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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系国内首本对绿蓝悖论的学术谱系、诸种解题路径予以系统评析,并最终建构出一套新颖的解决方案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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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系国内首本对绿蓝悖论的学术谱系、诸种解题路径予以系统评析,并最终建构出一套新颖的解决方案的著作。
绿蓝悖论亦称“新归纳之谜”,该悖论通过构造一种精巧而非常规的谓词,揭示出对于任一归纳推理过程,均可构造出一项新结论,该结论在既有证据支持度上与原有结论相当,却在关于未来的预测方面与后者截然不同。既往研究多数通过论证该新谓词不具备合法性(或至少其合法性低于日常语言中所使用的谓词),以说明绿蓝悖论中新结论相对于原有结论之不合理性,进而尝试消解该悖论。本书通过系统论证指出,此类进路并不可取:其不仅可能限缩归纳推理的适用范围,亦常导致有违直觉的推论结果。本书认为,以往备受关注的“可投射性”问题实则与绿蓝悖论无本质关联:“可投射属性”这一概念实属冗余,而绿蓝悖论之核心在于如何有效区分“类律结论”与“非类律结论”。为彻底解决该悖论,必须超越休谟与古德曼所持立场,承认归纳活动能够认知现象背后的因果关系,而非仅捕捉其表观相关性。绿蓝悖论之消解,必然依赖于对因果要素的引入。类律与非类律结论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揭示了现象间的因果机制,而后者则未涉及此类关系。因此,欲有效区分类律与非类律结论,必须在归纳推理过程中引入因果约束。本书探讨如何在归纳推理模式中嵌入因果性条件,并介绍如何借助结构因果模型(SCM)的反事实分析方法,检验此类因果约束是否得以满足,从而在理论层面消解绿蓝悖论。
首先考虑如下情况:假定现在是2月1日,在上个月某地发现了一种新的矿石并将这种矿石切块取样送到地质研究院进行研究。地质学家在检查这批矿石时,发现第一块矿石是绿色的、第二块矿石是绿色的、第三块矿石是绿色的……到了2月1日,他放下手头的工作时,仍未发现有哪块这种矿石不是绿色的。那么,根据经验“所有检查过的这种矿石都是绿色的”,这位地质学家将会很自然地通过归纳推理得出了结论:“这种矿石都是绿色的”。这毫无疑问是一项合理的归纳推理。
但是接下来我们将要构造出一个新谓词,并且它将引出这个问题最核心的内容。假定有一位哲学家构造出这样一个谓词“绿蓝”(grue)——即取(green)“绿色”的前半部分和(blue)“蓝色”的后半部分而形成的人工复合词汇,那么什么样的物体可以说是“绿蓝的”呢?首先,是那些在2月1日及之前被首次检查过、且颜色是绿色的那些物体;其次,是那些没有在2月1日及之前被检查过、且颜色是蓝色的那些物体。
按照该定义,那么地质学家此前检查过的第一块矿石是绿色的、第二块矿石是绿色的、第三块矿石是绿色的……在使用哲学家新定义的谓词重新陈述之后,同样也可以说是第一块矿石是绿蓝的、第二块矿石是绿蓝的、第三块矿石是绿蓝的……事实上,直到现在为止所有检查过的这种矿石都是绿蓝的。因此,哲学家说:“所有检查过的这种矿石都是绿蓝的”。
到此为止,状况尚可以令人容忍。因为在2月1日之前,在我们检查过的那堆矿石里,根据对绿蓝的定义可知矿石是绿蓝的当且仅当这块矿石是绿色的。因此,说“所有检查过的这种矿石都是绿色的”逻辑等价于说“所有检查过的这种矿石都是绿蓝的”。地质学家和哲学家实际上描述了完全相同的经验事实,只不过两人在语言上使用了不同的谓词罢了。
但是,按照和地质学家根据“所有检查过的这种矿石都是绿色的”得出“这种矿石都是绿色的”这一结论时相同的归纳推理程序,这位哲学家同样也可以根据经验“所有检查过的这种矿石都是绿蓝的”,从而得出结论说:“这种矿石都是绿蓝的”。那么,这就意味着地质学家预测在今天(2月1日)之后看到的下一块这种矿石是绿色的,而哲学家则预测看到的下一块矿石是绿蓝的——由于这块矿石在2月1日及之前没有被检查过,所以哲学家实际上是在预测下一块矿石是蓝色的。
所以,如果我们把归纳推理的规则单纯看作是“如果过去看到的S都是P,那么接下来的S也会是P”,那么根据这样的规则,仅仅是使用了不同的谓词去描述我们的经验(即我们的归纳推理前提),就能得出对未来预测不同的归纳推理结论。
更糟糕的是,现有的归纳推理规则还没有办法说明为什么“这种矿石都是绿蓝的”是不合理的归纳推理。毫无疑问,由于归纳的固有特性,我们不能说“这种矿石都是绿蓝的”是绝对不正确的归纳,毕竟我们不能保证之后检查的矿石一定还是绿色的,但是如果认定“这种矿石都是绿蓝的”具有和“这种矿石都是绿色的”相同的归纳合理性,那就太过于违背常识了。
仔细思考就会发现,这个例子中的哲学家是在没有任何一块矿石是蓝色的情况下,预测下一块矿石是蓝色的,这就相当于一个前提为空的归纳推理。虽然我们不能说这个归纳推理一定是错的——因为其结论确实是有可能为真的。但是根据我们的直觉,在任何一个足够合理的归纳推理系统中,一个前提集不为空的归纳推理总应该比前提集为空的归纳推理更可靠,而现有的系统不足以说明这一点。事实上,在现有系统中甚至可以把“这种矿石都是绿色的”转化成前提集为空的归纳推理的结论,而“这种矿石都是绿蓝的”反而是前提集不为空的归纳推理的结论。
古德曼本人则认为,这里结论为“这种矿石都是绿色”的归纳推理是一种类律归纳,而结论为“这种矿石都是绿蓝的”的归纳推理是非类律归纳。类律归纳指对规律性现象进行的概括归纳,而非类律归纳则只是对偶然现象的概况,其结论并不具有合理性。
古德曼希望通过绿蓝谓词的例子来强调修改归纳推理规则,从而区分类律归纳和非类律归纳的必要性。因为在现有的归纳推理规则下,对于任何一个归纳推理,我们显然都可以很容易地仿照这里的绿蓝谓词为之设计一个新谓词,从而得出一个受到同样经验事实支持、但是对于未来预期完全不同的新归纳推理,这将导致归纳推理完全丧失实用意义。
如何区分类律归纳和非类律归纳?或者说,如何通过某种方式排除掉结论为“这种矿石都是绿蓝的”的这种类型的归纳推理?古德曼本人就把该难题称为“新归纳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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