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一贯注重对营业员的培养,会定期举行业务培训,针对特定部门进行指导。下面这段文字摘自陆品琴先生在营业员讲习班上的演讲稿,刊登在《同舟》杂志第八期上,介绍了图书广告的内容和刊登方法:
一、凡一稿经出版家接受后,即须拟一短片。此项文字极难撰,大概由作者自撰,经出版家修正,务使图书馆售书铺及读者阅读此片后,能略知内容。此短片登于报上。
二、书评亦一广告法之重要部分。出版家印有各报之名单,分门别类,待“新书出版日”决定后即照拟定之名单寄出,内附出版之日期。惟出版日之前不可寄书,盖防作书评者将书出售,或示他人,而尚无书售反于出版家之名誉有损,极难解说也。书评出版后,广告部宜留下存根,如有宜,可通知各部分作推销员谈话之资料。出版家赠送作书评本者,最少每书出版后有二十本,最多二百本,普道自六十本至一百本。
三、 日报广告,至英美出版家多不用之。因(一)日报广告费太大,而分配于每书之广告费有限。(二)销于个人,只有一次。(三)每书之主顾,限于一类。(四)日报印数虽大,然阅者未必注意出版物。(五)广告字体前后难于一律。(六)日报广告不能制造购买力。
因以上所得之理论,若某书销路不广,无论何种广告,不能使人购买。持广告出售书籍,只有大套书籍,如百科全书等。
四、最重要之广告法,在有极完善之Mailing List,搜集须广,地址正确,无论售书铺或出版家皆力赖之。
五、寄予图书馆之广告,可附入分门别类之卡片,亦鼓动购买之动机。
六、英美各出版家,每逢春秋二季,出版新书目录,为推销之大助。
七、书籍前后有美术之包纸,亦一广告法也。
八、售书铺广告费在德国约占全年营业百分之三。英国百分之六。
总之,出版事业乃一极难之营业。出版者须兼具商业及文学之知识,且人须干练,眼光远大,做事宜谨慎,凡在他业上成功之要素,出版家宜统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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