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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说明
1961年北京大学西语系接受国务院文科教材会议任务,负责主持《欧洲文学史》编写工作,1964年和1979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先后出版上、下两卷。《欧洲文学史》出版后得到国内高等院校师生和广大读者的欢迎,曾多次印刷。从这项工作开始到现在,近40年过去了,主编杨周翰、吴达元和赵萝蕤三位教授和参加编写的冯至先生、朱光潜先生等前辈相继作古;;校内外一些撰稿者,当年风华正茂,如今已经两鬓染霜。抚今追昔,不胜感慨之至!以今日的眼光看原《欧洲文学史》,不难发现其中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和问题,但大多数是历史条件使然,不应也无需苛求于前辈。原《欧洲文学史》作为建国后第一部欧洲文学史教科书,为我国外国文学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作出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今天,在出版新《欧洲文学史》之际,我们对参加原《欧洲文学史》编写的前辈和其他撰稿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对已故者表示深切的缅怀之情。
近20年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两大阵营的对立已经为多极化的时代所取代。改革开放的政策敞开了国门,国际文化交流不断扩大,国际学术合作不断加强,人们的精神解放了,视野拓宽了,知识丰富了,思想认识随之调整和深化。国内高等院校的外国文学教学和研究,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深度上,均非40年前可以比拟。而广大学生和读者的知识结构、思想方法和求知心理也与40年前迥然相异。在这种形势下,重新编写新的《欧洲文学史》不但可能,而且是势在必行。
原《欧洲文学史》编写之初,主持者曾力图避免简单化、片面化的通病,可是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要想全面、客观、科学地研究介绍外国文学谈何容易!新《欧洲文学史》希望能够实现前辈的夙愿,这不但是我们的历史责任,也是对前辈最大的告慰。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是写出一部既能比较全面、客观、科学地反映欧洲文明诞生以来文学嬗变的全过程,又有强烈时代感的新的《欧洲文学史》。为此,我们在坚持以历史唯物论为指导,以坚实丰富的材料为基础的同时,努力把握国内外关于欧洲文学研究的最新进展和成果,吸收新的材料和观点,在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下,融会贯通地运用当代的一些文学理论和文学研究方法。但是,每个时代都有其局限,何况编撰者的学术思想、学术水准,以及材料的收集和其他方面的学术操作,也都存在种种缺失。因此,新《欧洲文学史》不但难免有错误和缺陷,而且很可能仍然存在片面化甚至简单化等弊端。如蒙国内外专家学人俯允指点迷津,批点讹误,我们将铭感于心。
为方便读者阅读和专家批评指正,对本书的编写作如下说明:
1.本书是国家“八五”重点科研项目,参加编写的工作单位和人员数量比原《欧洲文学史》大为增加。撰稿人除北京大学英语系、西语系、俄语系、比较文学所的教师外,还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中国艺术研究院当代文艺研究室、北京外国语大学、深圳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民文学出版社、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武汉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以撰写字数多少为序),以及香港大学和台湾淡江大学的教授、学者。撰稿人绝大多数是建国后成长起来的外国文学研究者,近十几年里获得国内外文学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者占了很大比重。此外,我国在美国和奥地利的数名学者也参加了编写。全体撰稿者严谨踏实的学风、精益求精的精神和通力协作的态度是本书顺利完稿的保证。
2.本书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一方面继承原《欧洲文学史》材料翔实,不空发论,寓褒贬于叙述之中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排除旧的思维定势的干扰,实事求是地评价文学史上的人物和事件,按其本来的面貌给予恰当的历史定位。例如,以往教科书大都认为教会垄断了中世纪文学,并且基于对基督教的简单否定,进而贬低中世纪文学。本书在介绍中世纪文学时,注意纠正以往的误解,克服从政治概念出发进行价值判断的偏颇态度,对中世纪文学的复杂面貌作了比较详细的剖析,给予中世纪文学恰当的历史地位。又如巴罗克文学以往常常被冠以“矫饰”或“腐朽”之名,教科书中或者只字不提,或者语焉不详。其实巴罗克是17世纪欧洲的一个很重要的文学潮流。本书以较多的篇幅论证了这种文学潮流的各种形态,分析其历史存在的缘由,既肯定其价值,也不讳言其思想艺术缺陷。再如以往所谓“积极浪漫主义”和“消极浪漫主义”的划分,把作家在某一个时期的政治立场作为依据,往往以偏概全,忽视了作家和文学作品的复杂性。本书不再使用这两个术语,而是通过对浪漫主义作家和作品的个案研究来具体探讨他们历史功过。对一些以往主要因政治原因而被忽视的重要作家、作品,本书也本着尊重历史的态度,恢复他们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3.本书共分三卷,内容上自古希腊、罗马、下迄20世纪80年代。编委会负责拟定大纲、组织撰写并最后审阅编定全书。编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刘意青、罗经国主持。经过反复考虑并广泛征求国内同行的意见,本书仍采用原《欧洲文学史》的体例和断代方法,分古代、中世纪、文艺复兴、17世纪、18世纪、19世纪和20世纪七个大的时期段。古代至18世纪每一时期为一章,19世纪分为三章,20世纪分为两章。每章设概述,综合介绍该时期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文学的总体风貌和主要文学潮流,然后逐节介绍各国文学。本书还采用了原《欧洲文学史》的个别章节或段落。
4.为本书执笔撰稿的专家学者达90人之多,编委会在审阅编定过程中,一方面力求行文符合教科书的语言习惯,另一方面也尊重执笔者个人的风格,不强求一律。另外,由于撰稿人的年龄、学养、研究领域乃至文学观点都不尽相同,所以不同章节之间,在研究的层次、视角、方法和论述结构上也存在一定差异。对于这样一个大型集体项目而言,完全弥合这种差异不但几乎不可能,而且似乎也无此必要。在无伤宏旨的前提下尽量保留原稿的风貌,既能起到调节全书节奏的作用,以免雷同文风形成的单一节奏使读者厌倦,又能够使读者领略到执笔人不同的文学鉴赏和研究方法。较之文风一以贯之的著作,本书的“多声部”也许是个缺陷,但“塞翁失马”、“东隅桑榆”之说,或稍可为之一辩?望海内方家察之。
5.本书在拟定大纲时,每章每节的字数均曾有大致的设想,然而后来在编写过程中发现最初的设定不尽合理,更重要的是,撰稿人每每突破字数限定。许多撰稿人是国内有影响的专家,他们的稿子包含多年研究的心得,按预定的字数硬性删节,不免削足适履。为使专家们的特点不致湮没,尤其为使那些启人心智的宏论能够较完整地保留下来以飨给读者,对字数的限制便在不知不觉之中放宽了。这样做,固然有益,却也造成某些章节之间长短失衡,深望读者能够体会编者的苦心,予以宽宥。在各章节不完全平衡的情况下,一个作家所占篇幅的大小与这个作家的历史地位自然未必对应,这一点也预请读者注意。
在《欧洲文学史》的编写过程中,北京大学校领导、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处,商务印书馆,以及各有关单位从人员、时间、物质和精神各方面给予我们热情的关怀,本书能够顺利出版,与他们的支持是分不开的。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欧洲文学史》编委会
1961年北京大学西语系接受国务院文科教材会议任务,负责主持《欧洲文学史》编写工作,1964年和1979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先后出版上、下两卷。《欧洲文学史》出版后得到国内高等院校师生和广大读者的欢迎,曾多次印刷。从这项工作开始到现在,近40年过去了,主编杨周翰、吴达元和赵萝蕤三位教授和参加编写的冯至先生、朱光潜先生等前辈相继作古;;校内外一些撰稿者,当年风华正茂,如今已经两鬓染霜。抚今追昔,不胜感慨之至!以今日的眼光看原《欧洲文学史》,不难发现其中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和问题,但大多数是历史条件使然,不应也无需苛求于前辈。原《欧洲文学史》作为建国后第一部欧洲文学史教科书,为我国外国文学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作出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今天,在出版新《欧洲文学史》之际,我们对参加原《欧洲文学史》编写的前辈和其他撰稿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对已故者表示深切的缅怀之情。
近20年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两大阵营的对立已经为多极化的时代所取代。改革开放的政策敞开了国门,国际文化交流不断扩大,国际学术合作不断加强,人们的精神解放了,视野拓宽了,知识丰富了,思想认识随之调整和深化。国内高等院校的外国文学教学和研究,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深度上,均非40年前可以比拟。而广大学生和读者的知识结构、思想方法和求知心理也与40年前迥然相异。在这种形势下,重新编写新的《欧洲文学史》不但可能,而且是势在必行。
原《欧洲文学史》编写之初,主持者曾力图避免简单化、片面化的通病,可是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要想全面、客观、科学地研究介绍外国文学谈何容易!新《欧洲文学史》希望能够实现前辈的夙愿,这不但是我们的历史责任,也是对前辈最大的告慰。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是写出一部既能比较全面、客观、科学地反映欧洲文明诞生以来文学嬗变的全过程,又有强烈时代感的新的《欧洲文学史》。为此,我们在坚持以历史唯物论为指导,以坚实丰富的材料为基础的同时,努力把握国内外关于欧洲文学研究的最新进展和成果,吸收新的材料和观点,在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下,融会贯通地运用当代的一些文学理论和文学研究方法。但是,每个时代都有其局限,何况编撰者的学术思想、学术水准,以及材料的收集和其他方面的学术操作,也都存在种种缺失。因此,新《欧洲文学史》不但难免有错误和缺陷,而且很可能仍然存在片面化甚至简单化等弊端。如蒙国内外专家学人俯允指点迷津,批点讹误,我们将铭感于心。
为方便读者阅读和专家批评指正,对本书的编写作如下说明:
1.本书是国家“八五”重点科研项目,参加编写的工作单位和人员数量比原《欧洲文学史》大为增加。撰稿人除北京大学英语系、西语系、俄语系、比较文学所的教师外,还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中国艺术研究院当代文艺研究室、北京外国语大学、深圳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民文学出版社、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武汉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以撰写字数多少为序),以及香港大学和台湾淡江大学的教授、学者。撰稿人绝大多数是建国后成长起来的外国文学研究者,近十几年里获得国内外文学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者占了很大比重。此外,我国在美国和奥地利的数名学者也参加了编写。全体撰稿者严谨踏实的学风、精益求精的精神和通力协作的态度是本书顺利完稿的保证。
2.本书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一方面继承原《欧洲文学史》材料翔实,不空发论,寓褒贬于叙述之中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排除旧的思维定势的干扰,实事求是地评价文学史上的人物和事件,按其本来的面貌给予恰当的历史定位。例如,以往教科书大都认为教会垄断了中世纪文学,并且基于对基督教的简单否定,进而贬低中世纪文学。本书在介绍中世纪文学时,注意纠正以往的误解,克服从政治概念出发进行价值判断的偏颇态度,对中世纪文学的复杂面貌作了比较详细的剖析,给予中世纪文学恰当的历史地位。又如巴罗克文学以往常常被冠以“矫饰”或“腐朽”之名,教科书中或者只字不提,或者语焉不详。其实巴罗克是17世纪欧洲的一个很重要的文学潮流。本书以较多的篇幅论证了这种文学潮流的各种形态,分析其历史存在的缘由,既肯定其价值,也不讳言其思想艺术缺陷。再如以往所谓“积极浪漫主义”和“消极浪漫主义”的划分,把作家在某一个时期的政治立场作为依据,往往以偏概全,忽视了作家和文学作品的复杂性。本书不再使用这两个术语,而是通过对浪漫主义作家和作品的个案研究来具体探讨他们历史功过。对一些以往主要因政治原因而被忽视的重要作家、作品,本书也本着尊重历史的态度,恢复他们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3.本书共分三卷,内容上自古希腊、罗马、下迄20世纪80年代。编委会负责拟定大纲、组织撰写并最后审阅编定全书。编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刘意青、罗经国主持。经过反复考虑并广泛征求国内同行的意见,本书仍采用原《欧洲文学史》的体例和断代方法,分古代、中世纪、文艺复兴、17世纪、18世纪、19世纪和20世纪七个大的时期段。古代至18世纪每一时期为一章,19世纪分为三章,20世纪分为两章。每章设概述,综合介绍该时期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文学的总体风貌和主要文学潮流,然后逐节介绍各国文学。本书还采用了原《欧洲文学史》的个别章节或段落。
4.为本书执笔撰稿的专家学者达90人之多,编委会在审阅编定过程中,一方面力求行文符合教科书的语言习惯,另一方面也尊重执笔者个人的风格,不强求一律。另外,由于撰稿人的年龄、学养、研究领域乃至文学观点都不尽相同,所以不同章节之间,在研究的层次、视角、方法和论述结构上也存在一定差异。对于这样一个大型集体项目而言,完全弥合这种差异不但几乎不可能,而且似乎也无此必要。在无伤宏旨的前提下尽量保留原稿的风貌,既能起到调节全书节奏的作用,以免雷同文风形成的单一节奏使读者厌倦,又能够使读者领略到执笔人不同的文学鉴赏和研究方法。较之文风一以贯之的著作,本书的“多声部”也许是个缺陷,但“塞翁失马”、“东隅桑榆”之说,或稍可为之一辩?望海内方家察之。
5.本书在拟定大纲时,每章每节的字数均曾有大致的设想,然而后来在编写过程中发现最初的设定不尽合理,更重要的是,撰稿人每每突破字数限定。许多撰稿人是国内有影响的专家,他们的稿子包含多年研究的心得,按预定的字数硬性删节,不免削足适履。为使专家们的特点不致湮没,尤其为使那些启人心智的宏论能够较完整地保留下来以飨给读者,对字数的限制便在不知不觉之中放宽了。这样做,固然有益,却也造成某些章节之间长短失衡,深望读者能够体会编者的苦心,予以宽宥。在各章节不完全平衡的情况下,一个作家所占篇幅的大小与这个作家的历史地位自然未必对应,这一点也预请读者注意。
在《欧洲文学史》的编写过程中,北京大学校领导、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处,商务印书馆,以及各有关单位从人员、时间、物质和精神各方面给予我们热情的关怀,本书能够顺利出版,与他们的支持是分不开的。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欧洲文学史》编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