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娜·薇依的哲学思考可以为我提供指导。重要的不是为了了解手段的具体使用方法,而是试图从手段的特性出发,了解这些特性可能在行动上导致怎样的后果。
因此关于一部武器的理论可以包含的内容有:揭示选择这件武器意味着什么,了解它对使用者和目标敌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产生的影响;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无人机会对战争形势造成怎样的影响?对敌对关系、国家与国民之间的关系呢?
无人机将远程战争的现存进程延展并极端化,以至于消除了战争中的战斗部分,使得“战争”这个概念都岌岌可危。那就出现一个核心问题:如果“无人机战争”准确地说已经不再是战争了,那它属于哪种“暴力状态”呢?
这种企图消除敌对双方在暴力面前对等情况的尝试,不仅在技术上、战术上、心理上改变了武装暴力的具体行为,也动摇了建立在勇敢和牺牲精神上的传统军事道德原则。按照传统的标准去评判,无人机是懦夫才用的武器。
但这并不妨碍它的支持者们宣称,它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道德的武器。实现这种道德和价值观的转变,是如今在军事伦理学这个狭小领域里耕耘的哲学家们所致力的课题。他们认为,无人机是最优秀的人道主义武器。他们的论述工作对于确保无人机被社会和政治所接纳至关重要。在将其合法化的论述中,军火商和武装部队发言人所使用过的“语言要素”,经过语言炼金术的粗略加工后被回收利用,成为一种新型道德哲学的指导原则——“死亡伦理”,因此迫切需要对此加以批判。
此外,冲击还在继续,也许特别是在法律理论领域。在“无风险战争”中,无人机作为其实现的最佳工具,动摇了构成战争中杀戮权利的元法律原则。在这种根本性原则被动摇的背后,实际上涉及对生杀大权的重新定义。在行动中以抛弃武装冲突的权利为代价,取而代之的是“精准暗杀”的权利。
这还不是全部。在发明武装无人机的同时,我们几乎是无意识地发现:我们找到了一个解决几个世纪以来现代政治主权理论在战争层面的核心矛盾的方法。这种武器的普及意味着行使战争权力的条件将会发生变化,同时发生改变的还有国家和本国国民之间的关系。我们不能简单地以为武器的问题只关系到对外暴力的层面。成为一个无人机国度的人民将意味着什么呢?
(摘自《反思无人机》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