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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行政法的重构 平装公法名著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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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19.00

  • 著者:2398 译者:
  • 出版时间:2011年10月本印时间:2016年04月
  • 版次:1印次:2页数:221页
  • 开本:32
  • ISBN:978-7-100-08315-7
  • 主题词:美国行政法
  • 人气:161

显示全部出版说明

                              《公法名著译丛》出版说明

    商务印书馆素有重视公法译介和传播人文精神的传统。据不完全统计,1949年以前,商务印书馆印行了全国60%左右的法律译作和著作(包括公法译著),汇聚了150多位杰出的法学家的优秀成果,这些译作和著作到今仍然有着强大的学术生命力,许多作品仍然为学术界频繁引用。

    但最近几十年我国对于公法著作的翻译与出版比较滞后。为了方便学术界更系统了解现当代国外公法研究成果,商务印书馆特邀请罗豪才先生为主编,延请具有翻译经验的中青年学者为编委,组织翻译了一套“公法名著译丛”。专家们认为该套丛书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和理论性强的特点,参加编译工作的法学学者专业水平普遍较高,不仅精通翻译作品所属国的语言,而且有长期在该国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经验,因此对其法律系统有着深刻的认识,在翻译时能较好地传达原著的本意。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本书描述和分析了进入“行政国”时期以来,美国行政法本身发生的深刻变迁——从传统的严格限制行政权力的模式转变到一种提供一个政治过程,从而确保在行政程序中广大受影响的利益得到公平代表的模式。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美国行政法和行政法学发展的“动力机制”,对于我们寻找中国的行政法理论和公共行政实践之间的连接点,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显示全部目 录

第一部分 传统模式和行政自由裁量问题
第一节 传统模式
第二节 自由裁量权问题
第三节 自由裁量权问题再度兴起
第二部分 解决行政自由裁量权问题的可替代方案
第一节 撤销管制机关:回归市场
第二节 禁止授予立法权原理的复活
第三节 塑造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理结构
第四节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体性规则
第三部分 传统模式的扩展
第一节 对利益代表不平衡的诊断
第二节 要求扩展传统模式的压力
第三节 正当程序听证权利扩展适用至市场经济中新型利益
第四节 发展利益代表模式
——起诉资格之扩展
第五节 发展利益代表模式
——行政程序参与权利之拓展
第六节 发展利益代表模式
——适当考虑的要求
第四部分 行政法的利益代表模式
第一节 代表的提供
第二节 利益代表的成本
第三节 利益代表不能解决行政自由裁量问题
第四节 司法审查的实体标准
第五节 行政法的利益代表模式:暂时的结论
第五部分 利益代表的政治模式
第一节 行政官员的民选
第二节 利益团体选任行政官员
第三节 政治性利益代表制的限度
第四节 法院的作用
第五节 政治性利益代表制:暂时的结论
第六部分 评估和展望
第一节 利益代表模式作为一种解决行政自由裁量问题之普遍方案的缺陷
第二节 行政法的现时状况和未来使命

显示全部精彩试读

    因此,在适用适当考虑要求时,对赋予受影响的相关利益的最低限度权重,法院必须作出某种判断。过去,这种判断的表述和执行是通过司法审查的“武断与反复无 常”标准来完成的。法院对“武断与反复无常”标准的运用是非常节制的,目的在于撤销那些在对相关因素的考虑中达到明显不合理的平衡的行政决定。

 

    “武断与反复无常”标准对于行政机关还是比较尊重的,而且几乎都是在最为极端的情形中得以运用。法院继续依靠这一标准,就会在绝大多数情形中把赋予每个利益适当权重的关键性问题留给行政机关去处理。然而,人们所称的行政机关在权衡受影响利益时出现的偏见,正是利益代表制度意欲矫正的主要问题。对于那些因此希望更严格地限制行政机关的选择的法官而言,“适当考虑”原则是对武断与反复无常标准的替代。这一标准的设计是从程序角度着眼的,而且,由于最终的政策决定是由接到法院发回的案件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所以,它不会非常明显地在政策选择问题上舞动司法自由裁量的权杖。

 


    然而,这一策略并不是毫无代价的。法院适用“适当考虑”要求而进行的利益平衡是特定化的,依赖这种利益平衡将会阻碍普遍性实体规则--行政机关在具体案件中作出决定的依据一的发展。由于用以衡量特定利益的原则或指导规则不可能得到发展,致力于解决复杂问题的行政机关就在很大程度上无法预测以后进行司法审查的法院对他们会有什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