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显祖一生交友甚多,不仅有文学家,还有思想家,也有师友、乡友、僧人、伶人等,而邹元标便是其中之一。邹元标以理学著称,他与汤显祖一样从学于罗汝芳,为罗汝芳的重要门人。他们俩交往密切,本文就此略事梳理,以求教于方家。
一、邹元标其人
邹元标(1551—1624),字尔瞻,号南皋,江西吉水人。九岁时,能通晓五经,后从泰和胡直学,有志于学问。胡直是嘉靖年间的进士,官至福建按察使,师事欧阳德、罗洪先,得王阳明之传,与罗汝芳交往尤密。万历五年(1577),邹元标中进士,观政刑部。九月十三日张居正父亲去世,按礼,张居正必须回家“丁忧守制”三年,但张居正不愿停下正在手上进行的改革,希望万历皇帝以工作需要而缩短或取消他的“丁忧”。这有违礼制,受到许多大臣的反对。十月十八日至二十日,有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等大臣上疏反对夺情。而二十四日,邹元标不仅不惧怕酷刑,甚至认为他们的上疏还不够尖锐,于是他又写好奏疏。他在疏里言辞恳切,直接指出张居正并不是陛下所言有利社稷的人,此人:“才虽可为,学术则偏;志虽欲为,自用太甚”,由是造成“进贤未广”,还有诸多问题,如“断刑太滥”“言路未通”“民隐未周”。如果说他夺情不归,使陛下圣学终成,圣志终定,是“宗社无疆之福”,正丁艰,犹可挽留;脱不幸遂捐馆舍,陛下之学将终不成,志将终不定耶”?邹元标还进一步指出,张居正并非“非常人”,不奔丧是有违纲常的。他说:“臣观居正疏言‘世有非常之人,然后办非常之事’,若以奔丧为常事而不屑为者。不知人惟尽此五常之道,然后谓之人。今有人于此,亲生而不顾,亲死而不奔,犹自号于世曰我非常人也,世不以为丧心,则以为禽彘,可谓之非常人哉?”他在现场看到吴中行等人受杖刑,待杖毕,即取出怀里的奏章交给中官,并说:“此乞假疏也。”然这并非乞假疏,而是弹劾张居正的奏疏。张居正读到邹元标的奏章后大怒,在朝廷之上杖打了他八十棍,贬谪他戍守贵州都匀卫。都匀卫在万山之中,十分艰苦,而邹元标处之安然,他正好借机研究心性之学,学业大有长进。六年后,张居正去世。他被召回,授吏科给事中。不久,他又弹劾了礼部尚书徐学谟、南京户部尚书张士佩。万历十一年(1583),慈宁宫火灾,邹元标又向万历皇帝陈述时政六事,他说:“臣曩进无欲之训,陛下试自省,果无欲耶,寡欲耶?语云:‘欲人勿闻,莫若勿为。’陛下诚宜翻然自省,加意培养。”万历帝认为邹元标是在讽刺自己,十分愤怒,降旨斥责。邹元标是首辅申时行的门生,邹元标却弹劾了申时行的姻亲徐学谟,因而申时行心怀憎恨,把邹元标贬为南京刑部照磨。由于得罪权贵,谪居南京三年后,称病告退还乡。数年之后,邹元标被召任刑部郎中,但未赴任。不久母亲去世,回家居丧。后在家乡仁文书院,聚徒讲学达三十年。明光宗时起为大理卿,升刑部右侍郎,转左都御史。邹元标为“东林”首领之一,与赵南星、顾宪成号为“三君”。天启二年(1622),建首善书院,与副都御史冯从吾讲学,为魏忠贤所忌,被迫辞官归里。卒后追削为民,夺去诰命。至宗继位,赠太子太保,谥号忠介。著有《愿学集》《太平山居疏稿》《日新编》《仁文会语》《易谷通》《礼记正义》《语录合编》等。
邹元标从政名声很大,以至于掩盖了他学术思想的造诣。但在辞官归里后,他办书院从事讲学,宣传自己的思想,名声也大震,从学者数以百计。邹元标师胡直是阳明学派人物,但邹元标小时候对于阳明学并不甚了解,他在《何善山先生文录序》里说:“盖良知之说,余幼而闻之,长而不能竟其义。”邹元标对自己的从学经历做了回顾,小时候不爱阳明,也不明其义,却爱读薛蠧的《读书录》。而对于阳明学有悟是到贵州任职后,王阳明当年正是在贵州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