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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时间意识的贝尔瑙手稿(1917—1918) 精装胡塞尔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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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168.00

  • 著者:2153 译者:
  • 出版时间:2022年05月本印时间:2022年05月
  • 版次:1页数:540页
  • 开本:16册数:1 卷数:1
  • ISBN:978-7-100-20175-9
  • 读者对象:哲学专业师生及爱好者
  • 主题词:胡塞尔(Husserl,Edmund1859—1938)现象学研究
  • 人气: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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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时间本身:胡塞尔对时间意识之谜的思考

1.贝尔瑙手稿由胡塞尔1917—1918年的速记手稿组成,胡塞尔本人非常重视这部关于时间意识现象学的手稿,视其为自己的“主要著作”,原计划整理成书。但被受学界关注的手稿出版历经坎坷,最终才经整理面世。
2. 时间问题极尽现象学之精微,也是哲学中最深刻的主题之一,本书主要包括时间意识的基本结构、时间意识分析中的无限后退问题、纯粹自我的时间关系、个体化现象学、再回忆现象学等研究。
3. 手稿文本不仅在延续胡塞尔内在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的思索,也是对时间学说的重构。每一个生成性的当下,都产生于滞留与前摄之间的相互作用,都有其发生史。对时间问题的研究同时展示了现象学的发生现象学转向。
 

显示全部作者简介

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著名德国哲学家,其开创的现象学运动,极大地影响了二十世纪欧陆哲学的走向。曾任教于哈勒大学、哥廷根大学与弗莱堡大学。主要著作有《逻辑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内时间意识现象学》《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等。
译者简介:
肖德生,哲学博士,广西大学哲学系教授,广西大学现象学与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现象学、欧陆哲学,关注时间意识现象学研究十多年,旁涉中西意识哲学比较研究。兼任中华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理事、《广西大学学报(哲社版)》主编、中文版《胡塞尔文集》编委。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本书由胡塞尔1917—1918年在贝尔瑙沉思时间意识难题的速记手稿所组成,前承《内时间意识现象学(1893—1917)》,后启《关于时间构造的后期文字(1929—1934)》,构成了胡塞尔时间意识现象学思想“三部曲”极为重要的中间环节。通过贝尔瑙手稿,有兴趣的读者会发现:胡塞尔新的时间意识现象学与早期时间观相比取得哪些最本质的进展;胡塞尔为何且如何回到“布伦塔诺—亚里士多德学说”的近处;在通向“超越论逻辑”难题的深化个体化问题域的研究中,胡塞尔又如何阐发时间性和观念对象的学说。

显示全部目 录

编者引论
第一编 论原初时间意识的基本结构:原体现、滞留和前摄的流动关联
第一篇 原初时间意识中滞留与前摄的交织•原体现与新奇之物的意识
第二篇 滞留与前摄的组合•充实等级性与当下意识 •原过程图示
第三篇 原现前滞留性与再造性的当下化
第四篇 关于消退现象的现象学
第二编 论原过程与其中被构造的带刚性时间秩序及流淌时间样式的时间对象性的被给予性
第五篇 直观的时间样式的河流与关于流淌的意识
第六篇 行为作为“现象学时间”中的对象•时间对象性与构造的原河流
第七篇 关于诸时间样式的学说
第八篇 从意向相关项方面描述诸时间样式
第三编 论原初时间意识分析中内容与立义模式的使用及无限后退的危险
第九篇 外感知与内在感知中立义与被立义的内容
第十篇 关于最后构造的原过程的时间性与可感知性的问题•一个无时间与无意识的原过程的假定
第十一篇 原体现、滞留与前摄中的内容与立义
第十二篇 分析不带立义与被立义内容模式的原过程的一个尝试
第十三篇 通过证明构造时间的意识滞留性地回涉自身来规避时间构造中的无限后退
第四编 发生考察中自我性的与原素的时间性
第十四篇 我的体验流与自我
第十五篇 纯粹自我的时间关系
第五编 论个体化现象学:诸经验对象、想象对象与观念对象的时间性
第十六篇 时间的流动与个体对象存在的构造
第十七篇 论个体化现象学
第十八篇 观念对象的时间形式•被给予性时间与客观的时间形式
第十九篇 想象对象的时间延续•关于经验世界时间与想象世界拟-时间中的时间状况、时间关联与个体化
第二十篇 想象中的时间与现时经验中的时间
第六编 论再回忆现象学
第二十一篇 不同种类的回忆及其重复
第二十二篇 回忆作为充实的现象学分析

显示全部精彩试读

(1)存在像原当下意识这样的某物,在其中某物被意识为原当下的,被意识为现在存在的。一个内容(在意识意义上)被意识为现在,并且这个现在是这个内容的一个形式。
(2)原当下意识转变成过去意识的连续统一体,并且在这个连续统一体中同一个内容以连续自身变异的形式被意识到,以过去的形式被意识到。这些过去从零这个原当下点起形成一个持续的连续统一体。原当下之物是其所是,存在于向过去状态的过渡中,并且如果过去之物本身存在,那么当下之物不再存在。但是,过去之物自身在河流中存在,正如当下之物转变成“紧接着的过去”,它以相同的方式转变成一个进一步过去之物。过去之物本身存在,这就是说,一个当下存在,即<作为>对这个过去之物的一个当下的意识,并且在其中这个过去之物“本身”<存在>;并且这个次生的当下重又转变成一个过去,如此等等。
原当下意识与过去意识的连续统一体是一个河流的连续统一体,在其中从原当下意识涌出一个常新的意识,这个常新的意识自身是当下意识,而且它是与“刚才曾在”有关的当下意识,然而它称作过去意识,因为它原生地意识到的东西就其而论展示一个当下的变异,这个当下自身不是变异。原当下意识是对一个原初的未变异之物的意识;并且其自身被意识为未变异的。虽然每一个涌出的其他意识是当下,但是它具有另一个意识的变异的特性,并且它意识到的东西具有另一个东西的变异的特性。因此,它是一个当下,这个当下使另一个当下被意识到,使一个更原初的当下被意识到。因此,来自原当下意识的持续新的过去意识的这个涌出,它也是一个常新的<当下>的涌出,但不是一个原当下的涌出,但它也仍然具有一个新的特征。
(3)每一个原当下意识具有在此意义上的一个确然的延展,即与一个原当下意识的相位点持续相衔接的是一个新而又新的原当下意识,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它给予一个延续之物的意识,例如,给予一个延续响起的声音的意识。而后,属于这个原当下连续统一体的每一个相位的是作为(也是意向活动构造的)系列的过去的连续统一体,这个原当下连续统一体是一个常新的原当下的涌出。
(4)像刚才一样,原当下能够持续地联合成一个延续的原当下的统一性;但是,甚至能够与一个持续的原当下(一个“延续的”原当下之物)相衔接的是一个不连续的新的原当下。但是,这个不连续的新的原当下与每个持续的原当下一样只有作为“延续”才是可能的。
原当下性源自于其中的这个持续的涌出与过去源自于其中的那个涌出,这两个涌出不可分割地一致,如此以至于连续新的原当下之物(或者不连续地新的原事件)的意识只有通过每一个相位与片段沉入过去才是可能的。与每一个原当下相位融合在一起的是作为过去的过去的当下,这些过去属于同一个事件意识的统一性。生产这个统一性的东西尤其应该得到探讨。因为一个新事件向后下沉的相位,“第二个”事件的向后下沉的相位,并不与第一个事件的相位“融合”;尽管在此也存在一个共同的联系形式:同时性与时间的序列。例如,楼梯上格格声响与雨的簌簌作响以及在钢琴上同时被弹奏的旋律,每一个都自为地形成一个事件统一性,但是,是在一个时间形式里面形成的。因此,我们得把这个普遍形式的构造与不同事件的构造相区分,这些事件时而是同时发生的,时而是相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