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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监管:探索资本市场联盟新挑战 国家金融安全与风险治理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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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98.00

  • 著者:190194 译者:
  • 出版时间:2026年01月本印时间:2026年01月
  • 版次:1印次:1页数:420页
  • 册数:1 卷数:1
  • ISBN:978-7-100-21860-3
  • 读者对象:经济学、金融学相关的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学生,以及对此感兴趣的普通读者
  • 人气: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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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狂潮中的监管灯塔,照亮金融未来安全的航向。 

本书由意大利金融法专家瓦莱里奥·莱马著,首次系统解构数字时代金融监管的范式革命。从算法黑箱、加密货币到监管沙盒,直击资本市场联盟在技术冲击下的结构性矛盾——当金融科技重新定义信贷中介、风险分配与货币主权,传统监管框架如何破局?书中融合欧盟、英美及新兴市场的实践经验,提出“技术中立监管”与“动态合规框架”双轨路径,为政策制定者、学者及从业者提供兼顾创新与稳定的战略蓝图。 


 

显示全部作者简介

瓦莱里奥・莱马,现任意大利罗马古列尔莫・马可尼大学法律与经济学副教授,专注于法经济学领域的跨学科研究。他深度结合法学理论与经济学模型,致力于分析法律规则的经济效率与社会激励问题,核心研究方向涵盖公司治理、合同设计的经济逻辑、反垄断政策评估及数字经济中的法律规制。
梁洪,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四川省金融科技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数字金融、金融风险等。
肖忠意,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监察审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审计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安全与风险治理、公司金融和审计学等。
何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金融、气候与可持续金融、数字经济等。
周雅玲,农林经济管理博士,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工商大学特聘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税务、区域经济学等。

显示全部内容简介

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正在深刻重构全球资本市场的运作逻辑,却也暴露出传统监管框架的滞后性。本书系统剖析了算法交易、加密货币和去中心化金融等创新模式如何突破银行业务边界,在提升资本流通效率的同时,衍生出影子银行扩张、数据产权模糊及算法黑箱等新型风险。尤其值得警惕的是,“软件对软件” 的自动化决策模式正弱化人类对金融活动的控制权,加剧市场同质化与系统性风险。面对这些挑战,现行监管体系在跨境协调、风险识别和程序员责任认定等方面存在显著真空,亟须超越单纯的技术中立原则,直面金融科技对支付、信贷、风险管理等金融本质的解构与重组。 

 

丛书简介:
本译丛从金融风险防范、金融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监管、金融生态和战略等角度,选取并翻译国外经典著作,通过对国外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中出现的各种模式、方法、问题的呈现,以期对中国数字金融发展和金融新业态监管提供现实、科学的参考和借鉴。
 

显示全部目 录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本书的研究目标
第二节 技术、市场和法律
第三节 创新和监管
第四节 数据的无限性与软件对软件范式
第二章 总体观察
第一节 深入审视银行业和金融业的创新监管
第二节 金融科技的定义
第三节 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金融服务和保险业务的拆分
第四节 商业分析监管:从风险评估、威胁检测到使用大数据制定决策
第五节 对加密货币的关注
第六节 金融科技的受益者 - 个人权利、社会福利和实体经济
第七节 金融复苏和创新:对金融科技进行监管评估的必要性
第八节 金融科技作为银行和金融业的替代品
第三章 金融科技与市场融资
第一节 从影子信用中介到金融科技链
第二节 金融科技链、效率后果和脆弱性
第三节 经济驱动因素和创新之间的公共干预
第四节 银行、金融服务、资产管理及保险领域的金融科技业务
第五节 金融科技、资金流通与结算
第六节 《中央证券存管规定》强制买入制度的影响及对新技术的激励作用
第七节 国际权威机构的做法
第八节 金融科技与金融稳定
第四章 金融科技的欧洲方式:监管的角色和监督的演变
第一部分:概论
第一节 当前广泛的监管方法
第二节 银行和金融业的监管与创新
第三节 算法如何思考 (在受监管的环境中)
第四节 私法的作用
第五节 金融稳定委员会的做法
第六节 数字鸿沟
第二部分:欧盟内部的方法
第七节 金融科技应用的监管实践:监管的主角
第八节 欧盟经济和金融事务理事会及巴塞尔国际清算银行监管委员会的考虑
第九节 欧洲中央银行许可范围内的金融科技
第十节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在资本市场内外的调查结果
第十一节 欧洲银行管理局指南:欧盟第 / 号指令
第十二节 意大利银行和证券委员会的经验
第十三节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尽管已经脱欧)
第三部分:瑞士在金融科技环境中的重要性
第十四节 概述
第十五节 20世纪原则的延续
第十六节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创新领域和沙盒
第十七节 将瑞士金融科技公司作为普通出口商进行监管:相关市场和适当权利
第十八节 法律秩序的良知: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
第五章 金融科技、链式交易和开放银行
第一节 应用金融科技的行为
第二节 大数据意识
第三节 大数据集永远不完整:大数据的动态本质是一个监管问题
第四节 高新技术市场中介过程以及承诺和威胁的随机化
第五节 开放银行活动
第六节 众筹业务:与大众一起进行资金募集和借贷
第七节 运营网络:透明度的需要
第八节 来自保险科技的监管证据
第六章 金融科技公司
第一节 金融科技从业者
第二节 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及其在市场链中的作用
第三节 金融科技公司的互操作性
第四节 网络平台在公地悲剧中的角色
第五节 将平台监管作为市场运营商的可能性
第六节 金融科技公司作为银行和其他受监管实体的外包商
第七节 “管理” 和 “辅助服务承诺” 相关的欧洲监管框架
第八节 监管为银行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的必要性
第九节 聚焦欧洲监管者的视角
第七章 金融科技与货币
第一部分:货币技术监管之路
第一节 货币和技术驱动工具
第二节 加密货币的兴起
第三节 支持监管的经济评论:概述
第四节 什么是加密货币:监管边界的必要性
第五节 区块链监管措施中的安全资产和货币二元论
第二部分:监管与监督的一致性
第六节 监管状态
第七节 “被动” 监管的影响
第八节 加密资产的会计分类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证据
第九节 控制交换者角色的视角
第十节 监管要求的必要性
第三部分:加密货币的开采、交易和兑换
第十一节 挖矿、铸造或发行加密货币?
第十二节 对平台和交易场所的监管
第十三节 加密货币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节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担忧和瑞士的观点
第十五节 保留加密货币的价值
第十六节 结束语
第八章 金融科技、监管科技和监督科技迈向新的市场结构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监管科技
第三节 监督科技
第四节 银行业金融科技创新与银行治理
第五节 资产管理领域的金融科技创新
第六节 受监管市场和其他交易场所的金融科技创新
第七节 保险、养老金和医疗保健计划中的金融科技创新
第八节 反洗钱视角
第九节 为什么要监管算法?
第九章 结论
第一节 市场的终结与最后的银行家
第二节 迈向资本市场联盟的新挑战:监管、预测分析和公正
第三节 最后的评论
索引

显示全部精彩试读

全球化、金融化和数字化的结合导致了新的市场失灵,进而引发对金融监管的新需求。政策制定者开始意识到,新的网络能够跨越所有司法管辖区,新的动力能够推动资本流动,新的设备能够为商业运作提供支持。因此,监管机构和监管者均面临新的任务,既要改善市场运作,确保资本顺利流通,又要保证个人权利得到保护。
因此,本研究聚焦于放松管制所引发的现象,这些现象表现为结构复杂的金融工具的开发与传播。起初,这一进程或许确实促进了经济发展,但也助长了不计后果的行为、不合理的管理方式以及肆无忌惮的投机活动。这给贸易的可靠性、整个金融行业的稳定性带来了风险,并且由于其传染性,也影响了整个经济体系的增长。
因此,本研究旨在确定政策制定者的监管措施,并评价技术监管手段所产生的效果。政策制定者们期待,这些技术监管手段可用来改善银行业和金融业的监管效果。事实上,本研究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检查技术应用活动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核查这类活动可能导致的失败(如果未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上述内容指出了 “金融科技” 这一概念的核心要素,即 “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服务的提供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新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正如金融稳定委员会 [FSB] 在 2019 年题为《金融科技的监测》的文件中所述)。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与技术之间的联系早在家庭银行服务兴起之前就已存在,而且某些实践活动在 20 世纪就已经受到严格监管。然而,上述金融和技术之间的联系正逐渐向个性化、私有化、不确定性、灵活性和脆弱性演变。在这一过程中,前所未有的自由让市场参与者得以发展新的商业模式,以管理日益增长且形态不定的关系网络。因此,金融稳定委员会的分析结果(以及下文将考察的其他国际组织的分析结果)为识别金融科技创新对金融稳定和个人权利的影响提供了起点。
在以往的研究中,时常可以遇到这样的困境:它们一再回避原则性的解决方案,仅仅关注对银行、金融中介机构及其替代运营商的金融技术创新现状的界定。这些困境或许预见了过渡阶段本书所讨论的自动化环境下商业所面临的挑战。到目前为止,现有的监管框架没有向解决这一困境迈进,而是趋向于对过渡时期进行监管。如同历史上的其他类似时刻,古老的行为方式不再起作用,过去的规则不再适合当前的市场条件,但确保商业文明存续的更适当的规则尚未得到设计和实施。
然而,在为监管机构辩护时,应该注意到,即使是企业家也在这一中间地带挣扎。更重要的是,人们深信,与过去不同,当前的立法机构对金融业的发展方向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金融机构不再以支持当前不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市场和银行模式为目标。实际上,这些监管机构似乎只能在充分试验的基础上对每一个新出现的问题做出反应,而不能就相关问题表达明确的政治选择。
还须提醒的是,权力(采取行动的能力)已经与政治(决定如何及何时采取行动的能力)相分离,因此除了对 “行动” 本身提出疑问外,还应注意负责决策、监管的主体。如今,与过去相比,监管问题的两个核心术语 - 自由与福祉 - 不再仅仅是二分法,而是与这样的理念联系在一起,即限制自由以确保社会福祉不是与自由对抗,而是自由导致的结果。不断发展的民主确保了包容性效果。如果说有什么能够将自由市场与受监管市场区分开来,那么正是公共干预目标的变化。因此,如果说在过去,公共干预的核心在于控制 / 定义行动、风险和未来的能力,那么在金融发展的当前阶段,其主要关注点不应该是对发展的损害,而是减轻任何可能阻碍发展的风险。