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赫尔德的人性观和语言哲学观,人被描述为在语言—历史中展开的场域,那么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由于他们生活于其中的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的不同,他们对自我的理解和对世界的理解都是不同的。正是由于这些不同,理解者与理解者所希望理解的对象之间就可能存在着巨大的鸿沟,特别是对于那些和理解者有着完全不同的生存背景—自然环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文化传统的人,理解者为了理解他们就需要付出特别的努力,因此理解经常是一件非常困难的工作。这种困难主要来自理解者与被理解者生活世界的区别。因此,在理解中就有一个特别值得理解者注意的问题:当他理解一个历史性的他者的时候,他很容易把自己的思想投射到对他者的理解当中,进而歪曲了被理解者的思想。这种倾向如何避免,如何才能更好地理解与自身文化完全不同的他者文化,这些问题始终都是赫尔德解释学关注的核心问题,而且正是在思考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理解理论。
赫尔德的理解理论建立在他的语言观之上。在他看来,语言是我们用自身的全部力量与世界打交道所形成的“形象”。这“形象”有两方面的含义:一、它是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世界在“形象”中被照亮,成为我们可以理解的对象;二、“形象”是我们自身全部黑暗力量作用的结果,黑暗力量的整体作为自我在“形象”中被照亮,成为自我这个黑暗深渊中可被理解的部分。这样,一种语言就不但是使用这种语言的人眼中世界的“形象”,也是他们自己的“形象”,一种语言编织了一种对世界和自我的理解的网络结构。在这种理解下,一个语词观念的意义就不像传统思想家所理解的那样是这个观念所指称的事物,而是这个语词在它被使用的语言网络中的用法,因为它关涉的不只是使用它的人眼中的世界,而且还是使用它的人力量的表达。另外,我们也谈到,人是在语言—历史中展开的场域,人通过语言认识世界的同时也认识了自己,语言既是照亮世界的光,同时也是照亮人自身的光。所以,在赫尔德的理解中,语言就是思想,语言的界限就是思想的界限,也是自我的界限。
因此,赫尔德在语言跟思想和观念的关系中主要是强调语词的意义,这种对观念的理解,尤其是对概念与思想关系的理解和传统思想家有很大的不同。在传统思想家特别是理性主义思想家看来,思想和观念都先于语言,并且它们和语言的关系是外在的,思想和观念可以独立于语言而存在,语言只是表达思想和观念的物质外壳。但是在赫尔德的理解中,语言跟思想和观念的关系都发生了变化,语言与思想的关系被赫尔德理解为语言就是思想自身,语言的界限就是思想的界限,而语言和观念的关系被理解为语词的意义在于它的用法。(第五章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