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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解决合作主义:法院调解社会化研究 平装西政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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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98.00

  • 著者:183804 
  • 出版时间:2020年11月本印时间:2020年11月
  • 版次:1印次:1页数:361页
  • 开本:16册数:1 卷数:1
  • ISBN:978-7-100-18794-7
  • 读者对象: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研究者
  • 主题词:调解(诉讼法)研究中国
  • 人气: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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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田野,本书剖析法院调解的社会参与及投诸社会治理,既关照个案实践,又回应整体制度安排,且上升至纠纷解决一般理论的建构,进而经由考察具体法律制度及其实践通达对社会、政治、文化的全景透视。本书倡导的“实践主义法学研究范式”系国内法学跨学科研究方法之首次自觉性整合。作者开拓性地提出“中国司法的社会化传统”、“诉讼案件问题化”、“压力型司法体制”等一系列命题,并提炼出“纠纷解决合作主义”这一中层理论,主张基于渐进式改革道路迈向国家—社会互动型委托调解。

 

丛书简介:西政文库由教授篇、青年学术篇、博士篇组成,集中反映西南政法大学教师与博士、博士后人才的学术成果。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曾令健,四川广安人,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从事纠纷解决、民事裁判学、司法跨学科研究,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5)、诉讼法学硕士学位(2009)、司法制度博士学位(2012)。在《社会学研究》、《当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浙江大学学报》、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主编、参编各类教材、集刊、著作20余种,主持完成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各1项,成果获10余项学术奖。

显示全部目 录

第一章 导论
一、问题所在
二、理论关怀
三、文献综述
四、研究进路
五、田野调研
六、结构安排
第二章 民间力量何以可能?
—中国司法的社会化传统
一、问题的提出
二、自噬型社会参与:晚清州县司法中的“官批民调”
三、补充型社会参与:民国基层司法的双层构造
四、建构型社会参与:“革命年代”的司法“群众路线”
五、顺应型社会参与:后“革命年代”的个案重叙与政治
  意涵
六、法院调解社会化的意涵变迁
第三章 法院邀请调解:制度表达与司法实践
一、问题的提出
二、何盛芙案:邀请调解的过程叙事
三、邀请调解的普遍性实践:目的明确与边界模糊
四、邀请调解:制度表达与司法实践之背离
第四章 法院委托调解:实践样态与学理阐释
一、问题的提出
二、委托调解的普遍性实践:地方实践的规范化运动
三、“判后委托调解”与压力型司法:后街个案
四、委托调解:“新‘第三领域’说”抑或其他
第五章 迈向国家— 社会互动型委托调解
—法院调解社会化的现代重构
一、问题的提出
二、法院调解社会化的实践评估
三、重回田野:“消失”的办公室与“喧嚣”的调处室
四、法院调解社会化的学理评价
五、法院调解社会化的正当性证成
六、法院调解社会化的制度重构
第六章 纠纷解决合作主义
一、作为“中层理论”的纠纷解决合作主义
二、法院调解社会化的外部视角:国家— 纠纷解决—
社会
三、法院调解社会化的内部视角:调解者— 纠纷解决—
  当事人
四、纠纷解决合作主义的四重面向
五、纠纷解决合作主义的实践图景
六、纠纷解决合作主义的学术意义
附 录
参考文献

显示全部精彩试读

调解是中国司法之一核心内容,调解的发展面向将决定司法的未来面貌,而法院调解社会化更是个中关键之所在。所谓法院调解社会化,即司法调解之社会参与及其投诸社会治理。这是中国司法实践的重要现象,却缺乏应有关注,遑论重视。从既有研究看,调解社会化现象常因研究者的熟视无睹或不以为意而轻易消逝于其视阈之中。这主要缘于两个方面:一是法院调解社会化实践往往是司法机关、司法人员乃至党政部门应对纠纷时集体无意识的反应,以至纠纷解决者自身对其缺乏反思性;二是法学界长期因袭规范法学范式,即便非严格意义的诠释法学分析,也以追求规则解释、制度建构、宏大叙事为终极旨趣,故此类问题常常“难入法眼”。

本书之所以探究法院调解社会化,主要缘于两方面。一是司法实践对笔者既有法学观念之触动、刺激乃至颠覆。笔者调研发现,一些法院运用、借助司法外力量应对棘手案件。在一起案情并不复杂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不仅反复进行司法鉴定,而且人大质询该案,地方政府、基层自治组织亦参与其间;在一起破产案件中,多级法院作出若干裁判文书,申诉上访亦被运用,案件最终凭借基层调解力量得以解决(本书第三、四章详述之)。个案表明,当代中国的司法实践业已超越教科书的教义,而社会力量与司法机关的互动之于纠纷解决具有重要作用。这些作用并非停留于书面意义,而是实实在在地影响纠纷解决。当然,社会力量何时介入司法活动、如何介入、为何产生影响,以及产生何种影响等,均有相应的实践逻辑且不尽雷同。二是既有研究在某种意义上催发的学术使命感,姑且如是称之。回顾既有研究,关注法院调解者甚多,但绝大多数集中于制度探讨,或缘于过度追求体系完整而缺乏问题意识,或立足逻辑层面的理论证成而较少将规范分析与司法实践相结合。

故而,本书关注如下问题:将社会力量导入法院调解后将呈现何种司法样态,为何产生此种或彼种司法形态,调解社会化与司法裁判会否产生冲突,调解社会化与司法审判何以互动,法院调解社会化之于中国司法究竟意味着什么,以及法院调解社会化研究对于纠纷解决一般理论具有哪些意义?本项研究之基本意图在于洞察、剖析、揭示并反思法院调解社会化实践中折射的隐秘信息与符码。在实践层面,这有助于深入理解法院调解社会化现象,为实践中运用社会力量提供制度性建议,具有启发性的智识支撑价值;在学理维度,这将一定程度地弥补法院调解社会化研究之不足,为纠纷解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