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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边沁法典化思想,洞见现代法治构建之道!
本书收录边沁关于法典化的经典书信与论述,系统阐释法体系应具备的可知性、完备性等核心属性,批判普通法弊端,提出科学立法方案。译文精准,为法学研究者与法律从业者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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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边沁法典化思想,洞见现代法治构建之道!
本书收录边沁关于法典化的经典书信与论述,系统阐释法体系应具备的可知性、完备性等核心属性,批判普通法弊端,提出科学立法方案。译文精准,为法学研究者与法律从业者提供重要参考。
《法典化》是边沁比较成熟的法典化思想的荟萃。边沁在建构法理论的伊始就表现出了对法典化的兴趣,但成熟的法典化文章则写于1811年至1830年之间。边沁在1811年10月给当时的美国总统麦迪逊发出了第一封旨在请求为美国撰写法典的正式信件。1817年,边沁完成了《致美国几个州的公民的信》。边沁的创作初衷是希望首先让公众了解并支持法典化;其次,他希望公共舆论可以促使立法者认真对待他的法典化建议。《法典化建议》是边沁为了得到撰写法典的邀请而作。在写作中,边沁数易其稿。这篇文章最终成稿于1822年。《法典化建议》更加系统与清晰地呈现了边沁理想的法典的形式与法典编撰的模式,共有12章和两个附录。前四章的大部分内容与法典的形式有关,边沁对这部分内容的看法比较稳定。“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原则”贯穿于相关主张的论证。同时,边沁还附带讨论了邪恶利益的成因与规避方法。
通过这种方式,我寻找并希望提供的一个有利结果是:对于那些可能不赞同这部作品的这个或那个部分的内容的人来说,在形式方面,他可能发现它仍然是有用的。当看到建议的条款所依据的,并作为最终原因的理由,每个异议者都将清楚地看到,他不得不对抗以理性和论证的形式呈现的力量。在这种情形下,一方面,他或许会指出:“这个或那个理由似乎有缺陷,并且即使将所有的理由加总起来,也仍显不足且缺乏说服力。”或者,另一方面,“由这种情形的性质提供的这种或那种理由,在这部作品中没有被提到”。因此,即使推理可能错误或不具说服力,并且建议的条款可能不恰当或不充分;即使在这些地方,如果内容被清晰地陈述——这是起草者对出自他笔下的所有作品所赋予的目标,并且,在被讨论的情形下,以更具体的方式,这种清晰性将成为他努力的目标和他的希望之所在,那么,即便是他的错误,通过服务或帮助揭示相反的真理,也可能发现这些错误并非全无用处。
通过这种方式,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他都将努力使这部作品具备与我们这个时代在其他所有有用的科学领域所取得的进步相符的特征和表象。其目的在于,未来,无论是整体还是局部;无论是法律事务,还是依赖机械或化学科学的事务,贵国居民的命运将不会由原始的野蛮时代的无经验的和考虑不周的空想来决定。
总统阁下,就你们国家(更不用说我国)目前的法律状况来说,每个人最珍贵和最重要的利益建立于何种基础之上呢?或者说,该基础难道不是摇摆不定的吗?建立在某个野蛮时代随意作出的,或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裁决之上。这些裁决几乎总是缺乏可理解的理由,在某种可感知或不可感知的私人的和邪恶的利益的驱使下作出,完全不考虑或不可能考虑到当前居住于这里的本地人民的任何情况和需求。这些裁决是由这样的一群人作出的:如果他们的性情和倾向在任何程度上取决于私人的利益,那么,他们就既缺乏意愿,也缺乏智识,以使得他们的裁决符合那些因争议而需要裁决的人民的利益,而这些人民的情况是他们在作出这些裁决时唯一应该考虑的——即便仅讨论过去几个时代的人民,更遑论当代人和即将到来的时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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