某郡郡守的黄纯青翁,在他晴园旧居接待。他随后曾一度出任台湾省文献会主委,现已去世多年。乙未割台之时,他才17岁。唐景崧及若干志士为阻止日人入据,乃宣告成立台湾民主国,仍奉清朝“正朔”。他曾躬逢其盛。事隔多年,我仍能记起,当他说到当时所用黄虎旗时所露出的神往之情。
同年夏天,曾专程赴台中雾峰莱园一行,试图唤回梁任公当年与“遗民”唱和,共同因故国之思而垂泪之临场感,抚摸并诵读《栎社碑记》:“鼎革以还……我材非世用,是为弃材”云云。受异族宰割,我民之遭受凌夷,岂仅不为“世用”而已,遗民压抑胸臆的悲愤,令人低回不已!
自1946年秋季开始,作者即对台湾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下之反日的文化与社会运动,发生浓厚的兴趣,并因此对日本帝国主义对台湾之殖民地统治之内容,致力搜寻资料。为此,也访谈了当时仍健在的上述社会、文化运动参加者及日据时期受过高等教育并身历殖民统治的社会菁英多人。此后,复以作者曾在台先后参与有关经济建设部门之各项事务,乃对于殖民地时代之法律规章与其产业经济发展过程,作更进一步的探索。作者第一篇法律论文《光复前后台湾省矿业权之特质及其递嬗情形概述》,于1949年刊于当时发行量最大的《台湾新生报》,嗣后又择要转载于1954年的《东吴法学年刊》。凡此种种因缘,作者乃于此后攻读大学研究所学位时,以《日据时期之台湾殖民地法制及殖民统治》为题撰写论文。本书之研究,即系开端于此。
作者于1955年首度赴日,目睹了日本战后产业经济复兴,而此一复兴正是以明治以来所奠定的资本主义为基础的。同时,在游览中所见各种旧有公共建筑之宏大、装饰之精工及其刻意表现雍容华贵之风格,各个企业巨擘的巍峨总部,名卿巨公的宽广宅第以及连绵的高级住宅区,以至国会议事堂邻近的踌躇满志的伊藤博文铜像。一切均使人想起所谓明治的“盛世”,而这一“盛世”,也正是建立在对外扩张即殖民地之掠取、经营、榨取之上的。一个世纪以来,日本之繁荣与富强,正是以作者本国之苦难及耻辱为代价的。在旅行及此后撰写本书过程中,此一印象自是萦然于怀。作者之发愿撰写本书,亦系就此一大的历史作一小小注解。
作者于1996年8月应邀参加在大连举行的法学会议,曾往旅顺凭吊甲午及日俄战争场景,也参观了日本当年所谓“关东都督府”故址。日人所谓“关东州”者,原为旅大租借地,于租期届满,仍继续窃据不还,为本书所涉及当年日本所谓“外地法域”之一。历史旧迹,终得目赌。自作者对自1895年以还日本之对外殖民史实进行钻研起,直到近年亲历“关东州”州衙,或可谓知识和心灵上的“百年”访古之“旅”。兹幸本书之撰述终于完工,盖可为此“旅”划上一个“句点”矣。
已故学者戴炎辉教授为中国法制史权威学者,以对唐律、清律及《淡新档案》之精湛研究著称于世,其对《淡新档案》之研究成果《清代台湾之乡治》一书,尤可认为研究清代制度之经典之作。就台湾殖民地之法制,戴氏曾著有《五十年来之台湾法制》一文,文虽简短,但为此领域拓荒之先声,启迪及裨益后学良多。戴氏毕业于前东京(帝国)大学,其青壮年期均在日本体制下度过,依其早年求学经历,可谓为在该制度下育成之菁英。戴氏颇受日本中国法制史权威中田薰氏之甄陶,对日本人对中国法制史学之已有成就及其学风之严肃,固持肯定态度;但对日本殖民地法制所采之愚民政策,及日人其时对汉(中华)民族人格之践踏,则径予严词指责抨击,初未曲意维护。戴氏辞世有年,墓木已拱,其对中国法制史研究之贡献及影响,及是非分明的风格,均足令人称道。
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既以体现台湾之殖民地化为目标,则本书自与经济学者所论述之台湾殖民地化之历史,有一定程度的重叠。对在当日之殖民地体制下,日本人对台湾之产业经济设施及编组,亦即其对殖民地役使及榨取进程之研究,在该殖民统治犹属存续之际,已为当时的显学。对此,日本学者已故矢内原忠雄教授所著《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则为斯学公认之里程碑。该书成书70余年、若干相关史实更进一步沉淀之后,斯学新秀相继以更深度的新著问世。赓续前修,踵事增华。但矢内原氏的基本架构及论点,迄今仍未为后人超越。唯就矢内原氏对日据下台湾之殖民地化同时亦为资本主义化部分之论述,学者对之间有质疑者。唯作者基于本书之目的,就研讨台湾殖民地统治法制及庶政,认为援用矢内原氏之观点,应属无碍,并此说明。(参阅本书第一章第一节注)
矢内原氏前一巨著,成于日本军事帝国主义势力鼎盛之时期。该书对其本国在台湾殖民地之压迫榨取,作了极为严厉而公正的批判,虽触怒台督禁其涉足台湾而不惜。此一著作不仅有其传世的学术价值,同时,也曾鼓舞了我台湾同胞反殖民地统治的抗争。在该书序言中,他首先揭橥“被虐待者之解放,沉没者之向上,而自主独立者的和平的结合”。虽然,在其写作之际,台湾之终于能因中华民族之奋起抗战而光复,尚非当时所能预见或可以想像。因有这样的时空约制,自难苛求他径为台湾脱离日本羁绊之诉求。但是,他,本于一个秉持和平主义的基督教徒的信念,及出于其学者的学术良心,对殖民地人民之遭受桎梏及陷于沉沦之诚挚同情,不啻为当时之长夜明灯。该书出版于1929年,经历了一个多甲子之后,风檐展读,犹令人钦迟不已。唯就日本对台湾殖民地之榨取与民族压迫,在该国当年仍有若干以自由、开明相标榜之人士,悍然予以辩护与支持者,而在战后日本民族表现,对其往昔侵略战争及殖民统治之种种戕伤,初未展示其诚心忏悔,具有军国主义色彩之思想,且有复萌之趋势。与在20世纪30年代时空下矢内原氏之高义相对比,在今日普世价值之下,日本民族若干菁英之堕落,实在令人叹息!
作者并应由衷申谢者,为本书编撰中曾多所参考及时有征引者,除上述戴炎辉教授及矢内原忠雄氏之巨著外,尚有:台湾省文献委员会所编之《台湾省通志稿•政事志司法篇》第二章一至三节(戴炎辉、蔡章麟、洪逊欣、陈世荣诸氏分任编纂),为该时期法制提出有系统之整理成果;以及台湾银行研究室所刊行之《台湾研究丛刊》,《台湾研究丛刊》中之《台湾经济史》(执笔者有张汉裕氏等诸家)各集,《日据时代台湾经济之特征》(执笔者有潘志奇氏等诸家),周宪文氏之《日据时代台湾经济史》等书,足与矢内原之理论相证,且多补充阐发。对上述诸家,作者均有亲炙丰采的机会,今戴、蔡、洪、陈、周、张诸先生均已遽归道山,谨致衷心无限哀悼之意,并祝现仍健在的潘志奇氏松柏长青,著述不辍!
于此,作者愿坦白以陈者,本书之出发点虽为学术性的考察,唯本书所论述之内容,既为日本帝国主义对台湾之殖民统治历程,而这一统治正是在作者现正生息之斯土上完成的,当年身受此一统治并身受其戕害者正是作者之同胞,作者开始搜集资料并形成论点时,殖民时代之遗迹仍历历在目。因之,若谓作者在写作时,没有受对该殖民地统治之憎恶之影响,难免是矫情而不符实的。尽管如此,作者已尽力求其客观,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作者不敏,尚祈方家正之。
本书第九章第二节部分,曾于2000年以《(台湾)殖民地法院有关身分法判例分类选录及评注》为题发表于《法制史研究》创刊号(“中国法制史”学会,台北)。同文另经以英文本Dilemma Faced by the Japanese Colonial Courts in Taiwan as Whether to Recognize and Enforce Customs which were Inconsistent with“Public Order and Good Morals”——Annotation to selected cases involving civil matters(family and succession),在2001年3月于芝加哥举行之亚洲学会专题讨论会上宣读。(该文当与作者其他英文著作结集出版)。本书约半数内容,最早曾于1958年以《日据时期之台湾殖民地法制及殖民统治》为题,发表于台湾省文献委员会所刊行之《台湾文献》季刊;嗣于1960年加以修改增订,并以同题印行少量单行本,以供师友及学者参考。唯因印量过少,搜求无门,致有翻印本之出现。据知,某大学研究所及某社会科学研究会曾自行翻印若干份,以供其同人使用。该旧刊本仅6章,约凡19万言。新刊本共分12编,凡20章,计36万言。本书许多章节均为新增,该书旧刊本仍保留之部分,亦经大幅整理或改撰。现在刊行之增补修订本,并经更名,并予说明。本书之扩增及改写,时作时辍,迄止2001年5月始行完成。兹值本书正式刊行问世,爰缀数语,以明始末。
2001年7月
时年七十又七
1894年(甲午),新兴的军国主义国家——日本,赢得其侵华战争的胜利,颟顸的清廷被迫签订马关条约以台湾割让日本。自1895年(乙未)迄1945年(乙酉)光复,日本对台湾之殖民地统治历时51年之久。乙未割台,系在19世纪之末,今则已进入21世纪,但这殖民统治的往事史实,对于后此台湾之发展仍具重要的影响,尚难遽认为是可以遗忘的“陈迹”。
1946年春,作者自内地抵达台北。刚踏上地处亚热带的新光复的国土,在两旁植有棕榈树的步道上行走,一切令人兴奋好奇。刘壮肃(即刘铭传)时代留下的旧城门和旧火车头,台北市的新、旧市区,九号水门附近的六馆仔——旧时的“妈振馆”(英语Merchant House即商馆之闽南语音读法),淡水的炮台和红毛城,均令人联想到台湾的过去——延平郡王(因赐国姓故在西洋文献上被称为Koxinga或Coxinga)的开疆辟土,早期的移民社会,洋商和外国资本的进入,日本人的殖民统治,8年艰辛抗战使故土重光。因亲临斯土所激起的一种历史感的驱使,作者遂开始探寻海疆台湾的过去。
到台北不久的某日,承光复初曾署理台北州某郡郡守的黄纯青翁,在他晴园旧居接待。他随后曾一度出任台湾省文献会主委,现已去世多年。乙未割台之时,他才17岁。唐景崧及若干志士为阻止日人入据,乃宣告成立台湾民主国,仍奉清朝“正朔”。他曾躬逢其盛。事隔多年,我仍能记起,当他说到当时所用黄虎旗时所露出的神往之情。
同年夏天,曾专程赴台中雾峰莱园一行,试图唤回梁任公当年与“遗民”唱和,共同因故国之思而垂泪之临场感,抚摸并诵读《栎社碑记》:“鼎革以还……我材非世用,是为弃材”云云。受异族宰割,我民之遭受凌夷,岂仅不为“世用”而已,遗民压抑胸臆的悲愤,令人低回不已!
自1946年秋季开始,作者即对台湾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下之反日的文化与社会运动,发生浓厚的兴趣,并因此对日本帝国主义对台湾之殖民地统治之内容,致力搜寻资料。为此,也访谈了当时仍健在的上述社会、文化运动参加者及日据时期受过高等教育并身历殖民统治的社会菁英多人。此后,复以作者曾在台先后参与有关经济建设部门之各项事务,乃对于殖民地时代之法律规章与其产业经济发展过程,作更进一步的探索。作者第一篇法律论文《光复前后台湾省矿业权之特质及其递嬗情形概述》,于1949年刊于当时发行量最大的《台湾新生报》,嗣后又择要转载于1954年的《东吴法学年刊》。凡此种种因缘,作者乃于此后攻读大学研究所学位时,以《日据时期之台湾殖民地法制及殖民统治》为题撰写论文。本书之研究,即系开端于此。
作者于1955年首度赴日,目睹了日本战后产业经济复兴,而此一复兴正是以明治以来所奠定的资本主义为基础的。同时,在游览中所见各种旧有公共建筑之宏大、装饰之精工及其刻意表现雍容华贵之风格,各个企业巨擘的巍峨总部,名卿巨公的宽广宅第以及连绵的高级住宅区,以至国会议事堂邻近的踌躇满志的伊藤博文铜像。一切均使人想起所谓明治的“盛世”,而这一“盛世”,也正是建立在对外扩张即殖民地之掠取、经营、榨取之上的。一个世纪以来,日本之繁荣与富强,正是以作者本国之苦难及耻辱为代价的。在旅行及此后撰写本书过程中,此一印象自是萦然于怀。作者之发愿撰写本书,亦系就此一大的历史作一小小注解。
作者于1996年8月应邀参加在大连举行的法学会议,曾往旅顺凭吊甲午及日俄战争场景,也参观了日本当年所谓“关东都督府”故址。日人所谓“关东州”者,原为旅大租借地,于租期届满,仍继续窃据不还,为本书所涉及当年日本所谓“外地法域”之一。历史旧迹,终得目赌。自作者对自1895年以还日本之对外殖民史实进行钻研起,直到近年亲历“关东州”州衙,或可谓知识和心灵上的“百年”访古之“旅”。兹幸本书之撰述终于完工,盖可为此“旅”划上一个“句点”矣。
已故学者戴炎辉教授为中国法制史权威学者,以对唐律、清律及《淡新档案》之精湛研究著称于世,其对《淡新档案》之研究成果《清代台湾之乡治》一书,尤可认为研究清代制度之经典之作。就台湾殖民地之法制,戴氏曾著有《五十年来之台湾法制》一文,文虽简短,但为此领域拓荒之先声,启迪及裨益后学良多。戴氏毕业于前东京(帝国)大学,其青壮年期均在日本体制下度过,依其早年求学经历,可谓为在该制度下育成之菁英。戴氏颇受日本中国法制史权威中田薰氏之甄陶,对日本人对中国法制史学之已有成就及其学风之严肃,固持肯定态度;但对日本殖民地法制所采之愚民政策,及日人其时对汉(中华)民族人格之践踏,则径予严词指责抨击,初未曲意维护。戴氏辞世有年,墓木已拱,其对中国法制史研究之贡献及影响,及是非分明的风格,均足令人称道。
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既以体现台湾之殖民地化为目标,则本书自与经济学者所论述之台湾殖民地化之历史,有一定程度的重叠。对在当日之殖民地体制下,日本人对台湾之产业经济设施及编组,亦即其对殖民地役使及榨取进程之研究,在该殖民统治犹属存续之际,已为当时的显学。对此,日本学者已故矢内原忠雄教授所著《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则为斯学公认之里程碑。该书成书70余年、若干相关史实更进一步沉淀之后,斯学新秀相继以更深度的新著问世。赓续前修,踵事增华。但矢内原氏的基本架构及论点,迄今仍未为后人超越。唯就矢内原氏对日据下台湾之殖民地化同时亦为资本主义化部分之论述,学者对之间有质疑者。唯作者基于本书之目的,就研讨台湾殖民地统治法制及庶政,认为援用矢内原氏之观点,应属无碍,并此说明。(参阅本书第一章第一节注)
矢内原氏前一巨著,成于日本军事帝国主义势力鼎盛之时期。该书对其本国在台湾殖民地之压迫榨取,作了极为严厉而公正的批判,虽触怒台督禁其涉足台湾而不惜。此一著作不仅有其传世的学术价值,同时,也曾鼓舞了我台湾同胞反殖民地统治的抗争。在该书序言中,他首先揭橥“被虐待者之解放,沉没者之向上,而自主独立者的和平的结合”。虽然,在其写作之际,台湾之终于能因中华民族之奋起抗战而光复,尚非当时所能预见或可以想像。因有这样的时空约制,自难苛求他径为台湾脱离日本羁绊之诉求。但是,他,本于一个秉持和平主义的基督教徒的信念,及出于其学者的学术良心,对殖民地人民之遭受桎梏及陷于沉沦之诚挚同情,不啻为当时之长夜明灯。该书出版于1929年,经历了一个多甲子之后,风檐展读,犹令人钦迟不已。唯就日本对台湾殖民地之榨取与民族压迫,在该国当年仍有若干以自由、开明相标榜之人士,悍然予以辩护与支持者,而在战后日本民族表现,对其往昔侵略战争及殖民统治之种种戕伤,初未展示其诚心忏悔,具有军国主义色彩之思想,且有复萌之趋势。与在20世纪30年代时空下矢内原氏之高义相对比,在今日普世价值之下,日本民族若干菁英之堕落,实在令人叹息!
作者并应由衷申谢者,为本书编撰中曾多所参考及时有征引者,除上述戴炎辉教授及矢内原忠雄氏之巨著外,尚有:台湾省文献委员会所编之《台湾省通志稿•政事志司法篇》第二章一至三节(戴炎辉、蔡章麟、洪逊欣、陈世荣诸氏分任编纂),为该时期法制提出有系统之整理成果;以及台湾银行研究室所刊行之《台湾研究丛刊》,《台湾研究丛刊》中之《台湾经济史》(执笔者有张汉裕氏等诸家)各集,《日据时代台湾经济之特征》(执笔者有潘志奇氏等诸家),周宪文氏之《日据时代台湾经济史》等书,足与矢内原之理论相证,且多补充阐发。对上述诸家,作者均有亲炙丰采的机会,今戴、蔡、洪、陈、周、张诸先生均已遽归道山,谨致衷心无限哀悼之意,并祝现仍健在的潘志奇氏松柏长青,著述不辍!
于此,作者愿坦白以陈者,本书之出发点虽为学术性的考察,唯本书所论述之内容,既为日本帝国主义对台湾之殖民统治历程,而这一统治正是在作者现正生息之斯土上完成的,当年身受此一统治并身受其戕害者正是作者之同胞,作者开始搜集资料并形成论点时,殖民时代之遗迹仍历历在目。因之,若谓作者在写作时,没有受对该殖民地统治之憎恶之影响,难免是矫情而不符实的。尽管如此,作者已尽力求其客观,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作者不敏,尚祈方家正之。
本书第九章第二节部分,曾于2000年以《(台湾)殖民地法院有关身分法判例分类选录及评注》为题发表于《法制史研究》创刊号(“中国法制史”学会,台北)。同文另经以英文本Dilemma Faced by the Japanese Colonial Courts in Taiwan as Whether to Recognize and Enforce Customs which were Inconsistent with“Public Order and Good Morals”——Annotation to selected cases involving civil matters(family and succession),在2001年3月于芝加哥举行之亚洲学会专题讨论会上宣读。(该文当与作者其他英文著作结集出版)。本书约半数内容,最早曾于1958年以《日据时期之台湾殖民地法制及殖民统治》为题,发表于台湾省文献委员会所刊行之《台湾文献》季刊;嗣于1960年加以修改增订,并以同题印行少量单行本,以供师友及学者参考。唯因印量过少,搜求无门,致有翻印本之出现。据知,某大学研究所及某社会科学研究会曾自行翻印若干份,以供其同人使用。该旧刊本仅6章,约凡19万言。新刊本共分12编,凡20章,计36万言。本书许多章节均为新增,该书旧刊本仍保留之部分,亦经大幅整理或改撰。现在刊行之增补修订本,并经更名,并予说明。本书之扩增及改写,时作时辍,迄止2001年5月始行完成。兹值本书正式刊行问世,爰缀数语,以明始末。
2001年7月
时年七十又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